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古墓在哭泣(圖)


猖狂的盜墓賊,盜墓後用收集的古人遺骸與瓦罐碎片拼出的「盜」字

這裡,有隨處可見的盜洞(用來盜墓的洞),經常有小孩子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

這裡,流傳著許多一夜暴富的盜墓故事,「警察鬥不過盜墓賊」已成了公開的秘密。

當地的「行內」人說,自打幾年前一件曾經轟動全國、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盜墓大案不了了之,盜墓之風就愈演愈烈了。

這裡,就是6代24帝長眠之所,陵墓多得「幾無臥牛之地」的古都洛陽

皇族陵亦可盜

洛陽地處河南省西部,中國歷史上近三分之一的皇帝埋葬於此。洛陽城北的邙山,因被認為風水上好,土厚水低,宜於殯葬,更是歷來被帝王將相、富商巨賈視為理想的安息之地,正如唐代詩人王建的詩所說,「北邙山頭少閑土,儘是洛陽人舊墓。舊墓人家歸葬多,堆著黃金無買處。」

盜墓行業也隨著古人的厚葬之風延續了千年。據長時間從事盜墓的李芒(化名)說,「前些年(盜墓行為)還收斂些,這幾年到處都是挖的。本來,行內的人都認行規,不動皇陵,不鬧出人命,不光天化日下挖。現在,大家都挖瘋了,不管了。」

在李芒的帶領下,記者來到盜墓工具「洛陽鏟」的發源地洛陽市瀍河回族區小李村。在村外一塊空地上,記者在50米左右的距離內,就找到了六七處盜洞。古物的殘片與古人的骸骨散落在一個個盜洞周圍,探洞更是隨處可見,每隔幾十厘米就有一處。李芒稱:「從這裡的漢磚和墓室的大小來看,應該多是漢代平民墓。」

在此地放羊的村民告訴記者,從2011年年初至今,這裡已被很多撥兒盜墓者「光顧過」,他們並不害怕被人發現,「晚上有人挖,白天也有人挖」。「沒人報警阻止他們嗎?」記者問。「沒用啊,反正抓進去過兩天就出來,我們也就見慣不怪了。」這位村民回答。

「這幾年,有些人連皇族陵都敢動。」李芒告訴記者。

4月18日,記者來到了孟津縣送莊鎮護莊村,一座高20米左右、長寬超百米的巨大陵墓坐落在村南。記者從兩位坐在陵墓旁的老人口中得知,這是一座「皇帝」陵,但是記載「河南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及陵墓其他詳細信息的石碑,卻在幾年前就被人砸了。據瞭解,此區域屬邙山陵墓群,2001年6月被公布為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此處陵墓應屬漢代皇族陵。

隨後,記者在李芒的帶領下,走訪了送莊鎮內其他兩個類似的陵墓,都發現了盜洞的存在。「我通過"圈內"的朋友得知,這些洞都是最近幾年挖的,聽說有一個挖出了一卡車東西,整個"行內"都為之震動。以前我們說皇陵不可盜,指的就是這些文物保護單位不能盜,因為一旦追究起來,老百姓害怕啊。可現在,撐死膽大的。」李芒說。

法律的威懾有多大

誠如斯言,在巨大的利益誘惑的背後,盜墓者事實上面臨的法律制裁是相當嚴厲的。

「盜挖行為,最輕的也要治安處罰,而最重的,則是要判處死刑。」洛陽市某基層派出所前所長鐘某告訴記者。

即使將於今年5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盜墓行為的死刑,也仍然保留著最高無期徒刑的法律威懾。

根據記者走訪得知,在古墓較多的洛陽農村,多數青壯年村民都曾直接或間接地參與過盜墓。為何盜墓者行為非但不銷聲匿跡,反而拋棄了以前謹小慎微的規矩,而敢於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冒著最高為死刑的危險,瘋狂地去盜挖古墓呢?在一次與一位專賣「洛陽鏟」的商人的對話中,記者找到了答案:「死刑,有用嗎?反正現在也沒人管,怎麼規定都沒事兒。

彷彿為了印證這位商人的話,當記者發現邙山陵墓群中有現代盜洞而向當地送莊鎮派出所報案時,得到的回覆是「這事我們一般不管」和「我去請示一下領導」。當記者再次致電送莊鎮派出所詢問「請示領導」的結果時,對方回答,如果能證明是現代盜洞的話,警察就可調查此事。

「現在文物案件我們不想搞,也不願意去搞」,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洛陽市基層派出所領導如是說。他稱,這並不是說警察都與盜墓者有勾結,「平時抓住的盜墓者我們卻很快因為種種壓力就得放掉。上面沒人組織,下面也不積極。」

「作為一名警察,您為何不想去碰文物案件?為何不在壓力面前堅持?」記者問。「因為我們怕鬥不過盜墓賊。」這位民警回答。「怎麼會呢,難道盜墓者能把警察怎麼樣嗎?」記者追問。「能。」

查到保護傘專案組民警被「雙規」

在這位民警口中,「能把警察怎麼樣」的事情指的是在洛陽乃至河南公安系統與文物界都赫赫有名的「12·10」特大文物犯罪案件。曾參與此案件偵辦工作的現洛陽市公安局監管支隊副支隊隊長張建岳告訴記者,「如果非要把這個案子簡短些來說,那就是個"警察鬥不過盜墓賊"的事情。」

