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祖笙: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
——廖夢君慘烈遇害五週年祭
A
公元2011年7月16日,是我兒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五週年。和中國大陸許許多多無所歸依的冤魂一樣,廖夢君依然沒能聽到正義的法槌敲響,絕人之後的惡魔在「偉光正」治下,時至今天未血債血償。
這在「法治國家」,無疑是毋需驚詫的,因為這根本就是遺風舊俗。君不見那筆舉世驚心破膽的血債,款款拖欠了長達22年,不也一樣揹負得振振有詞麼?不也一樣是沒有清償麼?有了殘暴和無恥作盾牌,還怕的什麼血債纍纍?
於右任先生有過愴然淚下的絕唱,其詩《望大陸》又名《國殤》。詩曰:「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陸;大陸不見兮,只有痛哭。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故鄉;故鄉不見兮,永不能忘。天蒼蒼,海茫茫,山之上,有國殤。」
何謂「殤」?《小爾雅》說了:「無主之鬼之為殤。」據此比照日益猙獰的現實,人們不難得出這樣的判斷:於右任抱恨辭世「有國殤」,廖夢君慘烈遇害「有國殤」,任何亡國奴的死亡「有國殤」……國在哪裡?國已經亡了!
這個挂羊頭賣狗肉的「法治國家」,實非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倘使非得說它還是一個國家,那它充其量也只是一個被惡棍操弄著的國家。沒有國家尊嚴與基本人權可言的國度,同樣是「無主之鬼」,故而遍見這樣或那樣的國殤。
於老痛呼「故鄉不見兮,永不能忘」,而我恰恰恨的是回了故鄉。這次回鄉定居,我夫婦倆的傷口上被野蠻公權不時撒鹽,難有人在故鄉的感覺。行走大江南北多年,亦若置身匪區。換言之,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
B
「遙想漂泊在異鄉的日子裡,鄉關茫茫,思鄉在我是揮之不去的情愫,可真回到了故鄉,這般‘和諧’生態對我夫婦倆而言,在世事蒼茫中也已是變得格外猙獰和陌生。」在向故土有司的投訴中,我黯然講述過我的哀怨和悲涼。
這一年多來,我夫婦倆過得尤為艱難。只因撰文評說了胡聖人和溫聖人,我們的住處竟被大群荷槍實彈的黨國警察包圍,我被「執法」者胡亂安了個「誹謗」的罪名,「取保候審」一年,也因此被迫筆端蒙塵,裝了年餘的啞巴。
這一年裡我一步也沒有走出過福建泰寧,就連岳母生病,也沒有前去探望。這一年裡,我動輒得咎,只要「膽敢」落筆寫作,黨國警察很快就有「案件偵查需要」,就連在我的博客內轉貼點別人的文字,也會招致警方「偵查」。
文章寫不成了,那麼我索性轉行作個販夫走卒,總可以吧?然而不行,銀行在沒有任何放貸風險的情況下,竟說「不宜貸款」。我時隔3個多月寫了篇文章,從3月11日開始,家裡又被當局斷網、斷電視,看情形要斷到地老天荒。
斷網後固話一度無法使用:外面撥打我家的固話,聽到的是「電話正在使用中」的錄音;我這邊要往外撥打電話,聽筒裡則鴉雀無聲。因為就連電視都不讓我們看,家中86歲的老人也跟著一併遭受迫害,使人無法正常展開生活。
斷網後黨國警察一會兒要我們到公安局去談話,一會兒要我們到派出所去談話,要我們給他們一個說法,要辦個什麼手續,要簽字,要……我夫婦倆不願遭受無盡折磨,表示不必將事情複雜化,要麼恢復網路,要麼就繼續斷網。
3月25日上午,我夫婦倆在河對面看到有警車停在我家旁邊,一個經常與我們打交道的國保站在那。想到昨夜警方又兩次來電,我們知道國保又找上門來了。等我們回到家時,國保不見了,但見房門旁的牆壁被破壞得面目全非。
有人用鑰匙之類的硬物,在我的名字前面寫上了「縮頭烏龜」,這行字的下面畫了一隻烏龜。我妻子悲憤不已,打電話向片警投訴。我也兩次打電話報警。來了個派出所的警員,在本子上寫下了一行字,告誡我們不要「亂說」。
