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被國航延誤2萬餘元財物被盜 (組圖)

對丟失乘客行李及財物,國內航空公司「論公斤賠償」的標準一直備受爭議。日前,長沙網友楊小姐就自曝遭遇此「霸王條款」——搭乘國航「羅馬—北京」航班行李被延誤,3天後拿到行李箱時,箱中價值2萬餘元的手錶、首飾等財物不翼而飛,但國航對此僅願賠償30美元。
  
中國國際航空公司解釋稱,依據《民航法》相關規定,貴重物品屬禁止託運物品,若乘客違反規定託運後丟失,只能按一般行李賠償標準「每公斤20美元」來賠償。「乘客丟失行李的重量是1.6公斤,所以我們只能賠償30美元。」
  
但楊小姐指駁斥,新購商品退稅必須辦理託運是羅馬機場的規定,財物被盜國航應承擔全部責任。目前,她已收集好相關證據,將於近日向法院提請訴訟。
  
託運行李被延誤2萬餘元財物不翼而飛
  
據楊小姐介紹,去年6月她報團前往歐洲旅行,於6月27日晚乘坐國航CA940次航班,由義大利羅馬機場返回北京首都機場。到達首都機場後,她與同航班人員去取託運行李時,發現唯獨沒有自己的行李箱。後經查詢得知行李被延誤,隨後轉乘航班返回長沙。
  
3天後,楊小姐接到國航工作人員電話,通知她前往長沙黃花機場領取行李。當她領到行李時,發現行李箱的棕色外包套及帶鎖打包帶已不見,全新的行李箱四處破損,其中有個滑輪已遺失。
  
「我當即要求在機場工作人員的監督下,打開行李箱清點物品,打開時發現箱內物品已被全部翻亂,裡面價值2.4萬元的的新購商品只剩下包裝盒。」後經她統計,行李箱中丟失的貴重物品有:全新瑞士TISSOT男士手錶、雷達女士手錶各一塊;三星數碼照相機一臺;施華洛世奇女士手錶一支;施華洛世奇水晶全套首飾等。
  
拒公開監控錄像國航被指「監守自盜」
  
在機場工作人員的提醒下,她向長沙黃花機場公安局報案,進行相關筆錄和拍照取證後,又隨即向國航相關部門進行投訴。
  
7月12日,國航理賠部來電稱,行包部已對該案件進行了調查,但沒能查出是在哪個環節遺失了物品,現已經移交到理賠部。根據國航理賠規定,遺失乘客行李按重量計價進行賠償,「您的行李在羅馬機場託運時為26.6KG,首都機場收到行李時為25KG,按20美元每公交的賠付標準,國航只能賠付您30美元。」
  
「乘坐國航的航班被盜2萬多元的財物,竟然只賠30美元,這樣太不講理了吧?!」楊小姐提出查看行李開箱時的視頻監控錄像,「因為行李在到達首都機場時,國航曾告知我行李箱有違禁物品須開箱檢查,讓我簽了一份‘開箱檢查委託書’。」
  
但她的這一要求遭到了國航的拒絕,理由是監控錄像已過了有效保存期。楊小姐由此懷疑,行李箱中的財物可能是國航工作人員在開箱檢查時盜走的。
  
國航理賠部:最高只能賠償2000元
  
今日下午,紅網記者就此事電話連線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其理賠部工作人員對此表示,國家民航總局頒布的《民航法》明確規定「珠寶、貴重金屬等貴重物品禁止託運,對旅客違反規定而造成的損失,承運人不承擔責任,只承擔一般行李的賠償責任」。
  
「至於監控錄像,乘客在提出查看時已過7天有效保存期。」該工作人員稱,考慮到乘客丟失財物經濟損失較嚴重,理賠部決定對其按最高賠償額度進行賠付——向楊小姐賠償1000元現金及1000元代金券。
  
目前,國航已將此賠付方案,通過手機簡訊發至楊小姐,並提醒其盡快辦理理賠手續。
  
維權半年無果乘客收集證據欲起訴
  
由於認為賠償金額不合理,楊小姐在半年時間裏多次向相關主管部門投訴,但效果並不明顯。無奈之下,她在紅網「消費維權」頻道發帖求助,希望自身的合法權益能得到維護。
  
她在接受紅網記者採訪時,出示了被盜物品的購物票據、機場退稅記錄以及黃花機場工作人員手寫的「財物被盜證明書」等證據。
  
她解釋稱,義大利機場有規定,凡在歐洲境內購買的物品,如需退稅就必須託運。「當時為了退稅,將購買的物品在羅馬機場辦理了託運手續,所以被盜的這些物品都有據可查的。」她的這一說法也得到了湖南中青旅涉外導遊的證實。
  
「儘管我有充分的證據,但國航無視乘客的合法權益,一直拒絕照價賠償。」對此,楊小姐表示,她已收集好相關證據,將於近日向法院提請訴訟。

楊小姐在收到被延誤的行李時,發現行李箱已四處破損。

行李箱內價值2萬餘元的手錶、首飾,只剩下空空的包裝盒。

楊小姐當時登記的「行李運輸事故記錄」表。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