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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亞太臺續約受阻 引關注(圖)

 2011-05-13 00: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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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記者張佑宇報導】近日,新唐人亞太臺續約事件話題延燒,事件引起了國際社會關注。美國眾議員為此發函措辭強烈的信件給馬英九總統,質疑臺灣政府是否因為政治因素,限制了媒體自由。港臺政界人士亦發聲呼籲新聞自由不應遭政治因素干擾。

新唐人電視臺傳遞真實資訊 亞太臺續約受阻

作為獨立媒體的新唐人電視臺,一直無畏中共強權,敢於報導事實真相,如由新唐人制播的《活在中國》電視短劇,全長不到十分鐘,僅該集已有近20萬人點閱,詼諧中引人深思。

最近,臺灣中華電信以新衛星頻寬不足為由將不再與新唐人亞太臺續約,引發關注。據瞭解,新唐人電視臺為華人成立的一非盈利電視臺,致力於傳遞無過濾的真實資訊進出中國大陸。最近,新唐人亞太電視臺因向臺灣最大電信公司、具有官股背景的中華電信租用的衛星頻道八月即將到期,準備租用新頻,但中華電信以新的衛星無足夠之頻寬提供服務為由,婉拒了與新唐人的續約。

蓋臺事件未明 續約事件再引爭議

在此不續約事件之前,新唐人亞太臺於去年(2010年),在中共「慶祝」建政六十年敏感時刻,頻遭蓋臺。新唐人亞太臺租用中華電信「中新一號」衛星的傳輸訊號,從9月21日起,在每晚7點至12點,電臺播映《九評共產黨》、「中國禁聞」及新聞節目時固定斷訊。10月1日當天,更是全天斷訊,直至10月2日早上7時起干擾才消失。

當時有戰略專家指,干擾源極有可能來自「中新一號」旁的大陸所屬衛星「東方紅」,專家也認為中華電信要找出干擾源並非難事。因此,中華電信此次婉拒與新唐人續約,遭到外界質疑非單純的商業決定。

中華電信:無針對特定客戶選擇 蓋臺事件未能查明

就此,《看中國》致電向中華電信有關負責人瞭解情況,中華電信國際分公司協理陳慧燕表示,中華電信將中新一號衛星轉為中新二號(ST-2)後,轉頻器減少二個、頻寬減少,正好新唐人合約到期,所以才決定不再續約,沒有特別選擇客戶的標準。

對於去年中共「敏感期間」 新唐人亞太臺頻遭斷訊事件,陳慧燕表示最終原因未能查明。

新唐人亞太臺總經理:NCC應依法要求中華電信變更不續約決定

新唐人亞太臺5月3日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出申訴,總經理張瑞蘭指出,中華電信在對外的公開資料表示,鉅額投資與新加坡合作發射之ST-2衛星比ST-1衛星性能優越、涵蓋範圍更廣、發射功率更高,承載之轉頻器數量及頻寬更多,這與告知新唐人亞太電視臺不續約之理由明顯不符。

張瑞蘭表示,中華電信不續約理由屬搪塞之詞,並認為中華電信是濫用市場地位,給予新唐人亞太臺差別待遇,違反電信法第21、26條等相關規定,NCC應依法要求中華電信變更不續約決定。

事件成臺灣媒體自由指標 引發各界關注

該事件引發了各界關注。5月3日,世界新聞自由日,美國國會民主黨資深眾議員、國際關係委員會分管美國外交政策監督和調查工作主席戴納.羅拉巴克 (Dana Rohrabacher)發出一封措辭強硬的信函給馬英九總統,並隨同該新聞稿在其官網公開發布表示,「如果臺灣不支持在中國境內為爭取思想自由的奮鬥,我認為美國沒有必要去支持臺灣。」

全球最大的記者組織,國際記者聯會中國和香港區代表胡麗雲對臺灣媒體表示,此事件對於臺灣新聞自由是一個打擊。她認為,中華電信對外招覽業務的說詞與解約說詞互相矛盾,令關心新聞自由的機構,甚至民間都有很大的疑問或憂慮。她呼籲中華電信秉承社會企業良心,公開交代事件因由,重新和新唐人續約。

