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報仇十年不晚。這是古人留下的俗語。楊佳、錢明奇業力循環以惡制惡用自己的生命實現了這句千年流言,很欽佩他們那視死如歸斗人的膽識和超強的勇氣。
永生不會忘記2008年6月12日楊浦區人民政府僱用的惡保---於強在區政府內給我留下的「傷痛記憶」,(因為房屋被搶,去區政府鳴冤,被區政府信訪辦僱用的惡畜強行拖進區政府內對我拳打腳踢至胸腔積液)。事後,區政府領導竟然熟視無睹就當沒發生過一樣毫無作為。曾經我還傻傻的堅信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總以為人民法院應該是為人民當家做主的地方,但事實最終又無情的粉碎了我的信念。
三年來,我不斷地用理智的方法向有關部門申訴喊冤,卻始終未能把法院的大門給敲開,法官先是不接我訴狀不理睬,後又假惺惺地指導我怎麼寫訴狀,最後又以一張裁定書不予受理了結。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對民告官的冤案統統不予受理。好一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刺死城管的夏俊峰居然被法官以六名證人和被告口供不同不予採納,可笑之極。在這個法律不是擋箭牌的國度,官員的權利可以大過一切法律。老百姓再有理的胳膊也擰不過人民政府這條無理的大腿。
一場仇恨,銘心刻骨讓我整整痛恨了三年,即便是在睡夢裡,依然沒有消磨我「復仇」的意志。
小人物於強,只不過是一隻對主人搖頭乞尾混口飯吃的哈巴狗,真正的始作俑者是楊浦區人民政府的那些惡官。什麼樣的政府就會造就什麼樣的人民。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弱女子我生的不偉大,死時一定得光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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