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改貪官本色!湖南市委書記臨刑前稱想陞官發財(組圖)


原郴州市市委副書記曾錦春受審資料圖


2010年12月30日的一聲槍響,讓湖南省郴州市原紀委書記曾錦春的生命畫上了句號

【看中國記者金曉剛綜合報導】據廣州日報20日消息,湖南郴州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於2010年12月30日被執行槍決。日前,曾錦春行刑前的對話被公布,臨刑前曾錦春說,作為一個男人,要麼當官要麼發財,畢業之後,雖然發表文章說要為人民服務,但思想上還是想發財,曾表示從小就想出人頭地。

2010年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達的死刑執行命令,對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曾錦春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據新華網報導,最高人民法院覆核確認,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間,被告人曾錦春利用職務上便利,在有關礦產承包及糾紛處理、幹部選拔任用、工程承攬及招投標、稅費的減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辦及訴訟案件的處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其妻、子女、情婦(均另案處理)收受或索取首某某等40餘人賄賂折合人民幣共計3123.82萬元,其中索賄數額計人民幣329萬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幣共計952.72萬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要想‘事有所成’就得入黨」

日前,曾錦春行刑前的對話被公布,首次也是最後一次向外界披露了他腐敗漸變的心路歷程。在湖南省長沙市第一看守所詢問室裡,曾錦春坦言:「我當時有個想法:作為一個男人,要麼當官,要麼發財,能光宗耀祖,我思想深處還是有陞官發財的想法。畢業之後,雖然我發表文章說要為人民服務,但思想上還是想發財。」

從委辦當秘書,再後來擔任縣委辦主任、縣委副書記,縣委書記,一步步走上來的曾錦春稱:「從小就想做大事,想出人頭地」。談話中曾錦春言語中毫不避諱自己一直以來陞官發財的想法。其父親曾教育曾:「你光成績好政治不進步沒用,你要想‘事有所成’就得入黨。」

對於曾錦春「雖然說要為人民服務,但思想上還是想發財」的言論,不少網友認為:「是實話,而且這話不是一個人的想法」。「天朝最大的特色就是出貪官,十官九貪!只是沒有人查而已!如果真的嚴格查的話,中國的公務員恐怕要大換血!」也有網友調侃:「當官不為斂橫財,轎子抬我都不來!」

貪官折射社會問題

無獨有偶,前段時間被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視頻,視頻中有的小孩在被問及長大後的理想時,竟表示「想當貪官」,因為貪官掙錢多,想先當班幹部後當貪官,小學生竟有如此理想。在南都網關於怎麼看一年級小學生理想是當貪官的投票中,只有10%的網友選擇了「童言無忌」,而有55%的網友認為「折射社會現實」。

一項由《中國青年報》委託中國網和新浪網進行調查,有66.6%的受訪者想當領導,不想當領導的人僅有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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