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談歷史,凡遇人物必涉及一個基本概念:愛國還是賣國。有了這個概念,才有準繩,才能給已故的人劃線排隊,區分忠姦。由是,愛國與賣國,實是評價歷史人物的首要標準。
其實,歷史人物遠比歷史更複雜,要想真正搞清楚,談何容易。以李鴻章為例,這是一個為中國近代化費盡一生心血的人,中國近代化的許多個「第一」由他開端,然而他又是主持中國外交長達二十多年的晚清官員。以一個弱國之臣,週旋於列強之間,欲挽狂瀾於未倒,最終多受欺於人,不得不談判簽署了許多個不平等條約。若說李鴻章不是賣國賊,那誰又是賣國賊呢?
「賣國賊」,這個在國人眼中實在是最最不恥的罵名。要說做了虧心事,或是當了敗家子,讓人罵幾句,氣量大的倒也容得下;但若被人指為賣國賊,恐無一人能坦然接受。故而賣國賊的殊榮多是在當事人故去後的追封。在中國幾千年的歷史中,被當做賣國賊讓世人永記的人是不多的。
但在歷史上,何謂「賣國」,實在是個不清晰的概念。戊戌六君子之譚嗣同,被譽為近代最最愛國之人,有人說譚嗣同的愛國不同於有些人只是停留在口頭上,而是愛到了血液和骨頭中去了。
光緒變法時,苦於沒有資金,無法推動,譚嗣同主動上奏,提出一個解決辦法,要皇帝把西藏、新疆、青海、蒙古等地分別賣給英俄,這樣每年可以減省戍邊費用幾百萬兩,同時,這四個地方按每平方里50兩計,可賣10億兩白銀。這筆錢除去償還「馬關條約」賠款後,還會剩餘近8億兩,可用於變法。
這大概是中國歷史上按平方里賣國土的第一人。雖然此奏並未獲行,但譚嗣同的主張卻是白紙黑字地寫在那裡,並流傳到今天。可今日,又有誰去罵譚嗣同的賣國呢!這究竟是不是賣國呢?讀歷史書,每及於此,大惑不解,常常會令人窒息。
其實古人對國家、民族、政權三個概念的理解和今日是有所不同的。在今天,國家的解放,民族的獨立和黨的領導三者是一體的,不可抽分的。而在過去,這三者的含義是完全不同的,是可以分解的。
國家是江山,民族是子民,政權是社稷,自有其不同的概念和含義。晚清光緒變法之時,國內外輿論大造,盛讚其愛國之舉,幾致無人敢言不。在當時,誰要是反對變法,便是賣國,大臣噤若寒蟬,連慈禧老佛爺雖說感覺不對勁,卻也奈何不得,總不能不去支持自己侄子的愛國之舉吧!倒是滿人文悌看出了此中的奧妙,說皇上身邊諸章京之愛國,實是「愛中華,不愛大清。」
這句話一下子點醒了慈禧,滿漢的矛盾,大清的社稷這才是首要的問題,這成為慈禧之所以下決心鎮壓變法的關鍵。由此可見,同為愛國,在不同的背景下,也有著完全不同的涵義和內容。
愛國與賣國,原本是清清楚楚,是非分明的事情,為何在歷史的鏡場中,竟然變得如此的模糊不清呢?這是因為今人的理念與古人不同,以今天的判斷和認知去理解古人,實際上是將我們的觀念強加給了古人。
至於古人當年的價值判斷是什麼?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其實今天的人們並不瞭解,也不想去瞭解。這正是在今天,我們對歷史上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賣國賊深深不解的原因。同樣,我們也對那些歷史偉人為什麼會有一些荒謬和怪誕的舉措而大惑難明的原因。歷史不僅僅代表著空間距離的推移,同時還意味著歷史場景的轉換。不明白這一點,讀史書永遠只能是一頭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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