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公安窩案 副局家中贓物裝滿15車(圖)

【看中國記者穆一然綜合報導】據國內媒體報導,瀋陽市原副市長兼市公安局局長劉和、市公安局副局長史超、於洪區公安分局局長袁長佔等因賣官腐敗案先後被查處,暴露了瀋陽公安系統腐敗的生態鏈。該案引發大眾思考,網民們也紛紛發帖,一探官場腐敗案的根源。

副局長包庇兒子 牽出公安系統腐敗案

2005年9月30日晚,瀋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史超的兒子、市公安局干警史青山帶著幾人在雲南麗江酒吧一條街喝酒。因與他人發生爭執,用手槍擊碎一餐廳天花板並砸毀3家酒吧。其間,一名遊客受驚嚇滾下樓梯,造成右腿骨折。當晚,史青山被當地公安機關刑拘。

得知消息後,史超與市公安局局長劉和密謀造假案,將史青山移回瀋陽,其在雲南的刑事犯罪不了了之。後被人舉報,瀋陽市紀委在2008年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劉和與史超,至此瀋陽公安系統一系列的腐敗案開始浮出水面。

賣官受賄副局長家中贓物裝了15車 僅判15年

原市公安局副局長史超在職期間,利用手中的權利,借提拔幹部大肆收斂錢財。經法院審理查明,先後收受54名干警的賄賂,合計人民幣230多萬元。

在長達82頁的判決書中,史超涉嫌受賄達49項。據辦案人員介紹,史超被「兩規」後,從他家裡查出大量現金、存單、玉器。在250多平方米的高檔住宅裡,菸酒補品成堆,各類玉器、書畫等收藏品達9000餘件,辦案人員用了兩個月時間清理登記,之後用拉郵件的卡車運送,一天一車,一連拉了15天。


遼寧省瀋陽市原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劉和

隨後,瀋陽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劉和被發現包養情婦、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經查實在領導崗位期間,受賄及非法獲利500多萬元。2010年4月,劉和被大連市中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同年3月,瀋陽市中院判處史超有期徒刑15年。

另一位被查處的「問題局長」是原瀋陽市於洪區公安分局局長袁長佔。他利用提拔任用幹部之機,收受近百名干警賄賂及禮金,高達300多萬元,人稱「賣官局長」。據辦案人員介紹,在袁長佔一案中,涉案干警99人。最後,袁長佔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反腐敗,亡黨,不反,亡國。」

目前中國買官賣官現象愈演愈烈。據報導,2005年曝出的「建國以來最大的買官賣官案」——馬德案中,涉案官員達265名,僅綏化市各部門一把手就有50多人。

對此,北京的獨立異見人士周國強對海外媒體表示,中國官場的腐敗由來已久,「八十年代末出現了這種腐敗的苗頭,天怒人怨以至最終釀成了‘六四慘案’。當一種健康的聲音被鎮壓下去之後,人們對這個政治前途喪失信心,一干本還有政府抱負一些人轉而去追求眼前的利益,而那些本來就貪的人就更加肆無忌憚,因為制約他的因素已經沒有了。

「所以九十年代以後,一直到今天愈演愈烈的這種貪污腐敗,是源自中國一次重大的政治震撼之後,就是共產黨不愛提那個政治風波了,有那麼一場血淋淋動盪之後,沒有人再敢說什麼,所以說這是一個必然結果。」網易上網民們的討論也是一針見血,直指中國的制度問題是導致腐敗的根源。網友總結說:「一個好的制度,能使高尚的人更加高尚,會使不高尚的人無法作惡;一個不好的制度,能使卑鄙的人更加卑鄙,迫使不卑鄙的人學著卑鄙。」更有網友犀利地評論道:「反腐敗,亡黨,不反,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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