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訊】4月15日廉江市國土局分管地籍股的副局長何耘韜被廉江市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對司法機關做出的判決,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國土局卻持有「不同意見」,前者建議廉江市法院「從輕處理」,後者更希望廉江市檢察院盡快撤訴。此事引髮網民強烈抗議。
據海外媒體報導,南方都市報5月17日披露,2005年7月,廉江市國土局分管副局長何耘韜給違規取得兩處房地產受讓權的廉江市金都房地產公司發放了土地證—— 何耘韜在明知金都公司少繳納土地出讓金110餘萬元的情況下,仍然違反國家規定辦理髮證,造成國有土地出讓金流失的重大經濟損失。廉江市法院根據舉報,調查認定何耘韜行為已觸犯刑法,應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並於今年4月15日判處何耘韜有期徒刑6個月。
報導稱這一依法反腐的執法行為,近日卻受到廣東政府的公開阻止——廉江市政府和湛江市國土局(廉江市為湛江市下轄的縣級市)先後發公函,「建議」:廉江市檢察院盡快撤訴,廉江市法院 「從輕處理」。其理由是何耘韜辯的違法是「在執行政府的指令,絕非個人主觀所為」。何耘韜是在為政府想盡辦法招商引資。 ……
網民聞言紛紛痛斥這種公庇護腐敗的深度腐敗——即使何耘韜的違法確是在「在執行政府的指令」,也必須為自己未能堅守法律正義的瀆職行為受到人民懲罰。政府是一個機構,無法判刑,其政府的一切腐敗罪行,必須落實到具體腐敗分子和瀆職者身上。否則,貪官們都可在政府的掩護下更加放膽貪墨。人民對於政府的懲罰,只能是最終推倒政府,但在這個最終行動之前,人民必須首先懲辦有個人責任的貪官污吏。
網友一針見血說:「判得好!此案中副局長顯然是「無辜」的,但是,其違背了一個副局長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希望更多的被迫簽字而又違反國家法律者受到審判,此後,也許貪腐、窩案會減少。」
專家指出,廣東廉江市政府公開阻止法院判處瀆職官員,表明中國大陸當局近來已由反腐轉為保腐——當局深感整體腐敗已積重難返,目前掩蓋腐敗比查處腐敗更有利於穩定與和諧。這種與腐敗共舞的極端專制,必將使大陸危機更加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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