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 為何醒來就想跑?

中國現在處於一種狀態,除了一幫裝睡的人以外,一些人本來睡著挺好的,一旦被叫醒,第一個念頭就想跑,而裝睡的人悄悄地把孩子和家屬往外送。在我回國的兩個月時間裏,走了很多的地方,接待我的大部分都是過去素昧平生的朋友。大家之所以能夠自己掏錢盛情接待,用他們的話來說是被我叫醒的。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就是,這一路的話題都離不開出國,幾乎毫無例外地圍繞著怎樣出國,出國以後會怎樣,等等。

這讓我回到加拿大以後反思了很長時間,因為這並不是我寫文章的本意,我真誠希望中國人能夠把西方的先進學到手,把自己的國家建設得像西方那樣的環境,這裡首先要解決的是制度問題。制度是一個社會的基礎,但事實是當人們醒來的時候感到的是無比的絕望。逃跑其實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而且針對的是有條件的人,這裡包括經濟條件以及個人的機會,另外還有要去國家的移民政策等等。所以說,這個過程對於沒有條件的人來講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就像是地震發生的時候,腿腳利落的人跑起來很輕鬆,而宣傳防震意識,加固房屋結構往往是針對那些腿腳不利落的人而言,因此非常的矛盾。

最近其中有位朋友給我發來郵件說,我已經下定決心了,寧願在美國當下等人,也不願意在中國當上等人。這種說法非常耐人尋味,我覺得是用中國人的等級觀念套用到美國的環境上了。這與兩個國家人民的價值觀有非常大的關係,像是完全兩種度量單位的環境。

如果說美國這個社會完全沒有人與人之間的等級觀念是不客觀的,非常顯然,美國總統和街頭流浪漢之間一定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的劃分方式與中國不同。中國的劃分方式大家都知道,自古以來都是以名利為劃分界限,要看官職高低,擁有的財富多寡。從表面上來看,美國這個社會也是這樣,難道美國總統不是名利雙收嗎?難道流浪漢不是名利皆無嗎?顯然如果美國總統是人們心目中的上等人,而流浪漢便成了人們心目中的下等人。

但你要是真的問美國人到底誰是上等人,或者誰是下等人,他們還真的說不出來。但終究是有劃分的,如何劃分呢?我曾經介紹過美國人怎麼判斷,他們也似乎把自己所認知的人分成三等:第一等是最值得尊敬的,比如說華盛頓、馬丁路德金、林肯......還有當今的諾貝爾獎獲得者、社會知名學者、慈善家等等。第二等是比較值得尊敬的,比如在自己的小圈子裡有學術成就的同事,地區被大家推舉出來的議員,社區熱心公共事業的人士,等等在自己認知範圍之內的一些人。第三等是沒有感覺的,無論你是億萬富翁,跟我沒關係,你是行政長官,我也沒必要求你辦事,或者你是流浪漢,我也沒有義務借錢給你。但無論這三類人當中屬於哪一類,至少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人與人之間都相互尊重。

我們來分析中國,中國的劃分也是這三類,以是否值得尊重為界限。第一類是最值得尊重的,比如說國家領導人、大富豪、當然也包括自己覺得最值得尊敬的人。第二類是比較值得尊重的,比如說單位領導、朋友當中的有錢人,總之是和自己有關係的,要麼就是用得上的,當然也包括自己比較尊敬的人。第三類便是流浪漢、民工、保姆、當然也包括與自己意見相左的一部分人,或者說覺得不值得尊敬的那一部分人。對於這這些人沒有人與人之間最起碼的尊重,開口便罵,有機會出手便打。大部分人處於中間地帶,相對於比你強的上等人來講你是下等人,整天被人欺負與盤剝,相對於比你弱的下等人來講你又是上等人,然後把自己在上等人那裡所受的氣都發到比自己弱的人身上。

你就會發現,儘管尊敬與尊重之間只有一字之差,但這體現了人類文明的巨大變化,從奴隸社會到今天差別在哪裡?發達國家與落後國家的差別在哪裡?就是人與人之間變得越來越尊重了,原來中國還沒有進化到那個境界呢。因為大部分人都會處於中間地帶,而尊敬是一種奢侈品,尊重則是一種必需品,也就是說是一種基本人權。

儘管進化過程是相互作用的,人們很難去討論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也就是說到底是人與人至今相互尊重促進了生產力呢,還是生產力發展促進了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尊重。但是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西方國家實現人與人相互尊重的時候,也就是人們崇尚自由平等的年代,完善人權制度的時代,生產力肯定不如現在的中國。有個道理很簡單,你不把提供生產力的人當人看,不是欺負他們就是騙他們,要麼就瞞著他們嚇唬他們,那他們的生產力能夠很好地發揮出來嗎?他們總有覺醒的時候吧,所以醒來就想跑。

