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朋友名買房遭欺騙
「當初說好了只是借別人名字買房,沒想到看到房價飛漲,對方拿下產權證後把房子賣了!」說起自己被騙的經歷,55歲的徐女士欲哭無淚。九年前,因為沒有北京戶口,徐女士借用朋友女兒的名義按揭購買了一套房屋,未曾想對方在支付了剩餘的貸款並拿下產權證後,竟將房子偷偷賣給他人。如今,徐女士不但失去了房子,先前支付的40餘萬元房款也打了水漂。
借朋友名買房遭欺騙
2001年9月,瀋陽人徐女士準備購買天通苑西一區一套房子,因其進京戶口還在辦理之中,於是聽從朋友吳某的建議,以她女兒白某的名義購房,並約定等戶口辦好後再過戶。徐女士說,她拿出了當時家裡所有的積蓄,支付32萬元首付款和契稅等一系列款項,購買了開價為62萬元的天通苑西一區的一套住房。「簽購房合同時,因白某在學校,所有簽字都是我代簽的。」徐女士還給記者出示了她與吳某的一份協議。該協議約定,該套房是「用白某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名稱,產權屬於徐女士,該房發生任何糾紛和白某無關」。
2001年12月23日,徐女士拿到房子的入住證明。之後,她又買下了該房子的地下室,還安裝了樓梯,隨後每月都按時還貸。「銀行的流水能證明,首付款和每月的還款都是從我的賬號轉向白某名下的還款賬戶裡,再由銀行劃走。物業公司也能證明,相關費用是由我出的。此外,房子底商房的營業執照也是我丈夫的名字。」徐女士告訴記者。徐女士還表示,2007年,她想過戶時,卻遭到了拒絕。
朋友還清貸款賣掉房
徐女士說,白某的父母以房價上漲為由索要過戶好處費,從開始的25萬元一直飛漲到100萬元。「我咬牙同意了,畢竟那時候房子已經值300多萬元了。」徐女士說,她於2009年8月9日先匯給白家4.8萬元,並協商好過了戶後再付清其餘的款。
去年10月2日,徐女士向租戶收取租金,對方告訴她說,有個拿著房產證的女人已經來收過錢了。徐女士這才知道,白某背著她還完剩餘的20多萬元銀行貸款,拿下房產證後迅速將房子賣給了同小區的陳女士。徐女士說,過戶時需要的契稅發票和購房發票本都在她手裡,白某向開發商提交「遺失申請」後補辦了手續,順利地過了戶。「我後來才查到,北京市住建委合同上顯示該房子是以53.9萬元賣出,遠遠低於當時的市價360萬元。」徐女士說,她之後就再也聯繫不上白家人。如今,徐女士不但失去房子,40餘萬的首付款也打了水漂。
無奈訴市住建委討房
今年年初,徐女士向昌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撤銷北京市住建委頒發給陳女士的房屋產權證。徐女士認為,北京市住建委給白某發放房產證的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並且證據不足。首先,該購房合同並非白某本人簽字,也沒有辦理委託手續。在辦理產權證時,也沒有向房屋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和書面委託書。該房產權證辦理過程存在違法違規情形。其次,白某不具備取得該產權證的資格。其買房時提供的工作證明及工資證明都是虛假的,不具備辦理按揭貸款的資格,也不能購買經濟適用房。
徐女士認為,被告在受欺騙的情況下為白某辦理了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被告沒有盡到審慎審查義務調查清楚事實,該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權益。據悉,此案將於今年8月1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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