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次規定土地出讓期滿後無償收回

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出臺了「土地使用權期滿後,出讓人可無償收回」的規定。引起輿論的關注。中國大陸目前對商品房住宅的用地規定是70年的使用期,從理論上說,在70年內,房主對腳下的這塊土地不具備所有權,只擁有使用權。也就是說,大陸的商品房是一種物權不完整的商品。所謂的出讓人,實際上就是政府。

冉式新聞週刊評論說,本來中國人所擁有的房產權,就是個只有土地使用權的半吊子的產權,因為土地不是你的,使得後續的強拆、血拆成為一種可以預期的可能。在目前血拆遍及大江南北的時候,有誰能不相信上海市政府的這種「試水」,其實是,北京政府樂於「聽取民意」的共謀行為呢?中共為了推進房產稅,為了在土地使用權期滿,強收土地,讓上海等地先做試驗,看看老百姓的反對程度。是否造成社會震盪,要是沒有,就直接拿來用。這種拙劣的雙簧戲,可以騙得過一般民眾,但是對於稍微知道中共幾十年來,一直玩「國進民退」把戲的人來說,怎麼能騙的了呢?

不過上海並不孤單,重慶的房產稅已經走在前面。評論認為,這是這兩個地盤的太子黨,在爭相給高層玩「勸進」的把戲,給自己在中共十八大上的位置,撈資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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