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大略省政府不打算限制病患索取個人病歷必須支付的費用額度,即使資訊暨隱私專員辦公室要求省訂定一個合理的收費標準。
安省資訊暨隱私專員卡渥凱恩於17日公布的年度報告中、呼籲省府設定費用標準,供醫療機構在病患索取個人病歷時可據以收費;卡渥凱恩說她的辦公室已收到大量針對此費用的抱怨。不過衛生廳長馬修斯表示,省府目前不打算改變現行制度。
馬修斯說,她的認知是此事尚非普遍性問題,但應進行瞭解,所以她會向安省醫療協會(OMA)洽詢此事,而假如有人現在認為收費不合理,可向資訊暨隱私辦公室提出抱怨,再由該辦公室做出處置。
卡渥凱恩指出,在一宗抱怨案中,一名病患不滿為取得一份34頁病歷,必須支付她的醫生125元,經資訊暨隱私辦公室調查後將費用減為33.50元,包括30元支付前20頁病歷和醫生審核病歷花掉的15分鐘費用,另外有25分是後續處置費用。
卡渥凱恩表示,在省政府缺乏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她的辦公室已對醫生提供病歷收費設定限制,但由於該限制無強制遵行力量,所以僅適用於病患提出的抱怨案件。
安省前衛生廳長卡普蘭在去年9月份,已針對病歷收費標準向省議會提出個人法案,其重點為限制索取病歷收費額度,及在法律中明文陳述醫療專業人員保管的病歷,屬於病患個人所有物;反對黨17日表明支持限制索取病歷收費標準法案立場,保守黨醫療政策監督議員艾利歐特表示,如果省府要求民眾做好保健措施,當然應該維護他們有適當權力索取個人病歷。
安省新民主黨的領袖賀華絲認為,如果不能免費,收費即應限制在最低水準,而且這是很單純的道理,省府實無必要到處諮商;省長麥堅迪17日被問到此事時表示,他同意讓民眾能索取個人病歷相當重要,但卻避談省府會不會採取什麽因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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