時間的流水在苦難的河床中哽嚥了一年,令人想想就憋氣的「取保候審」已解除了,但對我家的斷網、斷電視仍然在繼續,到今天已是連續斷網、斷電視127天了。國保說,要恢復網路和電視,廖祖笙得保證不寫政論類的文章。
意在迫我封筆的「取保候審」雖然解除了,但又來了個「案件還沒撤銷」。這就是說,假使我仍被迫裝啞巴,便也相對相安無事,若我「妄議朝政」,那麼公安就還將會有「案件偵查需要」。嗚呼,我又見識黨國的「執法」了。
不懂得何為職業操守的中國電信,許是成了公安的下屬單位,「他們(電信)執行的是我們(公安)的命令,必須執行」,這讓我同樣無語。電信局連續幾個月對我家的服務大幅度縮水,但收費和往常完全相同,不減一分一毫。
我夫婦倆決意賣掉房子離開故土。我深知只要還掙紮在淪陷區,只要還在寫作,走到哪裡都會是被黨國殘酷迫害的對象。中國雖然幅員遼闊,可哪怕我人在家鄉,也難於安放一張書桌。嗚呼,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
C
諸如此類,並沒有使我將某坨犬糞視為黃金,相反給廖夢君為什麼會那般「蹊蹺」慘烈遇害,又增添了不少鮮明的註腳。我始終堅信廖夢君的沉冤得雪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這起慘案,當局根本就不可能圓謊,也永遠漂白不了。
事實上殘酷迫害的無盡延伸,公權在血案發生前後,所呈現的諸多怪異等等,早已從方方面面印證了廖夢君案辦的就是假案、冤案。他們適得其反,不僅默認了廖夢君乃死於他殺和謀殺,而且默認了廖夢君是死於有組織的謀殺!
操縱了這起血案的幕後黑手,應該藏在首都,而且會是一個家喻戶曉之人,他是如此的肆無忌憚且神通廣大:能控制全國的媒體和網際網路,能控制公檢法,能控制廣東和福建,能控制中國電信,並能將黑手伸向海外的網際網路……
泰戈爾的《飛鳥集》裡有這樣一句話:「鳥以為把魚舉在空中是一種慈善的舉動。」我苟全性命於亂世,在痛失愛子後,還得反覆領受著強權花樣萬般的折磨和凌辱,同樣從中看到了黨國的「威懾」,並見識了匪類的「慈善」。
對我家曠日持久斷網、斷電視之類,並不能將我困頓於資訊的荒漠,畢竟電腦在時下已十分普及,而且上網的方式也多種多樣。我一如既往在默默關心著時事,只是因為慮及種種,在越發殘酷的迫害面前,不得不忍辱偷生而已。
作為一名心系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的作家,我思故我在,我寫故我在,當局以種種下三爛的手段,剝奪作家的寫作自由,這在某種層面上而言,與殺人又有多少本質上的區別?這豈止是迫害?這根本就已構成赤裸裸的政治迫害!
百般折磨、逼使我沉默等等,常使我夫婦倆深感不安,誰能保證這不會是試圖滅口的鋪墊或前奏?換個視角而言,滅口實已在進行。任何人否認不了我作家的社會身份,遏制一個作家依法以我手寫我心,這與殺害了這作家何異?
我雖行文犀利,但在寫作中無不心系國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哪怕是在最悲憤的日子裡,我也沒讓自己的文字單純停留在一家的苦難或是純粹的控訴之上,只看當局怎麼去解讀我的文字罷了。禁止作家自由表達,其法律依據何在?
別說在人生大痛面前我落筆沈重,就是我日日洋洋灑灑,闡述的也僅只是我個人的觀點,呈現給讀者的不過是一孔之見。而這個可憐復可嘆的偽「和諧社會」,竟視憲法若無物,竟不允許觀點的碰撞,霸道的同時也盡顯著虛弱。
一個社會越是百孔千瘡,越是要有觀念的交鋒,越是要海納百川,容許不同政見的自由表達,應該容許社會成員予以示警,這樣才能避免國家這艘大船在航行之中,少走一些不該有的彎路,甚至是萬劫不復,撞及冰川抑或觸礁。
可偽「和諧社會」又幹了些什麼呢?翻過網上那面「偉大的牆」,看到那令人艱於呼吸艱於視聽的種種,不由令人怒髮衝冠。把屠刀指向無辜的婦孺,以變態手法整人,或是放任國家機器逆向運轉,弄得怨聲載道,這於事何補?
