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清電廠背景非一般 浙能集團持股80%

迄今為止,儘管溫州警方已對樂清蒲岐鎮寨橋村村長錢雲會之死做出交通意外的最終結論,但其所引發的爭議猶未平息。而因征地引發錢雲會上訪不斷的樂清電廠也逐漸浮出水面。

這是一個令人矚目的項目,它如今是溫州地區、乃至浙江最大的電廠之一,佔了溫州當地總供電量的近一半;它的幾大股東們背景深厚,該工程可以在國家尚未審批通過就已開始征地建設;該工程總投資108億元,而給徵用土地的寨橋村補償費用為3800萬元,以錢雲會為首的寨橋村民無法認同這樣的補償數額,因此矛盾不斷升級。

這是一個怎樣的項目?它背後究竟有著怎樣的利益糾葛?

建廠背後

樂清電廠啟動於2003年,浙江當時正面臨巨大的電荒。

一位當地居民向記者回憶說,當年,溫州所有的鄉鎮都實行了停二開五(停兩天開五天)或停三開四的限電計畫,其中工廠用電是主要的限制對象,而在情況特別嚴重的時候,居民的電也會被停掉。

「我當時花了20萬元買了一臺發電機。」樂清市一位服裝企業負責人對記者說,他回憶當年最嚴重的時候一週要停三四天電,生產根本無法保證,在溫州地區靠自己買發電機進行生產的企業主絕不在少數,數據顯示,當年,僅自備發電的容量就佔浙江省電網總容量的13%。

一位浙江省電力公司人士對《中國經營報(微博)》記者說,缺電不僅僅是溫州,整個浙江省在當時都缺電嚴重,他透露說,2003年,當時浙江的電力需求是3億千瓦時,但供電能力只有2.8億千瓦時,缺口在2000萬千瓦時左右,「當時浙江省14家發電廠每天都是24小時滿負荷運轉,一分鐘也不能停。」

在當時,浙江省電力來源三分之二是由本省發電企業提供的,來自外省的佔三分之一左右。「當時按照省裡規劃,不僅要解決電荒問題,還要盡量都使用本省電源,以降低用電成本。」

樂清電廠就是在此背景下誕生的。

按照溫州市宣傳部向本報記者提供的資料顯示,樂清電廠是浙江省電源建設規劃「三個一千萬」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規劃建設規模為4臺單機容量為60萬千瓦的超臨界燃煤機組,總投資108億元,2010年7月,4臺機組全部建成投產。

公開資料顯示,樂清電廠由浙江省能源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浙能)、中國國電集團公司、溫州電力投資有限公司、正泰集團和華峰集團分別按51%、 23%、16%、5%和5%的比例出資建設。不過,浙江省電力系統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的股權比例已經發生了變化,浙能集團的股份要在80%左右。

據記者瞭解,浙能集團成立於2001年2月,主要從事浙江省屬發電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投資建設、煤炭流通經營及全省天然氣開發利用,到2009年6月底,該集團總資產為921.53億元,淨資產為428億元,分別位居省屬國有企業第二和第一,而發電裝機容量1881.5萬千瓦,年發電量佔全省近一半。

上述電力系統人士告訴記者,浙江省政府組建浙能集團的本意,主要是為了在熱浪滾滾的電力建設中能分得一杯羹。當時浙江省內的電力供應主要依靠五大發電集團,而此五大集團皆為央企,所以浙江省沒有多少話語權,在此情況下,建設一家省屬的發電集團就顯得尤為重要。

「因此,浙江省對浙能集團的所有建設項目皆開綠燈,其中包括征地、銀行貸款,都給予了極大的支持。」上述人士對記者說,他透露,在當時宏觀調控嚴厲的2003年到2005年之間,浙能集團仍然可以輕鬆地從銀行獲得貸款,而在樂清電廠征地事宜上,在沒有得到國家發改委和國土資源廳的批准之前,浙能集團已在2003年開始了大規模的征地。而直到2005年8月31日,國土資源部才同意樂清電廠項目的建設用地請求。記者為此向浙能集團求證,截至發稿前,仍未聯繫上採訪。

先斬後奏的隱患

不過,浙能集團這種迅速擴張也給其帶來了諸多隱患。

2003年,在尚未得到國土資源廳、國家發改委審批通過之下,樂清電廠項目已開始啟動,其中總征地達3365.4226畝。本報記者得到的一份《浙江省重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浙能樂清電廠工程征地工作協調會議紀要(浙重建辦(2003)23號)》要求,在2003年11月15日前完成電廠征地、拆遷工作,涉及樂清南嶽、蒲岐兩鎮共12個村莊,到當年11月中旬,除寨橋村之外,其餘村子都完成了征地事宜。

令官方頭疼的是樂清電廠的征地卻遭到了當地村民巨大的阻力。當地政府給出了寨橋村總額為1157.4萬元的補償費,在遭到了村民的一致反對之後,將這一補償費提高到3800萬元,但依然得不到村民同意。

「後來,我們增補了三項內容,一是工程業主負責建設一條虹南公路至海邊的30米寬道路,二是業主負責在廠區外圍建設一條3米寬的上山下海道路,三是樂清市政府安排寨橋村舊村改造用地指標15畝。這樣終於得到了村民的認可,寨橋村村委8名成員終於在協議上簽字同意。」此前,樂清政府相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不過,寨橋村一位不願具名的村委委員告訴本報記者,2003年4月3日,蒲岐鎮政府以開會為名義召集村委幹部8人到鎮上,隨後押送至一賓館,不准和家人見面,必須簽了征地協議才能放人,在囚禁一週之後,村委幹部只得被迫簽字。

「當時,別的村子也為電廠征地的事情鬧過,只是他們沒有這個勇氣抗爭,最後只好妥協了,儘管被逼簽字,但我們從來不承認這個協議。」上述村幹部說。此後,儘管3800萬元的補償協議不被村民所承認,但樂清電廠還是如火如荼地開工建設了,而寨橋村與之矛盾也日益加深。

據瞭解,樂清電廠對寨橋村實際的征地面積僅限於打水灣山場的213畝林地,尚未涉及寨橋村之耕地,不過,利益衝突點在於,該電廠建設大肆徵用了村莊周邊的灘塗。

按照規定,灘塗資源屬於國家所有,寨橋村民只有使用權,若被徵用,政府只向灘塗養殖戶提供經濟補償和每畝2000元的遷移費用,但如此一來則斷了多數村民的生存之路。

一位村民對記者表示,此前,在灘塗上進行養殖或下海打魚,一年至少有三四萬元的收入,村莊離海邊僅有15分鐘行程,十分方便,而今灘塗已被政府圈起來,進行填海,之後,很多人只能遠走他鄉去打工來維持生活。「我們全村有3000多人,3800萬元的補償一個人平均下來只有1萬元,我們不能為了這點錢把未來給出賣了。」

由此,2005年4月新的村委會選舉,寨橋村推選出錢雲會作為村委會主任,當選後,他曾在多個場合對村民說,一定為村民討得公道,死不足惜。一位蒲岐鎮政府人士曾對記者表示,因為錢雲會帶領村民阻撓電廠工程,導致該工程比計畫中整整晚了3年,他說錢雲會生前多次找鎮政府談判、糾纏,希望能加大補償金額,但這些都是徒勞的,「他所不知道的是,那麼大的一個事情豈是一個鎮政府能決定的?」

之後,錢雲會又去杭州、北京等多地上訪,為此耗盡家中財產,卻始終無果,最終匪夷所思地命喪車輪之下。

原題目:錢雲會之死牽出樂清電廠 浙能集團持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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