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劫匪搶劫後買機票送事主回家
3名劫匪在北京密雲劫持了朱女士後,開著朱女士的車去了湖北,並取走其銀行卡內的8萬元。此後,3名劫匪訂購機票,並從贓款中拿出4000元「零花錢」讓朱女士返京。昨天,三劫匪在密雲法院受審。
被告人吳李勝因製作廣告牌認識了廣告策劃公司的負責人朱女士,他感覺朱女士開著車,打扮入時,像個有錢人,便心生邪念,想從她那弄點錢花。於是吳李勝找來哥們張影,張影又叫來了趙武,決定三人一起作案。三人說好得手後,張影和趙武各分得5000元好處。
檢方指控,去年12月9日上午,吳李勝以做廣告牌為由,騙朱女士到密雲縣巨各莊鎮蔡家窪村村南工地,等候在那裡的張影和趙武立刻對朱女士實施劫持,採用電線捆綁、膠帶粘嘴等手段,將朱女士綁好後,扔進其速騰轎車後備廂內。隨後三人立即換上準備好的車牌,由吳李勝、張影輪流駕車,先後將朱女士帶至河北保定、湖北武漢等地。
三人翻走了朱女士包內的7000元現金,並向朱女士逼問銀行卡密碼。吳李勝謊稱自己母親病了,想弄錢給母親治病。朱女士說出了密碼後,懇求三人放了她。吳李勝說,他們三人商量後,同意放朱女士回去。他們讓朱女士把車開走,朱女士說路太遠開不動,於是就決定買機票送她回去。他們給朱女士訂購了武漢到北京的飛機票,並為其打了輛出租車到機場,此外還給了她4000元錢,「讓她路上花」。朱女士乘機回到北京後,立即報案。今年1月19日,吳李勝被逮捕,隨後另兩人先後落網。
據瞭解,三人從銀行卡內分多次取走現金8萬元,張影和趙武各分得5000元。吳李勝為湖北的女友買了2.2萬元的金銀首飾,給了女友2000元,給女友的爸爸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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