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戴頭盔穿藍色特警衣服的人,身上沒有警號,他們用警棍把錢雲會打倒,壓住後招手喊工程車過來,停在5米外的車子慢慢地開過來,那邊兩個人閃開到車子外邊去,這邊兩個人按著,車子後邊還有20多個穿特警服裝的人。車軋過來後,車後面有兩個人上前來看死沒死……」
這是一位冒著生命危險的全程目擊證人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劉建鋒的調查時所作的證詞(目擊證人與記者簽署了保密協議,並保證對中央調查組出面作證,證實親眼看見錢雲會被謀殺過程)。案發時間是2010年12月25日上午9:30左右,而非警方公布的9:45。在此之前,已有一位吐露類似內容的目擊證人錢成宇被警方抓捕。
浙江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村委會主任、村民維權的帶頭人錢雲會,就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謀殺了,而且是身首異處。
在清理、破壞了殺人現場,搶走了屍體,抓捕了目擊證人,威嚇了知情者之後,樂清市官方於2010年12月27日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發布通告稱:「現已查明,12月25日上午9時45分,肇事司機費良玉駕駛皖K5B323工程車從虹橋鎮往樂清灣港區圍墾工地方向行駛,途經虹南大道蒲岐鎮寨橋村段時,遇錢雲會(男,1957年10月13日出生,蒲岐鎮寨橋村人)撐傘從道路右側往左側橫穿,工程車緊急剎車但仍與死者發生碰撞,造成錢雲會當場死亡。根據肇事車駕駛員供述、現場目擊證人反映的情況及現場勘查結果,該事故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多家黨報的新聞標題也據此突出了「錢雲會撐傘橫穿遭工程車碰撞死亡」。
兩個目擊證人均未提及錢雲會撐傘之事,更未提及他的死跟撐傘過馬路有什麼關係。錢雲會撐的雨傘並不在軋人現場,這說明他根本不是撐傘行路被撞死的。雨傘的破損碎爛,只能表明在他遇害之前曾經有過搏鬥。錢雲會撐不撐傘本屬枝節問題,這與他的死沒有因果關係。樂清市官方蓄意強調「錢雲會撐傘」,是要誤導公眾:錢雲會撐傘行路,沒看清車情路況,以致在穿馬路時跟工程車相撞而死。利益集團殘暴地殺死了錢雲會,還把責任往他身上推,想藉以證實他們的「交通肇事案件」一說,掩蓋謀害真相。錢雲會的傘,反倒被弄成了他們的道具。
尤其蹊蹺的是,在新聞發布會現場,「警方還出示了錢雲會打傘的照片」。這錢村長打傘的照片是從哪兒來的?是攝像頭攝下的嗎?蕞爾鄉鎮哪來那麼多探頭,再說案發地點的攝像頭不是已明確告知不管用了嗎?就算是沿路某個攝像頭攝下的,也叫人生疑。攝像頭攝下的畫面,往往比較模糊,就連民間調查團的人員 「尚不能確認探頭錄像中的車即是現場那輛車」,而雨中撐傘的人在探頭錄像中則更難辨認。警方又如何能確認探頭錄像中某個打傘的人是錢雲會?除非畫面相當清晰。顯然,警方手中的錢雲會打傘的照片,畫面是清晰的。那麼只有一種可能,有人在偷拍錢雲會。在一個冬日的雨天,誰會悄悄地給一個打傘出村的人拍照?這不恰恰證明此事是預先設計的陰謀嗎?這不恰恰證明有人在暗算錢雲會嗎?這不是「交通肇事案件」,這是「交通肇事案件」殺人計!
錢雲會打不打傘無關宏旨,我倒是看到了黨國政府官員打著另一把傘,一把「和尚打傘無法(發)無天」之傘。而從如何處置一連串驚天大案和公共事件來觀察,中共現政權正是當今一切邪惡勢力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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