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鄂爾多斯蒙藏醫藥學校創辦人巴圖張嘎涉嫌經濟犯罪一案1月27號有了一個結果。當地法院以「挪用特定款物」的罪名將他判刑3年,緩期4年執行。巴圖張嘎對判決不服,表示會繼續上訴。海外的蒙古族民間組織認為,巴圖張嘎不是因為經濟原因獲罪的,而是因為政治因素。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區居民巴圖張嘎是2009年10月初被捕的,原因是涉嫌「經濟詐騙罪」。2010年1月,他申請了取保候審,回到家中。這個星期一,巴圖張嘎接受自由亞洲電臺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現在給他定的「挪用特定款物罪」並沒有法律依據,所謂的「特定款物」是指當地政府2007年撥給他創辦的蒙藏醫藥學校的一筆資金。巴圖張嘎解釋說,他並沒有把這筆資金用於個人用途:
「24萬我花在學生的身上。但是,挪用資定款,真正的話比如說錢花在買個汽車、房子這種,把這個用途改變以後就指挪用特定款。我沒有改變它這個物品的性質嘛。培訓我們貧困生。國家指定培訓的比如說鄂爾多斯人的話,我培訓的是外地學生嘛。」
巴圖張嘎於大約10年前創辦了這個蒙藏醫藥學校,培訓了大約1000位來自內蒙、青海、新疆和外蒙古的學生。這樣教授蒙族和藏族傳統醫藥知識的民辦專科學校在中國非常罕見。巴圖張嘎透露,辦學過程一直不順利,一個問題是學校無法給學生發畢業證:
「《教育法》上明確規定,什麼專業一個學校必須有畢業生,它沒有畢業證,不給畢業證,開始幾年一直沒有畢業證。在西藏好多事兒呢,我都不想說。06年以前是一直沒有。然後07年,它非常好,而且給我不少錢。這個我不否認,而且我非常讚賞這個。08年不是正好西藏暴亂嘛,那以後就明顯不一樣了。當地領導估計是怕出事兒。現在我們這兒任職的,出點政治事兒肯定他的烏紗帽會有問題。」
另一個問題是土地糾紛。在紐約的民間組織南蒙古人權信息中心的消息說,鄂爾多斯東勝區政府違反與這家蒙藏醫藥學校的協議,取消了學校用地的租賃合同,但並沒有向巴圖張嘎賠償經濟損失。巴圖張嘎說,他因此債臺高筑,被迫出境到外蒙古。那麼,為什麼說這不是一起經濟案件,而是一個政治案件呢?表示電話遭到監視的巴圖張嘎不願細說:
「因為辦了學校。好多原因。有的事兒不想說。黨的政策不是這種。但是,當地有的人對我一直懷疑我,一直查我。我其實沒有做過反革命的事兒,從來也沒有做過。但是最後把我迫害得實在不行,我沒辦法走,不得不走。」
海外的蒙族人民間團體內蒙古人民黨負責人、現在德國的席海明先生一直關注巴圖張嘎的案子。他說,內蒙古鄂爾多斯當地政府從打壓巴圖張嘎所創辦的蒙藏醫藥學校、到現在對他判刑,都屬於政治迫害。一個主要原因是因為巴圖張嘎拒絕按照官方的意思把蒙藏醫藥學校中的「藏」字去掉:
「共產黨對少數民族的政策一貫都是從歷史上就是分而治之。當時官方就說把這個‘藏’給拿掉。他不拿,這樣可能是共產黨對這個問題比較敏感。怕他的學校有別的目的,最後就把他搞得辦不下去了。」
在辦學和用地問題上與當地政府發生一系列糾紛後,巴圖張嘎和他的妻子女兒於2009年8月出境到蒙古首都烏蘭巴托,並向當地的聯合國難民事務署申請政治避難,他們一家人就是在那裡被拘捕的。巴圖張嘎因此認為這個聯合國機構沒有起到保護他們權利的作用。席海明先生說:
「聯合國難民署必須改變它這種審批過程中過長這種東西。要不然的話,還會出現這種情況。報了名了,備案了,又被抓回去了。另外一個它必須跟蒙古政府達成一個協議,在等待期間這些人的安全,蒙古政府不能把他們被別人引渡。」
中國官方新華社去年曾報導說,鄂爾多斯政府對巴圖張嘎創辦的蒙藏醫藥學校十分扶持,先後無償撥款200多萬元人民幣,在學校用地問題上當地教育局也沒有違法行為。報導提到,巴圖張嘎在培訓項目中以偽造51個人名的形式,冒領培訓資金。官方媒體還解釋說,蒙古移民局2009年10月是以巴圖張嘎一家人超期非法居留的名義,讓他們離開蒙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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