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藝術家艾未未先生被捕——致溫總理的一封網路公開信
先有「公車上書」,後有「百日維新」,雖均未成功,然從思想上起到了喚醒國人、「救亡圖存」,最終徹底摒棄封建專制的作用。鄙人乃中國公民,睹三十年來國家發展之現狀,「國富民弱」的政策依然令人憂慮,更大的問題是:政治體制改革幾十年無根本進展,造成無道官商串通一氣中飽私囊,欺壓百姓,置後世子孫及民族前途、命運於不顧。民怨積累且無順暢訴諸、鳴冤渠道,此必生滋事,政府僅僅以「維穩」及打壓為手段,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或發狠話「五不搞」——面對浩浩蕩蕩世界民主之潮流——此強硬作為及拒絕對話痞子做派,能持久呼?
總理曾經豪言:讓國民過上有尊嚴的生活,希望巨賈商家的血管裡多流出一些道德的血液。恕鄙人直言不諱:倘然政府凌駕於法律之上,視道義、天理、天賦人權為兒戲,不給國民以監督、批評政府行為的自由,那麼:勿論大國之國際形象——政府和社會的公信力必然緊跟著垂直下降,奸詐小人當道,國將不國矣。
艾未未先生突然被失蹤(被捕)即是一個極其危險的信號。艾先生既非政客,亦非「維權」領袖,作為享譽世界的藝術家,他的遭遇不僅僅令人憂心、寒心,而且,勢必從更加深層次的方面影響到政府形象,士子和國民對政府良知的期待。艾先生觸犯了哪一條法律?其家人迫不得已「網上尋人」,政府的警察帶走了人,總不能一直沉默,總得給個說法吧。國家有維繫政權的責任,也得有保護公民基本人身權利不受任意侵犯的義務吧。
想必總理應當有所瞭解:這些時,社會的局面可謂「亂象叢生」,特別是民間維權人士、文化藝術領域的作家、藝術家,乃至(網路)公眾,人人自危。此絕非「好事」,絕非政府所希望看到的高壓態勢下的「穩定」,相反,歷史的經驗早就證明了一個真理:彈簧壓得愈緊,彈跳的力度愈大,愈容易繃斷而無法收拾局面。鄙人對政治無興趣,也搞不懂其間的奧妙:人家遠在天邊的國家「茉莉花開」,地方政府卻大有犯兵壓界之勢,一方面如驚弓之鳥,另一方面卻濫用暴力手段捕人,將所謂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人送入大牢。鄙人想說一句的是:此絕非政治昌明的國家所能使出的下三濫手段。國家是人民的國家,政府是人民的公僕,豈可超越法律界限濫用刑罰?如果是不加審判地濫用,那麼:罪孽就大了。會被歷史口誅筆伐的。
就我知道的朋友:冉雲飛是川籍作家,迄今獲獄待判;梁海怡女士(網名渺小)只因在哈爾濱市政府門口演講了幾句「要民主、要自由」就被捕入獄。他們並未反黨反政府,並未聚眾「鬧事」,而警察做的遠遠超越了憲法的規定,可謂殘忍,太過了。被架空的憲法成為了笑柄,公民的權利無絲毫保障,真是百口莫辯呀!至於藝術家艾未未先生,在首都機場被突然帶走,此已非理性及良知行為所能解釋。
公開此書信,本人是祈望讓總理知曉事態的緊急及嚴重性——如果這樣的事情總理不知道,或者無人去阻止,無人去呼籲改變,那麼:災難性的後果還在後面。因為艾未未先生不僅僅是藝術家,也是一位愛國公民,因為每一位中國公民倘然無明確憲法框架下的人權保障,那麼:社會將失去最基本的法度和法理。失去法度和法理,人心必失,社會必亂。任何的高壓都將是短視、短時、蒼白無力的。鄙人憂慮的是:司法混亂將導致國家的危機和存亡。
面對民族遭遇寒流的混亂局面,個人榮辱及命運,實不敢多慮。被請去「喝茶」也好,獲獄治罪也罷,聽任自便。倘然任何的愛國及良心所系行為,均會被濫加罪責,鄙人認了。
一腔熱血,秉書直言,尚望總理先生明察。艾未未先生「失蹤」之事,拖得越久,政府只能是越被動。總理:下決心放人吧。
劉小波
20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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