一個多元市場,應可聽到各種不一樣的聲音

臺灣民主運動先趨,前考試院長姚嘉文則認為,續約案影響了臺灣民主形象。他表示,政治不應干涉媒體自由,中華電信不能因政治原因,或是哪方面干涉就不續約。

臺灣資深媒體人範姜提昂表示,反人權的中共視新唐人為眼中釘,新唐人能在臺灣自由發聲,是臺灣的榮耀,如果為討好中共不讓新唐人續約將是「最丟臉的事」。

廣播及電視執照審議委員賴祥蔚表示,一個多元市場,應該可以聽到各種不一樣的聲音,不管是批判對岸的,還是批判當權者,或是批判任何情況的,倘若這種批判的聲音消失了,對民眾來講,就失去了能聽到這樣聲音的管道,而這對促進民主,或是促進整個臺灣自由發展上,都是人們所不樂見的。

香港議員斥中共打壓

香港多位不同政黨的立法會議員,也發聲呼籲,他們認為事件背後是中共干預,目的是阻止大陸人民瞭解真相。多位議員在征簽信上簽名,呼籲中華電信秉承良知,重新和新唐人續約。

民主黨、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主席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臺灣當局理應明白,新唐人的存在代表一個社會的自由度。他認為此次阻撓新唐人續約向大陸播放新聞,是一項政治決定。

社民連議員梁國雄認為,中華電信將中新一號衛星轉為中新二號後,頻寬擴大,反而要趕走老客戶,不符合商業運作原則,明顯背後受到中共政治壓力。

港臺主流媒體《蘋果日報》、《自由時報》等亦發表社論,對事件傳遞出臺灣民主自由倒退這樣的訊息表達擔憂。

NCC:中華電信如有隱瞞,將依電信法處分

對此,臺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營運管理處官員表示,中華電信為市場主導業者,依據電信法相關規定,對客戶不得為差別服務,亦即不能無故任意挑選客人。NCC將查證雙方說法,瞭解中華電信是否真的頻寬不足才不續約,中華電信如有隱瞞,將依照電信法處分。

目前,新唐人續約事件,已被許多人認為是臺灣媒體自由的指標之一,也引發國際社會的關注。美國在臺協會、臺灣外交部北美司已聯繫新唐人電視臺進行瞭解與關切。

附:中華電信投資中國大陸一覽表

中華電信投資中國大陸一覽表

日期

簽約

合作內容

2008年8月28日

中華電信法人說明會

中華電信董事會通過將在中國大陸北京、上海兩地成立辦事處,董事長呂學錦表示,中國大陸市場廣大,全球業者都考慮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但目前對大陸投資政策未鬆綁,加上大陸電信市場也在重整中,因此中華電信也藉由成立辦事處的機會,多貼近、瞭解當地市場概況。

2009年6月1日

中華電信董事長呂學錦接受路透社專訪

呂學錦表示,隨著兩岸關係密切,一旦規則許可,該公司將向大陸投資者開放或到大陸進行投資。大陸是中華電信最大的漫遊收入來源之一,也是公司用戶最為集中的海外市場。

2010年12月14日

中華電信研究所在大陸北京與中國移動研究院簽訂綠色無線接入網(C-RAN)技術合作備忘錄

未來雙方將共同進行C-RAN相關技術研究與網路測試,並在國際標準與產業組織進行推動工作。

2011年2月23日

中華電信繼與大陸中國電信完成海西信息化及智慧節能服務之合作協議簽署

合作範疇主要涵蓋「智能城市」、「數據中心(IDC)與雲計算」、「節能減排」及「電子商務」等項目。

2011年3月25日

中華電信全資大陸子公司上海立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開始營運

主要的任務就是「將中華電信的服務推展到大陸」,初期推廣的業務包括「iEN智慧節能服務」、「企業客戶資通訊整體解決方案」、「智慧建築與綠建築解決方案」以及「移動與網際網路增值服務」等四個面向。

2011年4月8日

據經濟日報報導

中華電信將攜手轉投資春水堂搶進大陸動漫市場

(資料來源: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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