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江澤民罪行——腐敗荒淫篇
對外不惜出賣中國領土的江澤民,對內還借反腐敗之名,收拾異己,並實現了中共建政以來首次貪官治國的局面。在江的統治下,中國社會腐敗成風,貧富差距擴大,道德急劇下滑,百姓怨聲載道。
對於江澤民來說,「貪官治國」並不是壞事。一個人要讓別人對其效忠總要有些理由。江既無智慧,也未經選舉,如果全部都任用清官,則會凸現其無能和貪腐。而貪官最大的好處是民憤很大,從聲望上來說,不可能對江帶來威脅。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貪官治國」下的貪官們高舉的「反貪」大旗比誰都高。在政治鬥爭中因腐敗落馬的高官們,個個都是在大大小小的會議上高唱「反腐倡廉」。 「中國第一貪」家族的江澤民,「反腐」的口號更是成了其欺騙民心、打擊政敵的工具。通觀庫恩給江寫的傳記,裡面充斥著江在各個場合大喊「反腐」的講話。所以,看一個人好壞,不是看他說了什麼,而是看他做了什麼。效忠江的「貪官」平步青雲,而二心異己分子則在反腐敗名義下被狠手整治,還有一些對江無用的小卒成為殺雞儆猴的倒霉鬼。
2000年的特大腐敗案件「廈門遠華案」和成克傑受賄案,就是江赤裸裸上演的收拾異己、死保心腹的經典鬧劇。
「遠華案」由來已久。案件的主角是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賴於1994年成立遠華集團,後來從事走私活動。據官方消息透露,從九六年到案發,遠華集團從事走私犯罪活動達五年之久,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五百三十億元,偷逃稅額人民幣三百億元,合計造成國家損失八百三十億元。牽涉多達250名以上的地方、省甚至是中央級別的官員。他們被指控在1994年到1999年期間,收受數百萬美元的賄賂,使價值數億美元包括汽車、燃油、原材料、重型機器和奢侈品的貨物通過廈門港口走私到中國。當時被稱為中共自1949年建政以來的「第一大走私案」。江曾假惺惺地表示:不論是誰,都決不手軟。
但是當專案組發現案件跟江身邊的人如賈廷安、賈慶林有密切關聯時,江的立場立即發生改變。最終,這樣一個世紀大案,在沒有完全查明的情況下就槍斃了十幾個從犯,事實上等於把證據消滅了,讓「遠華案」成為結不了的懸案。根本原因就是江要殺人滅口,以免牽扯到江身邊的人。
而江還利用這一案件,藉機整治了中共資深外交官姬鵬飛的兒子姬勝德和劉華清的女兒、兒媳婦,只因為那兩個人瞧不起他。
而廣西自治區主席成克傑受賄案,更是辦的離奇。據中共官方報導,成克傑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主席期間,夥同情婦先後收受賄賂達4,109萬多元人民幣。 2000年7月31日,成克傑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收受巨額賄賂」罪名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成克傑立即申請上訴,於 8月22日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報的對成克傑執行死刑的裁決。9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行刑隊對成克傑執行了死刑。
知情人表示,成克傑被迅速處死的根本原因是:他得罪了江澤民。原來是成克傑曾表現出對江的情婦、人大代表、歌星宋祖英有點「關心」過度,引起江醋海生波,導致小命不保。可嘆的是成克傑至死也不知道自己得罪了誰,是誰非要他的命不可。
自身腐敗並縱容腐敗的江澤民在女色方面的荒淫程度也令世人吃驚。這名單中有蘇聯女間諜、教育部長陳至立、中央電視臺廣播員李瑞英、歌星宋祖英等。其中最為霸氣的當屬宋祖英,而其「國母」的身份早已成為國人茶餘飯後的談資。
2004 年2月21日,北京學者、中國二戰史研究會會員呂加平向中共中央、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寫了一封信,要求調查他所聽說的一些有關江的事情和傳聞,信中詳細談到江與宋祖英之間的醜聞,包括江如何往宋祖英手裡塞紙條、如何讓宋離婚、如何暗地與宋通姦、如何動用國庫為宋在維也納和悉尼辦演唱會、如何挪用海軍軍費給宋祖英辦歌舞劇以及如何為討好宋而動用三十億元修建國家大劇院等。
這樣的總書記,中共官員如何不爭相模仿?也正是在江澤民的公開「號召」下,中共官員貪腐、貪色成風,中共由此加速了埋葬自己的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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