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中國新聞網23日消息,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12日對杭州市原副市長許邁永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許邁永犯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此,許邁永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對於許的討論,網路各執一詞。
被判死刑為何不服
許邁永因錢多、房多、女人多,被戲稱「許三多」。在一審對其做出死刑並決定執行死刑的判決後,許邁永不服並提起上訴。對此,網評各陳其因,多加論述。
東楚論壇王國軍評論,許邁永不服的理由有其他原因,高官重罪輕判、死罪活判的案例數不勝數,絕大多數罪大惡極的高官都掛上了免死金牌。基於這一現實,許邁永自然認為自己依據慣例頂多判個死緩。再說,還有不少罪行與許邁永差不多的貪官並未受死,如,貪汚、受賄、挪用公款近1.58億元的山東省日照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華森被判無期徒刑。比照李華森的判決,許邁永罪不至死。甚至少數罪行比許邁更嚴重的貪官也沒死成,如許邁永的家門有「地鐵市長」之稱的許宗衡,貪污金額高達20多億元,也只判了個死緩。有這些前車之鑒,許邁永理所當然認為自己還有悔過自新的機會,不會成為刀下鬼。
評論還寫道,「讓許邁永最不服氣的可能還不是這些,而是他知道還有許多像他一樣甚至比他貪得更多的官員繼續穩坐釣魚臺,在那裡看他的笑話,法律並未對貪官一視同仁,這讓其很不平。許邁永也許想說,如果不能真正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殺了許邁永,定有後來人。」
許邁永是貪官還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卡迪社區「趙亮導演」撰文評論:許邁永的犯罪,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浙江省紀委監察廳,杭州市委組織部門的用人制度也存在許多問題。除處理許邁永當事人之外,浙江省紀委監察廳、杭州市委紀檢監察部門的瀆職犯罪應該怎麼處理,必須給廣大杭州市民一個交待!
文章指,許邁永不服是對的,還有更多比他更貪、更壞、更惡劣的同僚本應該處以極刑,因為他才貪了多少?比他大的魚還在游呢。許邁永貪了15年才被發現,說明瞭整個官場都貪,他只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文章認為,許邁永落得如今下場,一是沒有過硬的後臺死保他。二是對貪腐引發的民怨,必須要有人做出犧牲,藉此杜民眾悠悠之口。
許邁永能否抓得住最後的「救命稻草」?
網路作家逗號為文評述認為,許邁永這樣一個大貪官,能夠潛伏10多年,而且是瘋狂地要房要錢玩色,不可能做得天衣無縫而不露出破綻的。尤其是其好色的本性,在單位內外也是有相當知名度的。那麼,許邁永能夠如此肆無忌憚地腐化墮落,應該有著在其看來可以「有恃無恐」的背景,否則不可能這麼膽大妄為,更不可能這麼長時間地放肆。那麼,能夠這樣罩著許邁永,而且能夠使其一帆風順地攀升的人,或許成為許邁永能夠活命的籌碼,這是許邁永長時間地在官場表演腐敗「獨唱」的關鍵。否則,許邁永提起上訴,無非是行使自己正當的權利和法定的程序,結果卻是意義不大的無用功,不可能「出奇制勝」且扭轉敗局。
該評述表示,面臨生死抉擇的許邁永,能否抓得住最後的「救命稻草」呢?這既要看許邁永求生的本能和決心到底有多大,也要看辦案人員挖掘案源的決心和功夫有多大,只要雙方有一方能夠「義無反顧」地往前走,就有使更多幕後人物浮出水面的可能,對於許邁永來說,這意味著是惟一的活路;而對於辦案機關來說,這卻是反腐態度和決心的考驗,這是許邁永上訴,帶給這個案件的變數和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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