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財產公示難產 學者:自欺欺人 (圖)

中紀委副書記吳玉良日前表示,中國當前要實踐「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條件還不成熟。為何被全世界公認為「陽光法案、終極反腐」的「官員財產公開」,在中國卻難產呢?學者認為,不是做不到,而是自欺欺人。

吳玉良在通報倡廉反腐的情況時表示,中國現在對官員的財產公示條件,因為「社會誠信體系」和「資訊統計體系,這兩個條件有欠缺,有關部門無法查詢和統計,因此很難發揮作用。

中國問題專家程曉農指出,上海市前幾年要求公務員申報所擁有的住房,並聲稱只要申報了就既往不究,顯示中共並非掌握不了數據,而是不願意做。

中國問題專家程曉農:「實際上現在沒有統計的原因是政府不願意統計,結果他把沒有統計說成是不能監督的原因,如果政府真要監督的話,其實很簡單,政府拿出他維穩的勁頭,利用他維穩的系統,這些監控異議人士的手段,如果用來監控官員我不相信查不出官員的財產。」

針對吳玉良聲稱官員財產公示欠缺條件,而迴避官員財產公示的說法,香港《東方日報》「神州觀察」欄目評論指出:按照中紀委的說法,在中國推行「陽光法案」必須有條件,但事實上這些條件在任何國家任何時候都可能欠缺,為什麼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包括像墨西哥、泰國等欠發達國家,都可以無條件實行反腐制度,唯獨中國不可行呢?

程曉農:「只要他把身份證號全國統一的登記,那麼很快的銀行存款所有人的名字就查清楚了,中國可以用身份證監控異議人士,說明他現在早就可以做到利用身份證監控他想監控的人,所以從技術上來講並沒有任何困難。」

《東方日報》這篇《財產公示難產 官府自欺欺人》的評論文章認為,不就是因為社會誠信蕩然無存,官場貪腐無度嗎?吳玉良聲稱「社會誠信體系」是官員財產公示的先決條件,完全是本末倒置的邏輯,根本站不住腳。

而「所謂缺乏訊息統計體系,更不值一駁。推行「陽光法案」,只須建立一個資料庫,讓官員自行申報,這對已經掌握衛星、高鐵技術的中國來說,根本是輕而易舉的事。」

中國問題專家程曉農:「他不願意去監控官員,當然中國永遠不具備對官員腐敗的統計或者監控。實際上政府各有關部門它們只關心一件事,怎麼維護共產黨的統治,怎麼維護官員的特權,當然它們就不願意採取任何監控官員的手段。」

因此,程曉農認為,在中國「倡廉」這兩字是假的。因為如果政府真的反腐的話,很容易就可以根據現在的監控系統,把官員的財產、房子、存款查得一清二楚。

事實上,官員財產申報制度在內地已推行多年,但始終形同虛設,《東方日報》說,沒有一名貪官因為財產申報而醜行曝光,原因在於只申報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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