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是李剛」威力遠勝「我爸是李剛」 (組圖)


2005年時的王朝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據多家媒體消息,2010年的「李剛門」事件稍漸平息之時,又爆出李剛斷案假公濟私行刑逼供案件。一河北青年王朝堅稱李剛致其獲罪入獄,頓時間引發輿論高漲。

據國際在線28日報導,去年,一句「我爸是李剛」讓李剛頓時蜚聲全國,雖然後來也有多套房產來源不明之類爆料,但李剛依舊是李剛,未曾重蹈周久耕輩之覆轍。一場鏡頭前的哭戲就將轟動全國的「李剛門」應付了過去。「李剛門」之不明不白結束,讓公眾頗感不爽,徒留「後臺真硬」之嘆;於是,當李剛從給兒子擦屁股的慈父,轉換回提審嫌犯的公安副局長,重登新聞現場之時,立刻遭到了各路猛烈的「圍觀」。

「生意夥伴與李剛聯手陷害」

據新京報消息,2006年8月11日,保定市華電小區發生一起入室搶劫案。在偵查過程中,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認為石家莊青年王朝在當天駕車從石家莊到保定進行了這一起搶劫。10月31日19點前後,王朝作為該案犯罪嫌疑人被抓捕,第二年(2007年)12月北市區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王朝有期徒刑13年。

報導指稱,案發當日,王朝正在150公里外的石家莊處理一起交通事故,不可能分身去保定作案,而且還有多名證人為此做證。王朝認為,他入獄的根本原因在於一筆數百萬元的工程款。其生意夥伴與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聯手栽贓陷害他,而搶劫案發地正屬於李剛轄區。同時,在王朝案中,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局副局長李剛,參與了審訊。

其後,王朝不服提出上訴,但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08年1月14日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該案存在層層疑點

新京報報導,王朝的母親楊惠賢始終懷疑案件造假。在一審宣判的當天,王朝的母親楊惠賢收到北市區公安局三名干當面交給她的一封舉報信,信中稱,李剛是為幫助朋友,而將王朝投入監獄。


王朝的母親楊惠賢始終懷疑案件造假

此外,該案存在層層疑點:一、手機話單造假。警方認定王朝使用過被搶手機,但警方提供的手機話單上沒有出具人簽名、蓋章,並且不是移動公司出具的話單原件。二、僅憑一枚指紋,沒有其它現場證據,但現場照片是紅酒酒瓶,唯一指紋卻提取自XO酒瓶。 三、警方出具一份和原供完全相反的新證詞,但證人告訴媒體那是警方「誘導性」問話的結果。

干警扮「歌廳老闆」搜取假證據

該報導說,王朝在獄中曾回憶了這樣一個細節,2006年9月28日,一個朋友曾介紹他認識一位保定的「歌廳老闆」。王朝到場後,這位老闆指著桌上的一瓶XO酒要請大家喝。王朝用手將酒推開,表示自己請客。後來接受審訊時才發現,那「歌廳老闆」便是北市區刑偵大隊干警王小龍。

那枚指紋即是以後用來指控他的證據。

王朝:「遭遇了從前在歷史課本中得知的種種酷刑」

該報導指稱,王朝於2006年10月31日被捕,11月2日被送到保定市看守所,因被打得遍體鱗傷,他又被送到醫院搶救,11月13日送回看守所。直到檢察院的起訴書發到手時,他才知道自己是因搶劫罪被提起公訴。

今年3月12日,王朝在石家莊鹿泉監獄接受媒體採訪時說,2006年10月31日19時前後,李剛帶領民警在石家莊逮捕了他,幾名警員對他刑訊逼供。他說:「第一個動手的就是李剛,他給我的左手上了夾棍。當繩子抽緊的時候,我忍不住大叫起來:‘我的手斷了!’」 他表示,被捕後他曾在寫給母親的信中說,接下來的一夜(10月31日),是他一生中最難熬的一夜,他「遭遇了從前在歷史課本中得知的種種酷刑」。

李剛:「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

報導中提及,2007年6月27日,王朝案第二次庭審,主審法官曹雲廷均持王朝無罪的觀點。2007年8月底,曹雲廷打算前往石家莊,詢問移動公司出具話單的情形,以及聽取公務員郭永軍的證言。在曹雲廷動身之前,王朝案的主審法官發生變動,曹雲廷不再參與此案。

「這兩個證據一旦由法院採集,或許能成為直接支持王朝無罪的證據。」一名參與審理王朝案的法官說。

由於疑點甚多,2010年11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依據,一次性撤銷了下屬兩級法院的三次判決,發回北市區法院重新審判。

前天(3月27日),主管刑偵的保定北市區公安副局長李剛向媒體表示:「我保證這案子不存在造假」 。

「‘警官是李剛’其威力要遠在‘我爸是李剛’千萬倍之上」


「我爸是李剛」案中李剛聲淚俱下的動情表演轟動全國

對於此案,國際在線為文評論:「面對‘我爸是李剛’,你至少還可以躲著點李剛公子的車;但是面對‘警官是李剛’,哪怕你在百裡之外處理車輛事故,李剛也有辦法讓你同一時間飛到案發現場,因為李剛審案酷刑應有盡有,只有他想不出的證據沒有他得不到的證據。嫌犯不聽他的自然是找死,法官不聽他的也得走人,他人命運被牢牢攥握在他手中的概率,要遠高於他人生命被撞飛在他兒子的車輪下。這就是‘警官是李剛’,其威力要遠在‘我爸是李剛’千萬倍之上。」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