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模式——「打黑」還是「黑打」?

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日前重慶市市長黃奇帆在重慶市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去年"打黑除惡"取得重大勝利,今年將向縱深推進。對此,法學學者和律師卻認為,權力濫用、程序不正義貫穿「打黑」過程。

重慶「打黑」意在政治利益

《重慶晚報》的消息稱:截至2010年底,重慶警方共立案偵辦黑惡犯罪團夥375個,目前已判決黑惡團夥231個,判處死刑57人(含死緩37人),已有13人被執行死刑,包括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中國官方數據還顯示,重慶市民極力擁護「打黑」行動,社會治安持續好轉,群眾安全感再創新高,達到95.89%。

在官方數字的背後,重慶「打黑」過程中文強案、龔剛模案、樊奇杭案及律師介入為「黑惡勢力」代理後的李莊案皆成為轟動一時的焦點,其中北京律師李莊因為代理龔剛模一案鋃鐺入獄被中國公眾稱為重慶「打黑祭品」,李莊的辯護律師高子程直接指出,重慶打黑為一股巨大的漩渦,李莊很不幸陷入這個漩渦,因觸及「打黑真相」而成為犧牲品。

亦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分析人士指出:「薄熙來坐鎮重慶後,導演和指揮了‘打黑行動’,參與‘打黑’的人希望通過打黑行動獲得自身政治利益。‘打黑’在向公眾矇蔽真相的基礎上,容易獲得底層公眾的支持,也容易建樹政治上的業績。此次又大做文章,相信是有政治意圖,為薄熙來十八大入主常委造勢。」

公權力為所欲為

2009年12月12日,為重慶打黑案中「涉黑被告人」龔剛模做代理的李莊被重慶警方刑拘,並被控涉嫌偽證罪和妨害作證罪。李莊在會見被代理人龔剛模後曾公開龔被重慶警方刑訊逼供事實。有說法稱龔剛模與重慶警方達成交易翻供致他的代理律師入獄,後龔剛模免於死刑被判無期。

2010年1月19日,中國著名的法學學者、清華大學法治人權研究中心主任許章潤在《李莊案與轉型中國的法治現狀》研討會上發表公開演講《保衛社會,建設政治--再論重慶打黑及李莊案》,直指重慶「打黑」已成「黑打」,其中最黑之處,莫過於公共權力在「打黑」進程中表現出來的為所欲為,公權濫用,便是對於中國公眾安全的最大威脅。

2010年2月10日,另一「涉黑被告人」樊奇杭被判處死刑,他的代理律師朱明勇曾發表公開博文:「作為本案被告人樊奇杭的辯護律師,在這個特殊的時刻,我將秉承法律人獨特的良知,逐步向世人揭開籠罩在這一驚天大案上的諸多不為人知的秘密。這一案的偵辦早已偏離了法治的軌道,雖然,說出這一切,也許我將面臨的不僅僅是失去自由,但是為了我的使命,為了我的當事人,即便失去生命,我也無怨無悔。」

朱明勇律師對德國之聲說:「‘打黑’是中國人希望看到的事情,如果是‘黑’應該打;‘打黑’應該是一項法律行為,應該嚴格在法律框架下來進行;重慶‘打黑’在整個過程當中存在很多方面違背了法律的程序,這樣就對結果的公正性產生懷疑;律師是重慶‘打黑’刑事案件辦理過程中不可或缺的環節,作用是維護法律的公正和起碼的公平正義的實現,律師的權益應當得到保障。」

某種意義上「重演文革鬧劇」

就此,德國之聲也電話採訪了中國知名的維權律師唐吉田,他認為:「目前重慶‘打黑’從整體上來說,是運動式執法,而且在程序上有很多問題,像專案組形式辦案、超越法律許可權,包括公安局都參與到被處罰人的財產執行上,總之暴露的問題非常多。因此他們的集中判處死刑和執行等,至少從程序上有很多問題值得人們去深究,包括之前披露的樊奇杭等人遭受酷刑情節,也沒有得到相關部門有效查處,最高法院在死刑覆核上也屈從於重慶的這種運動式執法的壓力,沒有履行自己的職責,把好死刑覆核關。」

重慶「打黑」是否有政治目的?這種模式是否會被中國其他地方效仿?唐吉田認為:「我很擔心這種非常規的運動式執法模式向其他地區蔓延,在中國目前並沒有那麼多所謂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大多是拼湊出來的,是為了政績工程人為的認定,這樣就為公權力對私人權益侵犯提供了藉口,他們就找到天然的合法性。」

唐吉田指出這樣的一個趨勢是非常危險的,「國際上相關組織和輿論上的支持關注很有必要,但需要國內權利意識的覺醒和行動的持續,現在普通民眾甚至對此拍手稱好,沒有看到重慶目前非常混亂的局面對每個人潛在的威脅,重慶在某種意義上是重演文革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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