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於軾:五四運動的目標錯了

五四運動的目標是民主和科學,即所謂賽先生和德先生。在當時看來,中國最缺的是民主和科學,如果百姓都懂得民主和科學,中國就能夠趕上現代化,國家強盛,就不至於被列強欺侮。

可是經過將近一百年之後的今天來看,民主和科學依然離開我們甚遠。這一百來年中許許多多的革命志士為了追求民主科學而犧牲,前仆後繼,付出的代價不謂不大,而目標仍然很遠。我們有理由懷疑這個口號是不是提錯了。或者雖然不能算錯,也是有相當大的偏差。

從歷史的眼光來檢驗,現在是不是有更合適的口號,能夠代替民主科學?我認為是有的。這個口號就是人權。倒不是說我們不需要民主科學,而是想達到民主科學必須走人權的道路。如果我們朝人權有所進步,民主和科學也比較容易得到。反過來講,如果沒有人權,民主科學只能是空想。

在九十年前的五四時代,大家對人權的意義還很模糊。人權觀念的提倡是在1954年聯合國起草兩個人權公約。以後又經過12年的討論,修改,到1966年才在聯合國大會上全票通過,開放供各國簽署。所以要求1919年五四運動時就提出人權口號是不切實際的。但是到現在,如果我們還是停留在九十年前的認識水平上,不提人權,而提民主科學,就顯得太落後於時代了。

在缺乏人權的條件下,人的生存沒有保障,沒有言論自由,財產不安全,不能集會或遊行,講民主的結果就是「人民民主專政(或獨裁—毛澤東語)」;講科學的結果是反智主義,關掉全部文科大學,理工科的大學招生減少到十分之一以下(從 1965年的68萬人減少到1968年的四萬人)。事實上離開真正的民主科學越來越遠。這不是因為我們不要民主科學,而是順序搞錯了。先要有人權,才能有民主科學。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的人權狀況比之文革時期有了極大的改善,民主科學也比文革時有了很大的進步。今後我們還要繼續講究人權,通過改進人權來接近民主科學。

近幾年大家都在講普世價值。但有人不同意,認為不存在普世價值。理由是各國歷史,文化,傳統都很不同,說明普世價值並不存在。但是我認為人權應該是能夠得到普遍承認的。難道人民不需要生存權,不需要財產保護權,不需要自由表達權等等?我國的憲法沒有寫普世價值,但是寫進了人權。不管哪個國家,不管是真是假,都會把生存權,言論權等寫進憲法。可見人權已經深入人心。特別是最近埃及發生的事變,似乎也說明信奉伊斯蘭教的百姓對人權的追求是相同的。

阿拉伯民族是全球的一個極大的民族群體,他們用同樣的語言,信奉同樣的宗教,有同樣的飲食習慣。大家對阿拉伯世界是不是有平等自由的普世價值有懷疑。因為在那兒婦女是享受不到和男人一樣的平等的。至少平等這一條未必能在阿拉伯世界行得通。但是這次在埃及的反政府遊行中,穆斯林兄弟會和其他追求人權的群眾聯合在一起。遊行隊伍中既有包頭的穆斯林教徒,也有穿高跟鞋的摩登女郎。這一現象應該能說明人權的普世價值。

中國在三十年的改革中已經確立了自己在全球經濟中的地位。但是中國政府在人權上大大地落後,不但未能贏得國際上的尊敬,反而搞得處處被動。在國內由於人權得不到足夠的重視,造成官民對立,政府窮於維穩,手忙腳亂,看來這種狀態難於長久。埃及發生的事情足夠引起我們的重視。蔑視人權的政府最後是長不了的。我也去過埃及,我感到在埃及民主科學是很不夠的。看來其原因也是因為人權的缺乏。也許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人權是通往民主和科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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