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離婚案年逾5000 八成與家暴、小三有關

3月7日,廣州市中院通報近年審理離婚案件情況。據悉,三年半內,廣州兩級法院受理離婚案件逾1.7萬,年均逾5000宗。其中八成以上女方訴男方存在家庭暴力、有第三者或與第三者同居。但因舉證難,僅約一成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

據通報,2005年至2008年上半年,廣州兩級法院受理離婚案件17771件,其中有一半案件女方會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但僅約一成的離婚損害賠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

據黃埔區法院的數據顯示,近3年來,訴配偶有婚外情的案件逐年上升,但獲法院支持的僅寥寥幾宗。由於舉證意識不強,舉證能力有限,女性在離婚訴訟中往往無法舉證或無法充分舉證。此外,由於第三者問題涉及面大、糾紛複雜,經辦法官往往敬而遠之,即使當事人庭上提供了第三者的線索,法官也嚴格遵循一般民事糾紛舉證原則,寧願少一事而不予主動調查。數據還顯示,近年廣州家庭暴力、包二奶案件呈增長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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