細心一點的話就會發現,兩個國家的次序是顛倒的,中國是由於有了地位和金錢才被劃成上等人,因而受到萬分的尊重,而美國是把你劃成上等人,覺得你是自己最值得尊敬的人以後,人們才給了他們地位和金錢。你會發現中國政府壟斷了通往「上等人」的通道,地位靠黨內提拔,國家範圍之內的所有名譽由政府官方頒發,特別是這個發財,所有利潤豐厚的產業准入都是由政府控制的。那麼所有東西都指向一個方向,支持我執政者昌,否則你受尊重(上等人)的通道基本上是堵死的,弄不好還要進監獄。因此在這個說假話、昧良心的環境當中人們的精神是分裂的,人格是分裂的。想想你在單位所說的話,與在家裡,在朋友之間能說同一番話嗎?隨時需要在兩種人格之間切換,否則將會很不受尊重。而回頭看看,那些看似尊重你的人真的是因為尊敬你嗎?這種懷疑更加導致精神分裂,你生活在一個不說假話就辦不成事情的環境當中。

上述分析回答了這樣一個問題,那就是寧願在美國做下等人,也不願意回來做上等人。其實這樣的說法非常悲哀,從美國回來怎麼就自然而然能做上等人了呢,本來並不成因果關係的。原來在美國的中國人儘管你覺得很下等,但是已經達到最起碼的被人尊重的地步,被人尊重,在中國不就是上等人了嗎?至少屬於中等人了吧。而回到中國,即便作了海待,至少不至於遭受民工一樣的待遇吧,於是這本來歧視性的因果關係便成立了。至於那些覺得自己用主人的思維方式來思維的「被主人」,我說什麼好呢?那你就自己慢慢享受去吧。

最後要說的是為什麼在美國的中國人並沒有讓美國人覺得值得尊敬,也就是讓人家找不到感覺呢?這與美國人覺得什麼樣的人最值得尊敬有關係,要說中國人很勤奮,祖先就為西方修鐵路,今天為西方提供勤奮的勞動。美國人覺得那種對社會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最值得尊敬,而貢獻效率最高的當屬創造性,包括有思想。總統,富豪的確比較值得尊敬,但不包括所有的總統和富豪,像克林頓,未必大家覺得他最值得尊敬,甚至在隱私方面對掌握公權的人都有那麼一點不尊重,但是畢竟人家有治國的能力,投票是因為他有這方面的能力而已。除了有思想,有創造力,還要有膽量,有精神,人們開始敬佩這樣的人了,所以把金錢和地位給到這些人作為獎勵。買蘋果的產品讓喬布斯有錢,選總統議員是由人民投票的,這才是一個不會讓人精神分裂的順序。

為自己生活打拼階段很難有創造力,也就是說對社會的貢獻效率比較低,很難讓美國人找到尊敬你的理由。這是針對第一代移民,或者是幾代都難以適應美國環境的人而言,一般來講,移民的第二代開始,或者從第三代開始,孩子只要從小學就融入美國的社會了,那就與當地的美國人差異不大,所以說歐巴馬是個黑人,如果能夠有能力的話,也就是說能夠讓人覺得值得尊敬的話,照樣可以當總統。眾所周知,歐巴馬的父母談不上是人們所認為值得尊敬的所謂上等人。因此說人們飄洋過海來美國從讓人覺得下等人開始打拼,為的是什麼?為的是還有那麼一個機會,但至少是受到尊重了。

不過有一點我一直是這樣認為,有思想,本事的人首先需要在理念上足夠的前衛,要有創新與學習的精神,這樣才能為社會提供更有價值的東西。在任何的國家,任何的環境都會受人敬佩,只是中國的這個環境未必把這樣的人劃成受尊重的人(上等人),很容易被劃到監獄裡面去。那麼如果抱著中國人的等級理念到美國這個環境,顯然會水土不服,難怪你混不好呢,難怪沒有人覺得你值得尊敬呢,這只能怪你自己,理念跟不上,十代移民也沒戲呀。

為何醒來就想跑的原因漸漸開始明朗了,那就是中國這個地方人與人之間沒有最起碼的尊重。根源是制度造就了特權,特權造就了人與人的不平等,不平等造就了不尊重。最大的特點就是讓人沒有安全感,你連吃什麼,喝什麼都覺得不安全,不知道哪天自己的房子被人拆了,這已經觸及人類文明的底線,那還是人住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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