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貪官坐擁鉅款 將被起訴

中國大陸廣東茂名市前副市長楊光亮由於坐擁人民幣7800萬元現金、票券及不動產,涉及受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及瀆職等罪嫌,經移送檢方偵辦後,近期將被起訴。

廣州新快報今天報導,2009年5月,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根據民眾檢舉,對楊光亮涉嫌違法案展開調查,查出楊某及家人擁有銀行存款約人民幣 6500萬元,以及價值1300餘萬元的多筆房產,債券、基金及股票,目前已追回現金7500萬元,債券、基金、股票、房產則全部凍結。

報導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楊光亮從80年代中期開始就大肆受賄,儘管他當時任職的廣東電白縣屬經濟不發達地區,但他每年收受的紅包仍達上百萬元,且隨著不斷陞官,紅包金額也水漲船高;案發前,他收受紅包金額已達數千萬元。

知情人士說,楊光亮收受的賄款主要用來放高利貸、購屋和炒房,90年代起就以年息18%的高利率私自放款,很多老闆做生意都要向他借貸,每筆動輒數百萬元;此外,他茂名、廣州、珠海等地購置了數十套房產,其中不乏高檔小區、別墅豪宅等。

楊光亮還向企業參股投資,且指使情婦等人用賄款購買債券、基金、股票。

另外,中共茂名市委書記、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羅蔭國因涉嫌職務犯罪,日前也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偵訊後收押。

而茂名市委政法委員會前書記兼公安局長倪俊雄、茂名市前副市長陳亞春、茂名市茂港區委政法委前書記兼公安分局長楊強等人,先前也已遭司法機關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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