為遭遇社會不公者呼籲吶喊的少有女性(圖)

王荔蕻這個名字您一定並不熟悉。但在最近幾年中國重大民間維權事件中,都可以看到這位已經年近60的女性的身影。她不僅僅是在網上發表文章,憤世嫉俗,或者用她的筆為遭遇社會不公者呼籲吶喊,而且是身體力行,參加圍觀聲援行動,探訪不幸被捕者或他們的家人。2011年3月21日,王荔蕻被警方帶走,並於4月22日以「聚眾擾亂交通事故」罪名被正式逮捕。連日來,維權人士和團體,還有她的親朋好友在網上發起呼籲王荔蕻回家聲援活動,並在社交網站開設了聲援網頁和簽名信箱。


北京維權人士王荔蕻 圖片取自艾曉明牛博博客

王荔蕻1955年出生於青島一個軍隊幹部家庭。1975年赴陝北延安插隊。1982年從延安大學中文系畢業後,返回北京,進入政府機關工作。1991年起離職,曾下海經商。2008年退休後開始關注並參與民間維權活動。

上海青年楊佳案,她去探訪楊佳的母親王靜梅;湖北女子鄧玉嬌自衛防身傷人案,她協同網友親往當地圍觀聲援;山東上訪者姚晶在北京被打成重傷,王荔蕻參與呼籲聲援的同時,與其他維權人士一道捐款為姚晶治傷;三聚氰胺毒奶粉案中,趙連海因為受害兒童維權而入獄,王荔蕻去探望他的妻子和孩子;2009年,福建三網民獨立調查嚴曉玲暴死案被控誹謗罪名,王荔蕻連續上書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籲請當局傾聽民意。開庭之日,她又與千餘名網友在馬尾法院門前圍觀聲援;同一年,北京知名維權律師許志勇被拘捕,王荔蕻探望、聲援的同時,在個人博客中寫道:「如果許志永從此要在大牆裡度過,我以在大牆外為恥。我申請在裡面佔一席之地!」還有,北京街頭流民救助、山東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案、河南輸血感染愛滋病患者田喜案、山東訪民李淑蓮被毆打致死案,等等,一系列的維權活動,她都全力投入,積極參與。2011年初,幾次被拘留、被軟禁、被旅遊的王荔蕻拒絕了寫保證書的要求,寫下了一份「不作保證書」,寫道:「從法理上,讓一個公民寫保證書,保證自己不去做‘合法的事’才有行動自由,是違法的,是對法律的嘲笑」。

2011年3月21日,王荔蕻被警方帶走,並於4月22日以「聚眾擾亂交通事故」罪名被正式逮捕。連日來,維權人士和團體,還有她的親朋好友在網上發起呼籲王荔蕻回家聲援活動,並在社交網站開設了聲援簽名網頁。我們電話採訪了廣州知名學者、記錄片工作者艾曉明老師,請她談談她認識的王荔蕻。

法廣:您是怎麼認識王荔蕻的?

艾曉明:最初呢,我是看到她的博客。因為,一些女性訪民遭受暴力攻擊、遇害的案子,還有像鄧玉嬌案件,等等,這些案子裡都有王荔蕻。我在博客上看到她的文章。我看到王荔蕻做的獨立公民調查,還有對楊佳母親王靜梅的採訪,等等,等等。我認為走上行動第一線的女性不多,所以,我就開始注意她的博客。我們也曾在Skype上聊天。我在2009年10月才第一次見到她。

法廣:從王荔蕻的經歷來看,她本人是軍隊幹部家庭出身,經歷了文革,下過鄉,插過隊,後來又在政府機關工作,最近幾年才開始參加維權活動,就是說已經不是熱血青年了。您怎麼理解她在退休之後積極參與維權活動的選擇呢?

艾曉明:她父親抗日時參加八路軍。我覺得,她父親應該屬於老一代共產黨人裡很有理想主義精神,確實懷抱一個建立更公平、平等的社會這樣的理想參加革命的。

一個人的經歷也不能完全用家庭來解釋。王荔蕻和我們都是在五十年代出生的,我們這一代人都有共同的受過共產主義理想的熏陶,懷抱建設一個更美好、更公平的社會這樣的理想成長。然後,到農村去鍛練也體驗到了底層農民的艱辛。還有文化革命中賦予青年的那種特別的使命感,我覺得這些她都保存下來。當然,文化革命以後,大家也經歷了理想的幻滅。可是,王荔蕻還有1989年的洗禮。1989年,她做為政府機關的幹部,她也參加了支持學生的大遊行。當時,在北京,實際上很多中央機關的幹部和中央部委的直屬院校、知識份子都走上了街頭,王荔蕻的這個經歷也並不特殊,當時在北京人中,這是相對普遍的。那時候,她也就是三十出頭的年輕人。

王荔蕻的特點就是:她就是一個普通人

法廣:最近幾年的重大維權事件中,都可以看到王荔蕻的身影。但是,她對女性遭遇的不公尤其敏感,是這樣麼?

