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煉獄!老人被注不明藥物 右腳壞死(組圖)


黑龍江湯原縣看守所給60歲的宋慧蘭快速靜脈滴注了一瓶不明藥物,致使宋慧蘭身體僵直、眼神發呆、不會說話,右小腿以下壞死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海外明慧網31日報導,黑龍江省鶴崗市境內新華農場現年60歲的宋慧蘭,自2010年12月13日被警察帶走,關在湯原縣看守所裡,歷經2個多月,家屬接到看守所電話將其接回家後,發現宋慧蘭已變得記憶恍惚、腿腳變黑、壞死,並面臨截肢的危險。

黑龍江省鶴崗市境內新華農場現年60歲的宋慧蘭,因信仰法輪功屢遭當地警察綁架迫害。2010年7月1日,宋慧蘭和湯原縣9名法輪功學員在湯原縣吉祥鎮守望村講訴關於法輪功事實真相時又遭警察抓走。在湯原縣看守所裡,宋慧蘭絕食直至生命垂危,警察怕擔責任才放了她,後來被家人抬回來。2010年12月13日又再次被中共警察帶走,歷經毒打及酷刑迫害,並且在湯原縣看守所被注射不明藥物,最後宋慧蘭於2011年3月1日被接回家時,已變的記憶恍惚、腿腳壞死,面臨截肢的危險。

一、遭綁架、毒打

2010年12月,宋慧蘭去橫頭山辦事,臨時住在同為信仰法輪功的左秀文家。 12月13日上午9點左右,橫頭山派出所所長王訓傑、干警於木春,樺川縣國保大隊的董洪生、賈友、刁姓警察等來到左秀文家,翻牆到屋裡,當時屋裡還有樺南縣來訪的法輪功修煉者王丹和其母親。警察們進屋後綁架了宋慧蘭、左秀文、王丹和其母親。警察把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帶到2輛警車上,拉往樺川派出所。

在樺川派出所裡,宋慧蘭、左秀文、王丹和其母親被分別審問。警察把宋慧蘭單獨關在1個辦公室裡,樺川縣國保大隊1名姓張的警察負責參與執行,縣公安局長親自督陣來回走動查看。張姓警察反複查問姓名、住址,不予回答便打。公安局長在一旁看著手下警察動手。當時宋慧蘭問局長:「你們警察就這麼打人呢?」局長不說話,繼續縱容屬下的行為。大約晚5點左右,又進來3、4名警 察,把宋慧蘭拖上警車,送往樺川看守所。

二、在樺川縣看守所被酷刑迫害

在樺川縣看守所,樺川縣國保大隊警察每天都提審宋慧蘭。樺川縣看守所所長姓龐,當時宋慧蘭已經被打的不能走路,由犯人背著,龐所長便破口大罵,惡語中傷。

後來,宋慧蘭決定絕食,在絕食期間,警察把宋慧蘭拉到樺川縣醫院,每天給宋慧蘭輸多瓶不明藥物。在此期間,樺川縣國保大隊、看守所警察和樺川縣醫院大夫共同參與對宋慧蘭的灌食。樺川縣看守所以龐所長為首,每天10多個警察晝夜輪番值班,每天晚上給宋慧蘭雙腳戴上腳鐐子,雙手銬上手銬子,呈大字型抻在床上;每次都有10多個警察給宋慧蘭強行灌食。他們用鐵鑿子把宋慧蘭的前門牙打掉了;拿粗管子插鼻飼,插不進去,又換大粗管子插入嘴裡,1天插2次、灌3回食;不讓宋慧蘭上廁所,迫使宋慧蘭把棉褲、被褥尿的濕透,一直泡在尿的濕濕的褲子、被褥裡面。


酷刑演示:呈大字型銬在床上

三、在湯原縣看守所被注射不明藥物


右腿變成青黑色,像鐵板一樣,一敲呯呯響。腳趾全部壞死(點擊看大圖)

2010年12月31日,宋慧蘭被轉到湯原縣看守所。再次見到宋慧蘭的湯原縣看守所所長閆勇說:「宋慧蘭,你又回來了,你還想像上次那樣絕食出去,你死了這份心吧,沒門」。在東北的冬天晚上零下30度的情況下,他讓宋慧蘭睡在冰冷的地鋪上,只蓋著薄得透亮的被褥。宋慧蘭每晚被凍得渾身發抖,以至造成子宮脫垂,鮮紅的肉從陰部垂下,夾在兩腿之間。

宋慧蘭繼續絕食抗議。閆勇、李管教、姜管教,還有一位蔡姓及一位李姓,及一個叫楊麗的管教等人,將宋慧蘭按在鋪上,並給宋慧蘭戴上手銬,快速靜脈滴注了一瓶不明藥物。這瓶不明藥物使宋慧蘭滿地打滾,連話都不能說。這時一個叫喬雲亭的所長過來說:「不行,給你銬地環!」。

最後,宋慧蘭右腿膝蓋以下和右腳全變成黑色,膝蓋以下全部失去知覺,身體發硬,不能行走。醫生過來了,警察也在場,宋慧蘭說:「我這腿就是你們打針打的」。女獄醫看過宋慧蘭的腿和腳之後說:「這腿廢了」。從打完針以後,宋慧蘭的大腦反應開始變得遲鈍,記憶斷斷續續,舌頭髮硬,身體不聽使喚,右腿變成青黑色,膝下肌肉壞死, 像鐵板一樣,從此吃啥吐啥,大小便失禁。

大約1週後,湯原縣看守警察又把宋慧蘭拉到兩個醫院檢查,連續去了兩個醫院,醫生都說:「這個病人我們治不了。」警察又把宋慧蘭拉回看守所。有個姓穆的警察說:「宋慧蘭,不用你裝,拖也給你拖監獄去」。這時的宋慧蘭已奄奄一息,隨時都有生命危險,湯原縣看守所怕宋慧蘭死在看守因此承擔責任,則於2011年3月1日給宋慧蘭家屬打電話,讓接人。

四、醫院告知已無治療價值,看守所百般敷衍

宋慧蘭被家人從看守所抬出來後。當時的宋慧蘭身體僵直、眼神發呆、不會說話,手、腿直挺挺的,不能回彎,像木頭人一樣,沒有任何反映和知覺(當時家人只看外表這樣,還不知腿和腳的實情)。回到家後,家人才發現,宋慧蘭的右小腿以下,腳面、腳趾全部壞死,呈黑色,淌黃水,摸上去硬邦邦的,像鐵板一樣,一敲呯呯響。

家人於第2天、第3天連續帶宋慧蘭到佳木斯市的兩大醫院診治,大夫看過之後都不收留,並告之:已無治療價值,只能截肢,還有生命危險。

家人悲傷痛苦回頭找湯原縣看守所質問,卻遭到看守所相關人員的敷衍,家屬問:「你們用什麼藥把她害成這樣?」喬姓所長回應:「沒用啥藥,就管心臟的」,而負責紀檢、姓蘭的書記倒打一耙:「人那樣了,你為什麼還接走,第二天咋不送回來呢?」並且對家屬百般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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