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勞教所(許昌市)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海外明慧網20日消息,河南省淮陽縣許灣鄉60歲左右的農民何洪亮,因為信仰法輪功,10年來被當地政府多次非法關押。2008年9月,他被關押到許昌第三勞教所,警察命令犯人往他嘴裡吐痰、並對他灌屎、灌尿以及性侮辱。據知情人透露,勞教所「轉化」(強迫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1個法輪功學員,警察得獎金3萬元,並且能夠陞官。
2008年9月24日何洪亮被警察李昌鋒等3個警察關押到許昌第三勞教所勞教1年半。
因何洪亮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三大隊二中隊警察張清善唆使吸毒犯廖浩、陳某包夾何洪亮。2008年11月上旬的一天,張清善叫廖浩到車間東頭審打屋(此屋沒有監控錄像,用來專門對待法輪功學員)用鋼管打何洪亮,專打全身的各個骨節,約打了2個小時,何洪亮的腳面、腳踝、胳膊關節、手面、膝蓋等全被打腫,脫不掉衣服,不能走路,得被人架著走。
4天後,大隊長瀋建偉把何洪亮叫到操場,瀋建偉說︰「你得吃屎喝尿,不能解手。」隨後令廖浩在他面前用棍子打何洪亮,瀋見何洪亮的腳面青紫紅腫,就叫犯人專打他的腳面。廖浩不停的朝何洪亮兩個腳面上打,一直到把棍子打斷,何洪亮被打的不能走路,警察就叫包夾架著他走,忽前、忽後、忽停、忽慢、忽快的來回折磨他。
強灌屎尿吐痰
接著,瀋又令廖浩叫來一個年輕勞教人員,指令二人給何洪亮灌屎灌尿,兩人將何洪亮拉到廁所門口,看廁所裡的屎深,怕弄髒的自己的衣服,又把何洪亮拉至車間,罰坐硬板凳,面朝牆,膝蓋幾乎挨著牆不許動,並對他說,只要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就不讓他上廁所。
因這一天從早上到晚上警察都不讓何洪亮上廁所,何洪亮便將小便解到礦泉水瓶子裡。吸毒犯王祥會報給瀋建偉,瀋令廖浩讓何洪亮將尿喝了,被何洪亮拒絕,廖浩在瀋建偉命令下,把尿澆到何洪亮頭上,沒有澆完的,就把瓶子用繩子掛到何洪亮的脖子上。
2009年3月下旬一天晚上,瀋建偉讓犯人把何洪亮拉到東間南牆根,令犯人陳國旗強掰何洪亮的嘴往何洪亮嘴裡吐痰,陳還說,「我可是有肺結核,幹部叫我吐我就吐。」7天後,瀋建偉又令勞教人員A、B先後往何洪亮嘴裡吐痰。
2009年6月中旬一天上午,南陽的勞改犯張海軍,端著痰盂給何洪亮灌了幾口痰盂水。
低下無恥的性虐待
2009 年6月上旬,警察張清善把吸毒犯馬虎調到三中隊,6月中旬一天晚上,張清善、陳國旗等把何洪亮強按倒在洗浴間,陳國旗脫掉衣服,拿著陰莖往何洪亮嘴裡塞,何洪亮說「你這是犯法的,這是對我的侮辱」,他才罷休。過一個星期,馬虎、張偉又把何洪亮騙到洗浴間,張偉拿著陰莖往何洪亮嘴裡塞,何洪亮說︰「你是違法的,這是對人的侮辱,我告你。」後來何洪亮向二中隊隊長趙吉民報告此事,趙吉民說,你不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我也沒有辦法。
2008年一天,警察大隊長瀋建偉把何洪亮拉到車間外,對他說︰「不轉化(即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死路一條,我在這看著,你乾脆碰牆死了算了,勞教所每年有2個死亡指標。」
2009年元月上旬,二中隊警察張清善把何洪亮騙到審打室裡,因何洪亮堅持信仰,張清善便大打出手,左右打耳光,又用腳跺,何洪亮被打的瘸了一個多月。有兩個晚上,張清善脫了鞋,對著何洪亮的臉左右開弓,他說「我要不打你,我吃飯睡覺都不是味。」
2009年3月中旬一天晚上11點左右,張清善密令偷盜犯李建設、王小俊等4人把何洪亮按在住室東山牆根,強迫他放棄信仰,犯人按住何洪亮,用錐子和複寫筆扎何洪亮的腳底,腳底傷痕纍纍流著血。李建設還用拖把把搗何洪亮,何洪亮痛的發出慘痛的呼叫聲。
據知情人說勞教所「轉化」(強迫放棄對法輪功的信仰)1個法輪功學員,警察得獎金3萬元,並且能夠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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