艾曉明:我覺得是這樣。實際上,維權的積極活動者裡,當然是男性更多,還有,積極活躍在網路上的網友,也是男性居多。在這一點上,王荔蕻特別突出。

因為是女性,她和女性的遭遇,女性的經驗,她有特別密切的聯繫和切身的體會。無論是婦女遭遇性暴力,還是遭受來自國家機器的暴力,她都特別感同身受。而且,由於她也是女性,那些女性訪民也願意向她傾訴。當然,王荔蕻參加這些維權工作並不是由於她自己個人的利益受到損害。她不是拆遷戶,她不是訪民,她也不是性暴力的受害者。我覺得王荔蕻的特點就是:她就是一個普通人。可是,做為普通人,她認同的是公民對於社會應當承擔的道德責任,所以她身體力行地去表達自己的公民意識,去關注其他社會成員的遭遇,並且非常自覺地去為他們呼籲和吶喊。所以,我覺得王荔蕻是近年來一個非常優秀的女性維權工作者,或者說,用國際上公認的、更正確的翻譯,應該就是人權衛士。只不過, 「人權」這個詞在中國表面上很正面,但實際生活中帶有很多負面的含義,所以,人們更多的使用維權人士來表示,其實就是人權衛士。

面對社會不公的非暴力抗爭

法廣:她雖然面對暴力非常勇敢,很敢於出來為弱勢群體說話,但是,她並不主張暴力,一直在強調公民理性。

艾曉明:她不僅是不主張暴力。王荔蕻從根本上講倡導的是公民理性,是公民的責任,而且她維護的是公民應該有的、也是國家憲法保障的公民權利,無論是文化權利,經濟權利,還是運用新媒體、新技術的權利。這一點,她是非常清楚的。我覺得實際上真是沒有什麼疑義的人權衛士,是一個非暴力的、對社會不公的抗爭。

法廣:現在當局對她的指控是「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大家猜測是與去年的福建三網民案幾次庭審有關。福建三網民已經先後被釋放,為什麼王荔蕻本人會在這之後被捕呢?

艾曉明:在此之前,王荔蕻因為涉入一些所謂敏感案件,她也有過被警察拘留的經歷。特別是去年劉曉波獲獎時網友聚餐,她被拘留了8天。此後被軟禁了三個月。一直到今年大概是1月21號,她的樓下才撤崗。所以,這件事也不是突如其來。特別是她在關注福建三網民、呼籲言論自由方面的突出作用,實際上也早就被有關方面注意。比如,在三網民3月19日開庭的現場,王荔蕻原本手持攝像機,但在網上的一些視頻裡,我們不僅可以看到她拍的鏡頭,而且,她在拍攝的同時也在呼喊,可以聽到她的聲音,她和警察的距離非常非常近。另一方面,實際上警察也在攝像。王荔蕻怎麼做,怎麼說,她的角色是什麼等,也被警察盡收眼底。因此我認為,現在指控她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實際上就是指她在三網民案開庭現場,帶領很多網友表達呼籲和聲援,因為她是領頭喊口號的人。

法廣:自今年年初以來,不斷有維權人士(無論是律師,還是像艾未未這樣的藝術家)被失蹤,但是,時間或長或短,這些人後來陸續回家。您覺得王荔蕻案會是怎樣一個前景呢?

艾曉明:不好說。如果人們的呼籲夠大,如果檢察官能夠像中央政法委一些公開報導裡所說的:希望公檢法部門都關注網路,傾聽民意,那也有可能像其他人一樣,比如說:證據不足,重新偵查,……並且,按照法律,她也完全可以:因為王荔蕻有嚴重的腰病,需要戴鋼板護腰,並且是高度近視,兩隻眼近視程度都在600度以上……那麼,可以考慮這種具體情況保釋出來,這樣做是可以的。

另一方面,此前福建三網民都被判刑(兩位被判一年,還有一位被判兩年,後來提前保釋出來)。當時三網民案在網上,在主流媒體上都有非常多的報導,也有很多專家─包括社科院的於建嶸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的王勇教授等很多人都出來認為不能以言治罪、不能這麼做,但是,三網民都被判刑,並且服刑了。

所以,這兩種可能性都有。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很難判斷。但是,我瞭解王荔蕻的做為,我理解她的動機,我認為她是非常優秀的人權衛士。我能做的就是為她呼籲,希望我們的公檢法部門不要辦冤案,不要辦錯案,不要把已經結案的三網民案再演變出新的冤案來。因為,王荔蕻的行為是從福建三網民案本身的不公正、不構成誹謗誣陷、但被判刑這個案子中演變出的案子。我認為,如果王荔蕻案進入審判程序,那公檢法部門也要面對全國網民的討論,面臨監督,面臨網上的各種批評。不只是網民,我想,也包括法律界,包括女性群體,那就又創造了一個機會討論福建三網民案,也就是王荔蕻所謂「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名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具體社會背景。王荔蕻不是有刑事犯罪前科的人,她所有行為都是公開的,甚至是有視頻記錄的,是可以討論,經得起討論的。當然,我們不希望王荔蕻個人為這個錯誤去支付個人生命的代價(失去自由也好,病痛傷害也好,包括給她的親人帶來的傷害)。

福建三網民案裡的橋樑工程師游精佑說過,可能我們不能阻止別人做惡,我們能做的是告訴他們說:你這樣做錯了。(「我們依著我們的信仰,不會因為他們傷害了我們去報復他們。但是必須通過我們的行為,我們要告訴他,你們做的是錯的,你們一定要知道你們正在做錯事。」——游精佑)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