2002年11月底,公安部接到了一封舉報信。一位自稱文物愛好者的人士稱,他發現洛陽市倒賣文物現象猖獗,「我收藏了一輩子文物也沒親眼見過如此的精品」。這些文物經廣州過香港而流失海外。這位愛好者稱其所見之文物,無論數量和價值,「就連洛陽市博物館展示館藏,也難以匹敵」。

2002年12月4日,時任公安部副部長白景富作出批示:「組織專門力量,精心設計指揮,盡快一網打盡。」2002年12月10日,公安部責令刑偵局召集河南、廣東兩省公安廳領導召開專門會議,兩地偵查部門組織偵破、查清涉案犯罪事實,徹底斬斷河南的文物走私通道。這就是「12·10」專案。在盜墓行業有名的宋家兄弟指的是宋彥彬(宋家長子)、宋彥慶(排行第三)。宋家其他兩位兄弟,老二和老四均供職於洛陽市公安系統。經「12·10」專案組查證,宋彥彬、宋彥慶兄弟自上個世紀90年代初開始涉足倒賣文物活動,並形成了盜掘古墓、倒賣、走私文物「一條龍」犯罪網路,逐步控制洛陽地下文物流通渠道,壟斷了洛陽倒賣文物黑市。專案組亦掌握了該團夥涉及刑事犯罪案件164起,已達到起訴條件的43起;起獲各類文物565件,其中國家三級以上文物144件。

2003年1月28日,老三宋彥慶被抓捕歸案,老大宋彥彬潛逃至今。截至目前,專案組共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91名。2003年8月,該案被列為公安部掛牌督辦大案。隨著調查的深入,專案組發現了宋氏兄弟背後「保護傘」的線索。專案組在偵查中發現,警方一中層領導與一些案件有牽連。

2004年3月,被專案組抓獲的蔡武堂為立功贖罪,要求面見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12·10」專案領導小組主要負責人張太學。當年4月16日,張太學帶領辦案人員提審了蔡武堂。專案組調查資料顯示,蔡武堂揭發了其長期同一位副廳級官員有不正常經濟關係。

就在專案組調查取得進展之際,事情起了變化。當年4月18日,河南省紀委調查組對「12·10」專案組具體工作負責人張建岳和主要領導李小選進行「雙規」,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12·10」專案組材料內勤尤益民被要求到紀委接受調查。不久,參與專案組工作的刑警支隊原政委王宗文也被「雙規」。這一切行為的理由,是洛陽市刑警支隊涉嫌私設「小金庫」。

公安部督辦專案擱淺數年

「我被通知接受問話時,工作人員很少問"小金庫"問題,反而一直逼問我專案組工作情況。」張建岳說。

專案組其他被「雙規」和調查的工作人員也反映,說是查刑警支隊「小金庫」的問題,但被「雙規」的多是專案組人員,且他們被問得最多的是與專案組工作有關的情況。張建岳等專案組成員紛紛以各種形式逃至北京,躲在公安部招待所內寫材料,反映情況。警察,變成了上訪戶。此後,紀委的調查結果表明,「小金庫」屬於體制遺留問題。該賬戶收支明細管理規範,警察個人在經費使用上均未出現違規,所有「小金庫」支出都開銷在辦案上。

證明清白後,張建岳一行回到了洛陽,「但干擾調查的無形力量並未因此放棄。」張建岳說。從2004年5月起,洛陽市警方人事調整開始展開。時任洛陽市公安局局長的張太學被調任河南省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此後,原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黨委委員、專案具體負責人張建岳,調任洛陽市高新區公安分局任副局長;洛陽市公安局刑警支隊一大隊原副大隊長尤益民調入巡警支隊任副大隊長。之後,專案組成員中又有多人被「雙規」,最長的達兩年之久。記者多方瞭解,在2004年「12·10」專案組骨幹隊員被調離之後,再無關於該案實質性進展的任何公開信息。公安部掛牌督辦的「12·10」專案,幾近擱淺數年。

如今,宋彥海是河南省孟津縣公安局局長,宋彥宏在洛陽市公安局禁毒隊當隊長,二人通過媒體否認自己充當兄弟的保護傘,稱對他們盜賣文物的情況毫不知情。

警察鬥不過盜墓賊?

「知道最後的結果,我們心裏涼颼颼的。」洛陽某基層派出所前所長鐘某對記者說,「到最後,連局長都沒留下。」

2003年9月,宋家老三宋彥慶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收監兩個月後,宋彥慶被保外就醫。

「這些事已經變成了警察心裏的疙瘩。」李芒說,「現在盜墓,警察都不一定敢抓,除非是大案。就算抓,抓的其實也都是干苦力的,是盜墓體系的最底層。上面"支鍋"(出錢組織盜墓)的老闆,後面有門路、有渠道的大老闆,能抓的,很少。」

2010年11月2日,龍門石窟核心保護區被盜後,公安系統也成立了「11·2」專案組。但據此前媒體報導,「11·2」專案組幾乎遇到了與當年「12·10」專案組一樣的困境。在第一次向洛龍區檢察院移交案件時,檢方退回案卷,要求繼續深入偵查。專案組4名辦案民警,已有一人被調離。剩下的3名辦案成員,據稱被要求只鞏固現有證據,其他線索不再追究。

在媒體報導後,4月7日,河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領導要求洛陽市洛龍區公安分局龍門派出所繼續追查「11·2」案件,但據洛陽市公安局某位幹部透露,至今追查工作並未進行。

這位幹部還告訴記者,從「12·10」案件擱淺後到現在,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很少對文物案件進行過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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