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名湛江法官因「訴訟生意」被查
廣東湛江市的九名法官,因為和一名「訟托」合謀,結成訴訟利益聯合體並收取巨額金錢利益,最近被有關當局查處。
涉及案件的九名法官,分別來自湛江市中級法院和下屬各縣區的初級法院。
廣東的南方日報報導說,這些法官和湛江一位房地產公司老闆合作,在經濟糾紛案件中以分成的方式謀取涉案訴訟人的金錢,每次案件可獲得涉案金額的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七。
報導說,湛江的房地產公司老闆黃升二,以案件作為商品交易,獲取訴訟涉案單位或個人的案件轉讓,而因為他和多名法官有密切的關係,因此號稱案件「包打贏」。
在接受賄賂之後,有關的案件通常會高效進行,迅速獲得判決。黃升二通常可獲得經濟糾紛金額的一半以上,有時甚至達到百分之九十。法院在強制執行方面提供強力支持,以確保黃升二可以很快獲得金錢。
《南方日報》的報導說,目前涉及案件的各方已被查處,但未透露涉案法官是否被刑事起訴。
廣東湛江一位市民黃先生對當地法官集體受賄的案件並不感到奇怪。
「我在十年前就已經經歷過這個事了。當時我有一個親戚打刑事方面的官司,當時那個律師就說你要給多少多少錢給那個法官,這個法官收了,那你的官司大概可以到什麼樣的一個狀況;如果他不收,那這個錢我就退回給你。不管是民事的還是刑事的都可以通過錢去做事情。」
廣東的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律工作者對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雖然知道很多司法部門貪贓枉法的事情,但類似湛江這樣的案件還是第一次聽到。
「中國司法亂的現象確實到處都是,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是這種送托,靠這種收費的我是第一次聽說。」
《南方日報》引述一些法律專家的話說,近年中國法官受賄的事情時有發生,問題的根源在於中國缺少對法官的「外部監督」,而內部監督懲戒制度難以落實,客觀上縱容了法官的違紀行為。
廣東那位法律工作者表示,實際上公檢法貪贓枉法的事件非常普遍,已經不是所謂「害群之馬」的個別行為。他認為,湛江法官集體受賄被揭發,很可能是由於內部鬥爭導致。
「估計很可能就是因為利益分出問題了。因為上面總要抓幾個典型,它的錢沒有送到位或者沒有送到上面去,那就很容易出問題;再加上本身沒有很深厚的根子,就沒有很深厚的再往上面的關係,那麼就容易出問題。」
黃先生也不相信依靠目前的體制能夠杜絕法官受賄,他認為被揭發出來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這在哪裡都一樣,制度本身有漏洞。在那種體制下,這個是系統性的一個東西。關鍵是蓋子會不會被揭開。像湛江那樣蓋子被揭開了,那它們就不好搪塞了。」
官方人民日報對此案發表評論,呼籲法官愛護自己的尊嚴和名譽,發自內心的維護職業尊嚴。
不過,廣東那位法律工作者表示,中國沒有獨立的司法,法官喪失職業道德,也只是中國社會目前道德淪喪的一個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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