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法不依 文革重演

中國著名前衛藝術家、維權人士艾未未4月3日遭到北京警方拘押後,至今下落不明,繼續引起海內外廣泛關注,尤其中國全國政協委員、香港著名金融企業家劉夢熊近日連續發表評論文章,批評北京官方有法不依,文革重演。

劉夢熊在5月13日香港《東方日報》題為《有法不依文革重演》的評論中稱:「內地藝術家艾未未有罪或無罪,現在未審未判,外界難以置評。但就法律程序而言,內地司法機關一錯再錯,令國家‘依法治國’形象嚴重受損,那怕外交部發言人渾身長嘴也辯解不來!《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扣留後,‘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 但是,艾未未被北京市公安機關扣留39天了,其家屬包括母親、姐姐,根本沒有收到任何通知,完全不知道艾未未犯了甚麼事,關押在何方,身體怎麼樣。司法機關如此處置,實在有法不依!」「此外,艾未未還未審,尚未判,未有最終定罪,公安機關就‘放料’給本港若干報章,連篇累牘對艾未未開展‘革命大批判’,而艾人在獄中,沒有可能進行辯護。如此做法,完全是文革當年毛澤東、四人幫‘運動群眾’將劉少奇打成‘叛徒、內奸、工賊’手法重演。有法不依何以服天下?」

劉夢熊在5月14日香港《東方日報》題為《荒謬的思維方式》評論中稱:「有一個現象非常奇特:既然內地公安機關捨得向‘遠在天邊’的香港某些報章‘放料’,對艾未未展開鋪天蓋地的‘革命大批判’,為何又不肯依照《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法定時間內向‘近在眼前’的艾未未家屬通知‘扣留的原因和羈押處所’呢?這個手續很難嗎?艾案引起多個國家關注,內地司法機關擺出一副‘老子就是有法不依,你們能把我怎麼樣!’臉孔,到底是跟西方國家過不去呢?還是跟自己‘依法治國’方針過不去?」「雖然中共11屆3中全會停止了‘以階級鬥爭為綱’的口號,開啟了改革開放新時期,但在某些單位當權者腦瓜中,‘階級鬥爭’尤其‘國際階級鬥爭’陰魂不散。本來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都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成果,但在‘左’派看來,因為源於西方,‘凡是敵人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你們鼓吹司法程序公正嗎?我偏不按程序,就是要對著幹,看你們奈我何!但這種思維有利於國家法治和長治久安嗎?」

香港《明報》署名劉銳紹的評論稱:「這次事件已由官方所說的‘經濟犯罪’的法律事件,演變為政治事件,更上升到中外鬥爭的國際層面,令中國自己愈來愈被動。」「在艾未未事件發生至今的一個多月裡,當局除了發放‘艾未未經濟犯罪’、 ‘重婚’、 ‘藝術侵權’、 ‘發放淫褻作品’之類的消息外,還放出一些奇怪的論調。其意是:都怪艾未未及其家人太過高調,如果低調處理,就不會鬧得那麼僵了。有關方面本來只是想嚇嚇他,但他的家人卻把事情捅出來,讓政府難下臺,才會弄得如此騎虎難下。」「但即使如此,這種論調也令人吃驚。這豈不是說明,當局可以利用法律或行政權力,來達到政治阻嚇的目的嗎?這又有何法理可言?這種論調傳出來,其意圖是要讓外界感到,不是官方鬧事,而是‘對方把事情鬧大’。事件後來還鬧到國際層面,更是‘當事人及其支持者造成的’, ‘責任不在官方’。這種態度比有法不依更荒謬和危險。」「被打的人還被塞住口腔,不許說話,這個世界還有道理嗎?在在顯示,當局自製事端,還砌詞卸責」。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