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機賠30萬 105萬錢雲會案了結?

早報記者昨天獲悉,樂清「上訪村長」錢雲會家屬已在一份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上簽字,接受了肇事司機費良玉、採石場等各方給予的105萬元總賠償。

去年12月25日早上,溫州樂清市蒲岐鎮寨橋村原村委會主任錢雲會被發現死於村口一輛工程車下,死狀慘烈。因有肇事車逆行、死者姿勢奇特、監控缺失等種種奇怪之處,且有錢雲會代表村民屢次上訪的背景,一時引發猜疑,寨橋村和網上也紛紛流傳錢雲會系被「謀殺」的說法。

後溫州市公安局成立調查組直接介入調查,最終排除「謀殺」可能,認定為交通肇事案,肇事司機費良玉負主要責任,死者錢雲會負次要責任(早報2010年12月28日A18-A19版;2010年12月29日A4-A5版曾連續報導)。

錢雲會之子錢成旭昨天在電話中稱,本月17日21時許,他被通知到蒲岐鎮政府就賠償數額進行商談,便和妻子錢雙萍、妹夫、舅舅一起趕到鎮政府。至於商談的對象,錢成旭說自己只認識新來的蒲岐鎮鎮長,其他人都不認識。商談一直延續到次日凌晨4時,因為「不識字」,錢成旭把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拿回家裡,讓人給自己念了念,幾個小時後又返回鎮政府。

錢成旭稱,起初對方給出的數額是100萬元,後來提出父親出殯還需要費用,對方便增加了5萬元,最後確定為105萬元。「他們說費良玉按交通事故的標準賠了30多萬元,其他是採石場、礦場(分別為肇事工程車的出發地和目的地)‘意思意思’的,說是給我媽看病什麼的。」對於105萬元的具體構成,錢成旭稱自己也說不清楚,「反正這裡一部分,那裡一部分的。」為瞭解賠償的具體內容,早報記者隨後致電樂清市宣傳部宣傳科科長楊有才和蒲岐鎮政府宣傳官員錢向永,但兩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對於簽字是否意味著認同錢雲會系交通肇事死亡,錢雙萍說,「有什麼辦法呢,不認同有什麼用。」 一週前,錢成旭就被叫到鎮政府商談,當時除了鎮政府的人,還有交警在場,「談了兩三個小時,談交通意外,還瞭解家庭情況,但沒說起賠償。事情過了那麼久,這是他們第一次找我們談。」錢成旭說。

錢成旭稱,過兩三天會火化父親的遺體,再擇日出殯,「先入土為安吧。」 對於下一步打算,錢成旭稱「現在腦子很亂,什麼都不清楚。」對於是否會請律師?他也表現得有些顧慮,「現在的人有好有壞,我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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