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0日,上海和平電影院門前,警察與便衣警察試圖阻止媒體人員工作。(圖:路透社)
【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據《北京日報》25日報導,北京市政府重申,記者在京採訪,需提出申請並徵得被採訪單位和個人同意。分析人士認為,官方緊急「重申」命令,顯然是「警告」媒體業者,為近期頻發的敏感事件作準備。
法廣中文網透露,一名美國媒體駐京記者25日證實:「包括外交部新聞司、公安、安全等部門人士在內的官方人士與多家國際媒體駐京記者進行了吹風和溝通,主要內容是強調對外國記者採訪的相關法規。」
現行對外國記者的管理法規並未修改,為何官方突然大動作進行溝通、要求《北京日報》刊登消息?分析人士認為,該消息發布機構是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該辦除了管制網路新聞外,主要職責是外宣,管理協調各外國駐華記者及其新聞助理等。因此,此命令應該是主要針對境外媒體記者。
法廣中文網評析,「官方在週五緊急‘重申’採訪必須經過‘申請’和‘同意’,顯然是為了在週日敏感事件處置之前,提前警告各家可能前往王府井活動聚集地採訪的境外媒體從業者,並為可能的驅離動作作出預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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