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窩案汪洋發罕見政令:「維護穩定及時結案」 (圖)


今年農曆臘月二十七汪洋在羅蔭國的陪同下深入高州災區看望群眾。(看中國配圖,圖片來自茂名日報)

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日前到茂名考察後,針對茂名官員腐敗案, 通過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罕見地發出明確的政治信號, 要求從「維護茂名穩定、促進茂名發展考慮, 及時結案, 盡量減少案件對茂名改革發展造成的衝擊」。汪洋此論在網際網路上引起許多爭議。

2011年2月10日,時任廣東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被廣東省檢察院辦案人員以「涉嫌職務犯罪」刑拘。

據《瞭望東方週刊》報導,此後,茂名市及市屬區縣陸續有涉案官員和企業老闆被專案組帶走。短短一個月時間之內,已經全面崩潰的羅蔭國更是交待出來了100多名處級以上官員。

3月31日,中共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到茂名考察,並通過省委機關報《南方日報》就該案的處理罕見地發出了明確的政治信號,要求從「維護茂名穩定、促進茂名發展考慮,及時結案,盡量減少案件對茂名改革發展造成的衝擊。」

此論一出,在網際網路上引起許多爭議。

據《南方日報》的報導,汪洋與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朱明國,省委常委、秘書長徐少華一道,在茂名市委書記鄧海光等陪同下,實地考察了茂名的幾個發展項目。隨後,汪洋主持召開會議,聽取了茂名市官員的情況匯報。

會上,汪洋稱,「主要領導腐敗,帶壞隊伍、帶壞風氣,影響面大、危害尤烈,要嚴肅查處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發生的腐敗案件」。但他又說,「既要集中打擊少數嚴重腐敗的人和事,也要客觀地處理特定情況下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不能因為一個或者一批幹部腐敗,影響一個地方發展,最後當地群眾為此付出沈重代價。」

對當地涉案官員的處理,汪洋說,「努力教育、挽救在特定情況下犯錯誤的黨員幹部,盡量減少案件對茂名改革發展造成的衝擊。」報導中沒解釋,何為「特定情況」。對這些官員,汪洋說,「對於那些犯了一般性錯誤的同志,要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既要引導他們放下包袱往前看,又要讓他們真正吸取教訓,痛定思痛,警鐘長鳴。」

對汪洋的說法,網易一位網友評論稱,「盡快結案就是維穩?只有違法必究,執法必嚴,該關就關,該斃就斃。徹底掃清腐敗官員才能維持長期的穩定。」

原題目:汪洋對茂名腐敗窩案發話「維護穩定及時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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