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莊「漏罪」案開庭 法庭內外同樣精彩 (圖)
在重慶市打黑案中陷入「律師造假門」的辯護律師李莊去年已被判刑,但重慶法院星期二再以新舉報的「漏罪」為由對李莊進行第二波審判。此案引發各地法律界人士的巨大爭議,司法公正受到強烈質疑。
圖片:李莊「漏罪」案法庭外的選擇性「民意」表達(新浪微博/丁小提供)
重慶打黑案中陷入「律師造假門」的李莊,去年被判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後,重慶司法機關上月底宣布,稱接到多起舉報,要求追究李莊在代理其他刑事案件中的違法犯罪行為,重慶檢方再度以妨害作證罪對他進行起訴。案件週二在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開庭。
當天庭上辯護律師為上海的斯偉江和北京的楊學林, 據悉庭內的情況是17位證人無一出庭,審判長說大多數人找不到,找到的也不願出庭。而於司法機關聲稱接獲的書面舉報未能呈堂,辯護方也提出質疑。
李莊案此次的辯護律師團隊成員,北京的魏汝久律師週二接受本臺採訪時說:「證人不出庭如何讓控辯雙方交叉詢問辨別他說的真話還是假話,這是常識,全世界只有中國證人不出庭是常態。」
魏律師此前曾在看守所中會見過李莊,他堅稱自己無罪,而此次律師庭上也作出無罪辯護。
「他說,沒有讓證人撒謊,他是從法律上分析,沒有讓他改變 。」
據知名記者楊海鵬的微博客寫到: 李莊在法庭上怒斥證人證言胡說八道。其背景是,他們都十分真切地在一個飯局上聽到李莊教唆徐麗軍做偽證。
楊海鵬寫道:坦率說,閱讀這些證言時,我嘴角微笑:李莊乃資深刑辯律師,絕對不會在如此公開的場所,對證人說這些東西!除非李莊是一天真無邪,毫不設防的人。以我經驗,證言有異!
直到當晚十點記者截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李莊案第二波引起了各地法律界人士的關注,甚至組團前往旁聽, 也有眾多沒有獲得旁聽證的律師和公民記者以微博作場外報導。
貓眼看人博客網友在李莊庭審場外直播稱上午8時5分:押解李莊的警車開過來的一霎那,一夥不知身份的人立即打開條幅迎了過去,內容是「打倒黑律師」等。幾名警察前來制止打橫幅,旁邊過來幾個便衣耳語了幾句,警察便停止了制止。有現場的網友將視頻發上了網。
另據微博消息,當記者要採訪這些「市民」的時候,他們大多沉默不語,一個眼鏡哥,被問急了回答道:「我們什麼都不知道,警察組織的,你去問警察。」
庭外的上海華東政法大學的吳麗霞微博報導,庭外有不少律師等候,其中不少重慶律師,昨天跟西南政法大學教授聊天,該校從老師到學生通通被下了禁令,不得旁聽、不得轉帖、不得評論。前不久已經有許多同學被軟禁了。
也有網上圍觀者發現,李莊漏罪庭審重慶「老百姓」「自發」的「 民意」和一年前的4月14日文強被執行死刑後的「民意」驚人相似。
而連趕往重慶聽審的湖南楊金柱律師,在機場也被一群拉橫幅的重慶民 眾包圍,他的名字與李莊並列在橫幅上,被追討130萬。
楊律師在網上表示不解,自己從未與李莊一同辦案,也想不通「他們為什麼要我賠償他們130萬元錢!」
週二上午他在法庭外對一眾記者說:「昨天晚上我在機場被十幾個人圍攻,我這次就是來旁聽的,不發表任何意見就是旁聽,我楊金柱在湖南做了25年律師沒有任何當事人投訴舉報過。」
最終他沒獲得旁聽證,無法進入法庭。
此前就對重慶「唱紅打黑」漠視法制提出批評的北大法學教授賀衛方,在微博客上就此現象向重慶公安實名報案稱:這樣耀武揚威、指名道姓的示威若未經批准,擅自舉行,你們必須嚴格執法,追究此違法行為者的責任;若事前申請並得到許可,名譽遭受侵犯的李莊和楊金柱則可行使「雙起」之權利,起訴江北區公安局,同時起訴組織遊行示威者。刑事法有誹謗罪,民事法有侵犯名譽權。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莊09年被重慶警方抓捕,並稱他作為辯護人的涉黑案件被告龔剛模主動檢舉李莊教唆他編造被公安機關刑訊逼供。而李莊當時認罪,被認為妥協換取較輕刑期。不料時隔一年多,刑期將滿之際,他再度被以教唆作假證提起公訴。
此案引起法律界的巨大爭議,認為濫用《刑法》 306條偽證罪將律師判刑,將令刑事辯護律師不敢取證,尤其是對公檢法不利的證據。
魏汝久律師說,峰迴路轉的李莊案是檢驗中國司法制度的標誌性案件。
「李莊這個案子是個標本案例,會在法學系課堂上不斷被提起。有幾方面意義,只有在司法獨立的環境下,律師的作用才能體現出來,權益也才能獲得保障。我們現在是警察的權利非常大,往往大於法院。律師辦案當中如果取得證據與公安不一樣,往往遭到報復,被公安說成引誘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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