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一審判處死刑 被害者家人不平(組圖)
法院西門、南門外聚集了數百人
原告代理人張顯和張妙的丈夫王輝走出法庭
撞傷女工張妙並下車將張妙捅死的藥家鑫,今天(4月22日)上午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並給張妙家人賠償人民幣四萬五千元。法官宣判後,張妙的丈夫王輝問:「立即執行嗎?」法官沒有回答。當事雙方都沒有當庭表示是否上訴,都表示「考慮後再決定」。
張妙的一個叔叔走出法院後說:「為什麼不明確是不是立即執行呢?」張妙的一個姑姑走出法院後哭泣著說:「賠償四萬五千元,太少了。說是三萬元是孩子的撫養賠償,一萬五千元是喪葬費。她的孩子才兩歲多,這點撫養賠償夠幹什麼用?這麼明顯的案子,拖了半年多,判成這個樣子,我們很悲傷。」
開庭審判時,法院西門、南門外聚集了數百人,許多是關注此案的人,與當事雙方非親非故。他們不能旁聽,只好在法院外等待、議論,法院內外的警力也明顯加強。
據法庭陳述,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駕私家車從學校返西安,途中撞上前方駕駛電動車的女工張妙,下車後發現張妙在記自己的車牌號,藥拿出刀子,連捅她8刀,致其死亡,後駕車逃跑,並再次撞傷行人,被周圍群眾發現堵截並報警。
3月23日,該案在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西安市檢察院認可藥家鑫自首情節,藥家鑫的辯護律師稱,這是一起交通肇事轉型的故意殺人案件,屬於「激情殺人」。
3月25日下午,西安長安區興隆街道辦事處宮字村(王輝家)與北雷村(張妙的娘家)的村民發出了強烈呼籲:「不除殺人犯,天理難容!」有500多村民自發在王輝家門前簽名,要求判藥家鑫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