在被迫沉默的日子裡,我的內心填塞著負債感,我知道在這樣的存亡之秋,知識份子本該多些社會擔當,本該有所作為。可危險在步步逼近著,而且乾脆下作到了斷網、斷電視至今,不可理喻到這般程度,讓人還真是無話可說。
我對喘息在五座大山之下的百姓心懷歉疚,我對相識或不相識的國人心懷歉疚……我永遠不會忘記在我夫婦倆最艱難的時刻,是天南海北素不相識的國人,守候了夢君的英魂,陪伴著我夫婦倆走過了日日夜夜,可我卻無以回報。
福建三網民「誹謗」案中的游精佑在夢君遇害後,兩次專程赴廣東給我夫婦倆以及時的幫助;範燕瓊在我夫婦倆奔走在京城時,也向我們傳遞過她的善意……但在他們身陷囹圄之時,我就連給他們一點道義上的聲援,也不能夠。
在我還能相對自由表達的日子裡,我刻意避免筆端觸及故土,只為不堵塞自己的言說空間,以努力為更多的百姓說上一些公道話。事實證明這一廂情願,故土的有司有著同樣的終端老闆,毒瀧惡霧裡,大江南北一樣是不見天日。
作家冉雲飛被捕後,我感覺虧欠;藝術家艾未未被失蹤時,我感覺虧欠……但在動輒得咎面前,我能做些什麼呢?我向艾媽媽致電時,除了說句「您一定要堅強些」,剩下的唯有沈重的嘆息,我沒忘記我的母親同樣在經受煎熬。
生命是由時間累積而成的,而我的生命就這樣日日無謂地消耗著。在匪區掙扎久了,在「法治國家」打造的求生不成、求死不能裡,我益發瞭然他們殺害廖夢君要指向的終極目標是誰。嗚呼,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
D
淪陷逼近中國蒼生,淪陷的不只是廣東佛山或是中國的某個省區,在這次權勢集團和利益集團聯合發起的猛烈攻勢面前,整個中國實質已經伐毛換髓淪陷了。見多了各種血腥掠奪和百姓的淚眼婆娑,你便明白整個中國已成匪區。
「天子腳下」久聚不散、亞肩迭背的冤民,同樣是「無主之鬼之為殤」,儘管他們或以百般的堅忍,熬過了一個又一個的春夏秋冬,或已含恨在隆冬撒手西去,但他們得到的也基本是類似的結局:難於得到國家正氣的有效呵護。
匪區遍插了「和諧」、「盛世」的兩面破旗,破旗遮掩著政壇悍匪與人權惡棍可怖的吃相,一種無聲的語言在匪區風行:你的親人被殺了?殺了就殺了;你的家園被搶了?搶了就搶了……不要糾纏在過去,要甘於為奴,要認命!
於是匪區再沒有官法如爐,一個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法,也如草紙一般,能隨意揉搓或是踐踏;於是血腥強拆能不斷逼出人命;於是收費事業欣欣向榮,能一再逼良為娼;於是越來越多的國人,只能越洋去聯合國悲憤上訪……
你就是遍讀古書,在中國史上也再找不出這樣的「盛世」。在這樣的陰溝之內,怎能翻找得出真正的社會和諧?法律與道德是調整個人和社會之間關係的相輔規範,可現在的公權行使者,是往往法律不講了,道德也可以不講了。
這些年來,原本神聖的國家機器出現了哪些可怕的變異,這在國人是有目共睹的。「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機關」、「過去的土匪在深山,現在的土匪在公安」,等等,在中國民間竟會成為百姓感同身受的普遍共識。
面對江河日下與胡作非為,庶民有著太多的斑斑血淚、徒嘆奈何,公權的妄為在匪氣十足中,也日益甚囂塵上。不少鼠目寸光的暴政鷹犬或不記得了這常識:天,總是要亮的!天亮之後,有些暴政鷹犬可能要在獄中度過後半生。
在這樣的體制框架下,「上級指示」如何如何,固然是公門中人粉飾助紂為虐最好的託詞,但託詞難於為其免責,因其還有「一厘米主權」,不能說「上面」指使其作惡,就不分青紅皂白忘乎所以,助紂為虐最終要付出代價的。
在逼迫與被逼迫之中,真危及國家安全的,無疑不會是社會良知的泣血示警,恰恰是天朝的自毀長城。民心盡失時,在國際社會扮演「散財童子」何用?窮兵黷武打造航母何用?一旦發生外來侵略,人心渙散中將會是不堪一擊。
即便總體風調雨順吧,誰有絕對的安全可言?你在富麗堂皇的衙門中當差,說不準哪天就邂逅了錢明其;你在警局裡公幹,或也將遭遇楊佳;你的孩子上學去了,說不準就再也無法走回家門……一個人人自危的時代,潛步而至。
輪迴其實已經開始。一個互害社會,難免衍生著種種角色互換。過去參與過截訪的有些警察,而今已成了申訴無門的上訪者;過去的某個信訪辦主任,退休後自己的女兒遭人強姦,在體制性的壓迫和羞辱中,同樣是欲哭無淚……
一葉知秋,更何況是怨聲載道,亂象叢生。國人的合法權益遭受侵害時,國法的威嚴蕩然無存,國家的正氣煙消雲散,受害者非但得不到國家的有效保護與支撐,還要遭受進一步雪上加霜,這樣的國家,是真正意義上的國家嗎?
