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華人萬里迢迢來到美國,本希望在這片陌生的土地上謀求生存和事業,但因其文化差異和不知美國法律而觸犯美國法律。謀求生存和事業的希望也隨之破滅。本文僅談談一些容易被我們華人忽略的輕微刑事犯罪及其後果問題。
1.體罰孩子。
凡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有出息。華人父母一般管教孩子較嚴,遇到孩子不聽話時,容易不分場合地體罰孩子。其理論往往是"孩子是我的,我管教自己的孩子有何過錯?"但美國人不理這些。法庭可以以"虐待兒童罪""對兒童殘忍罪""傷害罪"等罪名定罪。孩子還可能被政府帶走。嚴重者被剝奪父母監護權。
2.夫妻吵架動手。
如果發生在中國,不足為奇。但在美國,一方或他人報警,警察都會來"管閑事",把夫妻一方或雙方抓進監獄。根據情形還可能被定罪。某夫妻因小事吵嘴動手,被毆打的太太在氣憤之餘打911,原本只是想嚇嚇對方或讓警察評評理,沒想到老公卻被警察控以"家庭暴力"的罪名。太太此時慌了手腳,要求撤回指控,但是太晚了。另外,當著年幼子女的面大打出手,還可能構成"虐待兒童罪"或"對兒童殘忍罪"。
3.將小孩單獨關在車內或家裡。
可能會被警察控以"遺棄及忽略"小孩的罪名。發生孩子死亡的,會被控殺人罪或過失殺人罪等。
4.撫摸玩弄小孩生殖器官。
美國對這種行為懲處很重,而且行為人一旦定罪處刑後會背一輩子"性罪犯"(Sex Offender)的牌子,走到那裡,"臭"到那裡("性罪犯"登記法)。
5.佔小便宜。
多發生在從商店裡趁人不注意(自認為)時取走貨物不付錢。或者撕掉或者調換價格標籤,等等,都屬於盜竊行為。被抓後後悔不己,後果遠非當初所願。其實,所有的商店都設置各種監視系統,有一批員工在監視著進進出出的每一位顧客。完全可以說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6.撒謊或欺騙。
美國社會容忍人們犯錯誤,但不容忍欺騙行為。有些華人對在美國的法律行為不加重視,缺少誠實。本來是一件好事情,但因為沒有講實話,而一錯再錯,最後弄得無法收場。尤其在填寫移民有關的申請時,以前交給移民局的表格上的內容和後來交的申請的內容不一致。即使申請符合所有的條件要求,足以得到批准,但如果移民官發現有弄虛作假或撒謊的,完全可以不批准申請。嚴重者,還可能被送上移民法庭,被驅逐出境。
其它的行為還有:未經主人許可,擅自進入他人的房地產;從別人家門窗外窺視室內;將槍口(空槍無子彈)對準人;作假證;對執法人員說謊;賭博;開車時車內放空酒瓶;尾隨他人;許惡願(威嚇他人)等等對會給當事人帶來無窮的法律麻煩。
萬一麻煩上身,不要隨便說話或主動提供材料,應盡快尋求專業幫助。案件的處理結果有可能嚴重影響將來的移民申請和公民申請。如果還沒有成為美國公民,應找既懂美國移民法又懂美國刑事法的律師。不懂移民法的美國律師為外國人辯護,最後導致外國人服完刑後進入移民局的驅逐出境程序,即從州的監獄進入移民局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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