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法院官員為債務殺人拋屍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法院官員為債務而殺人拋屍?據大陸多家媒體報導,湖北石首法院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余學濱因債務問題與債權人發生衝突,後竟將債權人殺害並拋屍於涵洞之中。
法院原紀檢組長因債務殺人拋屍
7月9日8時許,石首市公路局在石首明珠大道施工時發現女屍,工友們當即打110報警。由警方現場勘查,經DNA檢驗鑑定,認定死者為楊蓮香。經屍體解剖檢驗,確定死亡性質為他殺。而殺人者系剛剛從石首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一職退居二線的53歲余學濱。
據瞭解,事發前一天(8日)下午,該市橫溝市鎮新沙村2組村民楊世彪,曾到派出所報案稱,其姐姐於4日中午失蹤。失蹤人楊蓮香,現年50歲。
據余學濱交代,他與受害人楊蓮香有數十萬元的債務關係。7月4日,楊蓮香要求他償還債務而發生衝突,惱怒之下,他將楊殺害,後將其屍體包裹、捆紮,拋屍於涵洞中。
網民:這年頭法院的人都敢殺人拋屍了?!
對此,有網友表示:為了債務就將人殺死並拋屍,這樣的人還居然曾任法院黨組的紀檢組長,由此可見這樣的紀檢組會起什麼作用,這樣的法院又怎麼會公平執法。
許多網友也熱議紛紛:「法院的人都可以隨便殺人了,真是恐怖」、「他還算好的,至少保持被害人屍體完整,前浙江高院一個副庭長殺人後還分屍呢!」
更多網友則感嘆「大家現在知道黨政機關內部多黑暗了吧。執法知法的往往比不知法執法的屁民行事手段更高效,更凶殘」。更有網友諷刺:「優秀黨員,這種人能當幹部,能當法院的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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