倘使現在的中國不是匪區,而是國法仍在、道德傳承也在穩定延續的季節,那麼這非人間的萬般慘像又何來?這樣的不堪類似的慘痛,在中國還要蔓延到何時?此等「大環境」裡,誰又能保證你不會成為下一個錢明其或是楊佳?
我常予人忠告,但我又能阻止得了什麼呢?斷子絕孫、斷生活來源、斷網、斷電視、斷喉(以各種流氓手段逼迫一個作家裝啞巴)…… 「斷」字訣裡的「偉光正」,是如此的光芒四射。嗚呼,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
E
我的眼角再綻放不出一朵淚花,我內心的淚水從來就不只是為慘烈遇害的廖夢君而流。我在夢君遇害五週年之際,顧不得人模狗樣者的高興或是不高興,堅持寫篇悼念性的文字,並不只是悼念廖夢君,也不單是為了悼念我自己。
你無法想像在「神奇的土地」上不斷上演的各種人間悲劇,在美國、英國、法國等民主國家,也會這般雜亂上演。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只要獨裁者仍在劫持中國,黎庶塗炭的現實無改。只是今天痛在心上的,還沒輪到你而已。
不要寄望被迫害者予誰良方。事實上任何層面的文字處方,已難療治今之中國的週身潰瘍。中國是繼續走向沉淪繼續淪為匪區,還是痛定思痛後走向新生,不會取決於官場作秀,不會脫胎於口水革命,會決定於兆民的終極走向。
而魯迅先生早就揭示出了匪區蟻民的劣根性:「暴君治下的臣民,大抵比暴君更暴……暴君的臣民,只願暴政暴在他人的頭上,他卻看得高興,拿‘殘酷’做娛樂,拿‘他人的苦’做賞玩,做慰安。自己的本領只是‘倖免’。」
要走的路在苦難的中國人民或仍將水遠山遙。這個民族是一個被血腥統治基本馴化的民族,它同時是一個可悲到了極致的民族,只要這民族還沒有在慢性殘害中爭相甦醒過來,找回它該有的尊嚴與血性,民族的悲劇就不會落幕。
個人的命運總是與國家的命運、民族的命運緊密相連的,因此哪怕是廖夢君遙在天國已經五週年,我這個作父親的,對我這唯一的孩子也只能是滿懷歉疚。我還是無法給廖夢君以告慰,就正如國人也無法給被劫持的祖國以告慰。
但廖夢君的鮮血沒有白流。廖夢君慘烈遇害後,壓得許多學生家長喘不過氣來的「借讀費」不收了,九年義務教育在中國也真實行了,雖然其間未必存在直接性的關聯,但中國的軌跡總是一寸進化一灘血,前行的代價是慘痛的。
對奪泥燕口、削鐵針頭的掠奪集團而言,要迫其做出某種讓步,不單需要千千萬萬個敢為人先者的泣血呼喚,有時還得付出鮮血乃至生命的代價。中國的進化史說到底是原地踏步史,生在中國是不幸的,危險於你同樣近在咫尺。
但願天國再沒有陰謀秘計和殺戮,但願廖夢君來生不會再投生於中國。不論反動當局以何等卑劣的伎倆,掩蓋這樣一起令人髮指的血腥迫害事件,也終掩蓋不了眾目昭彰,掩蓋不了夢君的優秀和潔白無暇,以及他所承受的壯烈!
嗚呼,夢君,歲月的流水蕩滌不去我們對你深深的懷念,遮蔽不了你所留下的斑斑血跡,也不會稀釋世人滴血的記憶!嗚呼,天蒼蒼,夜茫茫,匪區裡,有國殤!廖夢君同學千古!廖夢君同學安息!廖夢君同學與日月光輝同在!
寫於2011年7月16日(廖夢君慘烈遇害於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黃岐中學,殺人狂徒在中共治下逍遙法外第1826天!廖祖笙住處被當局連續斷網、斷電視127天!遇害學生的屍檢報告、相關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國家機密」!作家廖祖笙在國內傳媒和網路的表達權被黨國公然剝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關鍵字搜索:
-
廖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