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驚聞五條槓少年黃藝博,我深感自卑。我在上學的時候是兩條槓,但其實我是有機會得到三條槓的。在小學全班選舉的時候,我和主要的競爭對手都是深得學生和老師喜愛的兩個候選對象,最後由於我得票是滿票,而她的得票是滿票缺一票,所以老師認為我不夠謙虛,怎麼可以自己還投了自己一票,導致我惜敗於她,只拿了兩條槓中隊長,沒有得到三條槓大隊長。當時我一直以為我已經做到了成功的百分之六十六,到今天才知道,我其實還不到成功的百分之四十。
看到大家對黃藝博和他爹媽冷嘲熱諷,我並不讚同。因為從小是班幹部的經歷讓我知道看新聞聯播建立起來的情感是多麼的脆弱。小時候的班幹部經歷也絕不會讓我們在長大以後覺得有什麼傲人的資本,或者真的培養出了什麼階級意識,到若干年後同學會的時候還是誰賺錢最多誰最牛逼,沒有人把以前的幹部放在眼裡。當時我們班級有一台電視機,只用來看新聞聯播,訂閱的報紙就是紅領巾報,上海市中學生報,環球時報和參考消息。所以當時的我們其實一直挺期盼和美國打仗的,我認為只要我解放軍一使用藏在山裡的秘密武器,美帝國主義必然潰敗。直到離開學校很多年後,我都對中國的尖端工業抱有幻想,直到成為車手,知道了我國是真的造不出一臺像樣的汽車發動機,甚至造不出一個耐用的軸承和液壓件的時候,我才知道,秘密武器,這個真沒有。所以我一度很焦慮,這要是打仗起來怎麼辦呢。到後來我就徹底明白了,我國的國防標準不是以防外國軍隊而配置的,而是以防本國老百姓來裝備的。所以我絲毫不擔心黃藝博這樣的孩子長大以後會延續他小時候的樣子。
退一步說,黃藝博長大以後真的還是現在的樣子,並走上官場,我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是一個好幹部,甚至是一個鬱鬱不得志的好幹部。他兩歲看新聞聯播,七歲看人民日報,他一定是發自內心的熱愛這個政權,熱愛這個政黨,熱愛這片土地上的人民。但是我國殘酷的政治鬥爭經驗告訴我們,越熱愛這個政黨,做事情越真正的為這個政權著想,你就被肅清的越快。黃藝博小朋友不知道,在中國,往往要做一個成功的幹部有三條要牢記,第一條就是你要不愛這個政黨,第二條就是你要不愛這個國家,第三條就是你要不愛這些人民。做到這個三不愛,再跟對了利益集團,你就有可能仕途通暢。黃藝博同學是天真的,他相信新聞聯播和人民日報裡說的一切東西,但問題是領導們自己都不相信,就黃藝博相信,所以有理由相信,黃藝博在未來的官場上會受到排擠。因為在一堆普遍都不相信只想藉著名頭撈些利益的人群裡,就他相信,太突兀了。
其次,雖然黃藝博的站姿和表情都讓人蛋疼,但是這是一個少年的天性,比如我小時候看戲說乾隆,我就模仿乾隆,也成天搖一把扇子想打人。黃藝博一直看新聞聯播,那自然就模仿了敏感詞。雖然模仿的不太到位,模仿成了陳光標,但是舉手投足之間,依然有省市級敏感詞的風範,甚至體型都是往那個方向去的,在別的同學的理想是有想星矢一樣的小宇宙的時候,他的理想可能是有像領導一樣的啤酒肚,這也是一種個性的彰顯。而且從小看新聞聯播沒有什麼不好,很多網友覺得政治侵害到了小學生,我反而覺得讓小學生多看看新聞聯播這樣的童話節目沒有什麼不好。至於什麼政治不政治,其實小學生什麼都不懂,對小學生洗腦本來就是一種急於求成的表現。青春期前的一切洗腦,都將在他們經歷的青春期認識到了這個世界以後灰飛煙滅,甚至變本加厲的反過來。在座的誰不是一路被這樣教育過來的。況且黃藝博孝敬老人,在攝像機沒有跟在身後的情況下居然主動去敬老院慰問老人,實屬美德。我也不覺得黃藝博失去了快樂的童年。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們的偶像都難以模仿,因為我們不能飛,不能像花仙子那樣遊歷,一拳打不出火球,不能變形還沒有武功,所以我們的童年很失落,而黃藝博的偶像易於模仿,無非就是視察視察又視察,看文件看文件又看文件,開會開會又開會,指示指示又指示,再說些空話就齊了,所以黃藝博的童年很幸福,他和偶像充分的融為一體,其滿足感可想而知。不光這樣,他還得到了認證——五條槓,成為了幹部的化身。黃藝博做著自己喜歡做的事情,他的童年是何其快樂。相比之下,我們的童年那是何其的苦悶,因為沒有人承認我們是聖鬥士的化身,還老得做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很遺憾,在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全國少工委少先隊發表了說明,表示他們從來沒有五條槓,而五條槓是武漢少工委當地的一種行為,從制度上講沒有什麼依據。武漢少工委表示,這是他們首創的一種體系,覺得很不錯。看到這個消息,我為黃藝博感到傷心,他做了這麼多,甚至站姿都和中央這麼像,但卻沒有得到中央的認可,只是成為了武漢市的一個實驗品,還製造了地方和中央的矛盾。純真的黃藝博不知道,這種五條槓其實是非常給全國少工委添亂的,組織向來不喜歡有爭議的人物,而且黃藝博還來自於武漢市滑坡路小學,領導對風水和口彩還是有要求的,黃藝博這個滑坡路小學也拖了他不少的後腿。黃藝博在少先隊的仕途估計就到此為止了。
我衷心的祝福黃藝博在共青團可以大有作為。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韓寒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