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地方巡視組暨組長張文岳先生:
本人杭浩東,原籍中國上海市黃浦區麗園路268號。我今來信控告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直屬單位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王長寶,用暴力進行商品房非法開發拆遷, 用武力剝奪公民的合法財產和房屋, 非法綁架拘禁我母親杭小妹並殘害其致死的犯罪行為,要求政府懲治腐敗和犯罪份子,保障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
我95歲的母親杭小妹於2011年1月23日凌晨,在被強遷後的強制拘禁留置地黃浦區海南西弄56號101室內因遭嶊殘迫害含冤悲慘去世。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王長寶對此負有完全的責任。
我們家原居住上海市黃浦區麗園路268號,擁有兩幢二層獨立的樓房,共有100多平方米,是我家的合法私有財產,持有合法的房產證和永久土地使用證。此地屬黃浦區73號開發地塊,開發商為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黃開公司)。但黃開公司無合法取得的土地開發建造商品房的拆遷許可證,而是盜用原已被作廢的土地儲備建綠化的拆遷許可證非法進行商品房開發拆遷,並逃避了上億元的土地出讓金,而對沒有和它達成補償協議的被拆遷戶則進行非法暴力強遷。
我姐姐於2005年底因動拆遷在裁決會上被黃開公司逼致腦溢血,導致半身癱瘓,生活無法自理。我母親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上海家中就這一老一殘的母女倆,再無其他人員。黃浦區區政府毫不顧及我母親和姐姐的身體情況和健康狀況,在黃開公司連合法的拆遷許可證也沒有的情況下,竟作出毫無法律依據的裁決,裁定時年92歲和63歲的母女倆必須搬遷至離上海市中心50多公里外的閔行區最偏遠處昆陽路,以騰出麗園路這塊寸土寸金的黃金地皮通過自己的子公司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違法建造高檔商品房謀取暴利。黃開公司在此建造了28層樓的高檔商品房, 每平方米售價4-5萬元人民幣。
在房屋被強拆,家園被摧毀的前後,我姐姐杭麗娟多次向上至中央政府,下至上海市各級政府和市長韓正等官員進行了訴求,舉報和揭發,並要求公正解決問題。 由於她揭穿了王長寶的違法拆遷伎倆和陰謀, 就遭到王長寶的瘋狂打擊報復, 一次又一次地由黃浦區區政府出面依據已廢止的拆遷批文和拆遷許可證進行非法的裁決, 並在2005年11月29日的非法裁決會議上, 對她進行高壓恐嚇和威脅,使她突發腦溢血, 從一個健步如飛的正常人受傷成二級肢殘人,生活不能自理, 更無力侍奉九旬老母親。
2007年9月13日清晨,黃浦區房地產開發實業總公司非法將我們家的合法房屋強行拆毀,夷為平地,所有的家產蕩然無存。同時,黃開公司在沒有任何法律和法規依據的情況下,公然非法綁架劫持我時年92歲高齡又盲又聾的母親至海南西弄56號101室進行強制拘禁留置,並將我63歲二級殘疾,半身癱瘓的姐姐逐出家園,使其流離失所。
黃開公司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強行拆毀和掠奪我們家合法擁有的房屋財產,侵犯公民人身權利,非法綁架拘禁我母親,將她強制拘禁在潮濕、霉變,空氣混濁,終日不見陽光的海南西弄56號101室內,殘害和嶊毀她的身心健康,使她的精神和身體受到極大的傷害,並造成她腰椎壓縮性骨折,無法站立。王長寶阻撓和拒絕讓我母親獲得必要和合適的醫療診治,致使她的健康狀況不斷惡化,多次病危。
我母親終日躺在暗無天日的空氣混濁的霉屋裡, 肺部受到嚴重感染和損傷。2011年1月13日,我母親因肺部感染併發肺炎發高燒,醫生開出住院通知。王長寶拒絕家屬要求將她送進醫院住院治療的要求,使她在自發病至死亡的十天內,無法得到及時和有效的治療,並且還將她連續多天暴露在零下五至六度的風雪嚴寒中,致使她的病情急劇加重。我母親終於在沒有任何醫護人員在場救治的情況下,於2011年1月23日凌晨在海南西弄56號101室被害悲慘而死。在我母親亡故後,王長寶藏匿證據,拒絕將她的病史卡和醫保卡交還給我們,以便篡改病歷,掩蓋事實,逃避罪責。
對於我母親的死,黃開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王長寶負有完全的責任。是他的冷酷,殘忍和貪婪害死了我母親。王長寶原為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他官商勾結, 玩 弄權術,手段毒辣,無視法律,草菅人命,毫無人性。他搶劫掠奪了我們家的合法房屋財產,非法將我母親活生生地從麗園路268號綁架劫持至海南西弄56號101室進行強制拘禁留置,又冷酷殘忍地拒絕將身患急性肺炎的我母送進醫院治療,並將她連續地暴露在零下五,六度的風雪嚴寒中, 致使她的病情急劇惡化而身亡。是王長寶直接害死了我母親。他必須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本人曾經四次來中國,要求合理解決房屋拆遷問題,並提出在問題解決前將我母親遷移至合適的居住處,特別是在2010年11月,我來上海與黃開公司共進行了6次談判,要求合理公正地解決強遷和母親的居住問題。但均遭到黃開公司悍然拒絕。在上海期間,我特發掛號信函致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市長韓正,黃浦區區委書記王文濤,黃浦區區長周偉,要求他們幫助解決問題,但所發信函如石沉大海,杳無回音。我也曾多次去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和黃浦區政府信訪辦公室上訪,但均無果。
黃開公司仗作其是黃浦區人民政府直屬國有單位,公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用暴力剝奪公民的合法房屋和財產,瘋狂地以「國家行為」 和「政府行為」對人民進行搶劫掠奪,侵犯人權,殘害人命,違法犯罪,嚴重威脅著中國公民在這片土地上的生存安全,已經嚴重抹黑了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的人權形象。而王長寶更仗其權位和後臺撐腰,無所顧忌地踐踏憲法,有恃無恐進行暴力拆遷,殘害人命。他曾經狂妄地對我叫囂道: 「你哪怕告到北京國務院, 告到中國駐美大使館,領事館和紐約聯合國我也不怕!」 看來,不僅王長寶對中國法律無所畏俱,中國法律也對王長寶已無所束縛,而他更有魄力要挑戰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為此,我從2011能3月起,在中國駐芝加哥總領事館進行維權抗議,至今已有一個多月,不解決問道,決不罷休。
我還曾經分別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向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先生致信,要求他過問和解決我家被非法強遷和我母親的安全居住問題,但也沒有收到任何回音。我想,上海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房屋財產應該受到政府的保護。此外,我還向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去信控告黃開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王長寶濫用職權,非法綁架拘禁我母親杭小妹並殘害其致死的犯罪行為,要求檢察院和法院立案偵查,提起公訴。但至今也無收到立案通知。日前,聽說中央巡視組來到上海,因此我今特向你們寫信,請求你們主持正義和公道,保障人民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懲治腐敗和犯罪份子,讓我含冤慘死的母親瞑目。
謝謝。
我期待你們解決問題和回音。
杭浩東
2011年4月10日
Tel: 815-616-0079 (USA)
Email: [email protected]
(注: 此信已專遞中央駐上海第四地方巡視組)
- 關鍵字搜索: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