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宗衡受賄案大縮水 江澤民派系反撲團派
【看中國特約記者李元翰等綜合報導】前深圳市長許宗衡受賄案5月9號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法院認定許宗衡受賄總額3千多萬元人民幣,這遠遠低於早前人民網、新華網報導他貪污20多億元。外界分析指出,這是江澤民派系反撲團派的結果,此案牽涉江澤民情婦黃麗滿和嫡系周永康。
黨媒人民網、新華網去年11月和今年1月報導說,有「地鐵市長」之稱的許宗衡,幾乎染指深圳所有的大型工程,歷年貪污的金額高達20多億元。這些報導目前並未刪除。
人民網評論說,許宗衡案揭示了廣東省及深圳市官員集體腐敗的內幕。前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前廣東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等,都是許宗衡的「同盟軍」,都是腐敗集團中的成員。
新華網還列舉了許宗衡買官、生活腐化等其他罪狀。而許宗衡買官賣官、包養女明星等貪腐劣跡,在5月9號的一審判決中隻字未提。
原香港《文匯報》東北辦事處主任姜維平表示,許宗衡犯罪金額的「縮水」,是本次「死緩」的鋪墊和前奏,它是黨內高層權鬥此消彼長的新的例證。
他分析指出,可能最初整他的胡錦濤為首的團派大員汪洋處於攻勢,於是,許宗衡受賄20億的實額傳出,這結果當然是判死刑,但後來,由於內鬥力量的微妙變化,江澤民為首的太子黨一派又轉守為攻,再審就偏離了事實和方向。
團派汪洋2007年底出任廣東省委書記後,協同中紀委,利用前中國首富黃光裕案,先後查處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以及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等貪腐要案,這幾名江系官員除黃松有被判無期徒刑外,其餘都被判「死緩」。
橫河(時政評論員):「從挖出鄭少東,到牽扯出陳紹基、王華元,這三個人他們都是屬於廣東政法系統,胡錦濤要整同樣是政法系統的江澤民的勢力周永康。鑒於許宗衡是由黃麗滿,也是江澤民的在深圳的主要的親信,一手提拔上來的,他是通過打擊許宗衡來揪出黃麗滿。」
黃麗滿原為深圳市委書記、廣東省委副書記。2009年6月在許宗衡「雙規」後,一度傳出黃麗滿也被「雙規」的消息。不過,因有江澤民撐腰,黃麗滿和周永康並未受到重創。
伍凡(《中國事務》主編):「許宗衡案是胡、江在中共十八大前大搏鬥的一個環節,你可以把它一直往上升,升到了中紀委和政法委的鬥爭,升到了胡錦濤和江澤民的鬥爭。那這場鬥爭最後誰贏誰輸呢?還難以預料。」
專寫中共高層內幕、被譽為「紅色宮廷作家」的師東兵,因爆料許宗衡的腐敗情況而一度成為焦點人物。4月25號,師東兵被北京法院以詐騙罪一審判刑15年,外界認為與他高調抨擊許宗衡有關。
許宗衡案一審判決引起國內網民普遍質疑,一篇題為《為什麼江系許宗衡的貪污總額大大縮水》的文章,在網易、百度、新浪等大型論壇和微博上廣泛流傳。
文章列舉許宗衡創造的六大腐敗記錄說,許宗衡因20多億元的貪腐金額創造了記錄,兩年後,卻又以3318萬元從「死囚」埋沒為芸芸眾貪之中,堪稱當代中國特色。
姜維平指出,許宗衡案顯示中共式反腐的本質,中共官員犯罪的成本太低,低到了可以朝令夕改,隨意「縮水」的程度。中共內鬥決定了每個案件的走向,法官是道具,只是擺擺樣子,判決書是台詞,滿紙是謊言,而滋生貪腐的制度如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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