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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家鑫終審死刑 民意搶救夏俊峰(圖)

 2011-05-21 05:3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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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法院星期五對藥家鑫殺人案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有民眾在法庭外燃放鞭炮慶祝。此外,有網民和律師呼籲最高法院不要處死刺死城管的瀋陽小販夏俊峰。


明信片搶救夏俊峰(新浪微博/記者丁小)


藥家鑫終審判決法庭外等情況(網友拍攝製作上傳優酷拍客/記者丁小)

中國民眾高度關注的藥加鑫案終審週五上午在陝西省高院宣判,據新華網快訊維持一審死刑判決,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駁回藥家鑫上訴。

根據前往法庭外等候消息的媒體人發上網的照片和視頻,死者張妙的同村村民當時就在法院外點起了爆竹。

藥加鑫在開車撞倒下班女工張妙後,見傷者未死,當時取下一把三十多公分的刀連捅八刀致死。其後有公安大學教授稱這種殘忍的殺人方式是少年激情,連捅八刀只是學音樂的藥加鑫彈鋼琴的重複性動作,引起了社會極大反響,懷疑案件有可以包庇的情況,有人認為如果此案不判死刑社會公義蕩然無存。

在二審宣判後,網際網路上多為讚好之聲。

其中媒體人李承鵬在微薄客上寫道:藥加鑫二審仍判死刑,人們在庭外放起了鞭炮。精英一定會說:不要用這種方式歡慶一個人的死亡,這是他們表現自己很懂一個叫「文明」的標籤最好的句式。可我告訴你們:人們慶祝的不是藥加鑫的死刑,慶祝的是法律公正。而這對中國未來的文明很重要。

也有人有不同的看法微博網友@劉灝想起早床寫道:藥不死刑,肯定是司法不公。但死刑會不會一定就公正了?我懷疑。如果這次判決只是輿論綁架的結果,那麼就只是用一種不公防止了另一種不公。民意殺人與政治殺人同樣值得警惕。

北京律師浦志強認為藥加鑫案案情惡劣,依法足以判死刑,說是民意殺人言過其實,儘管輿論左右甚至改寫死刑判決在中國目前維穩的大前提下是社會現實:「因為在處刑制度現有情況下,藥加鑫現有看見的案件情節,即使他自首也不足以改變死刑判決。加上現在民意洶洶的狀況下,我個人感覺即使是高院覆核藥的命運也不大可能有轉機。按照現在維穩思路來講,上下級法院、政法委、黨務部門間都會加以協調,我個人認為藥案實現會有過請示和批復的過程,就這種民意影響司法的情形,藥加鑫、夏俊峰、和以前的鄧玉嬌這一系列引起廣泛關注的案件,民意一定會以各種各樣的方式影響司法決策的。」

與此同時,另一名近期終審被判死刑的瀋陽小販夏俊峰卻引起輿論一邊倒的要求免死。公民們還發起明信片搶救夏俊峰行動,一週以來全國各地民眾紛紛寫明信片給北京最高法院院長,希望他善用手中的死刑覆核權,喊停對夏俊峰的死刑,發回重審澄清該案事實。

拯救夏俊峰公民行動發起人之一活躍網路人士屠夫週五接受本臺採訪時說:「這個時候要還原真相,輿論還是很關注這個事情,這是體現司法公正不公正,還有城管制度的問題。我相信最高法能糾正遼寧法院的這個錯誤。 」

瀋陽小販夏俊峰持刀殺死兩名城管人員一案,本月9日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維持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峰死刑的一審判決。此裁定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對於公眾對夏俊峰究竟是自衛還是謀殺等案件事實和審判程序的質疑,主審法官本週通過媒體作出解釋。

週四的北京人民日報也轉載了夏俊峰二審辯護律師滕彪就遼寧高院相關解釋作出回應,包括追問不安排證人出庭這一涉嫌程序違法,以及針對遼寧高院稱:「夏與二城管在辦公室究竟發生了什麼,沒有充分證據和證人來證明」,滕彪質問既然如此,憑什麼認定夏故意殺人?

浦志強律師支持留夏俊峰一命:「 遼寧方面的判決卻是沒能很好回答滕彪在夏俊峰案件二審辯護詞中表明的觀點和理念。民意現在一邊倒支持夏俊峰,其實就自然法則來說,一個公民一個人有抗暴的權力,保衛自身的權力是與生俱來的。我特別希望能留住夏俊峰一條命,促使我們更好的去探討這個城市應該怎樣去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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