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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維權團體陸續申請遊行 公安迴避(視頻,圖)

 2011-01-07 23: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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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經租房群體向公安局申請遊行。另外此前因曾申請遊行不獲回應而聯名罷免公安局長的上海兩千多征地拆遷的農民,維權代表週四收到人大的電話詢問情況。民眾要求履行憲法中的公民權利已成趨勢,雖未成功,但他們表示不會放棄。


討房團的老人們在吶喊(經租房主提供本臺發表/記者丁小)

經租房討房團1月5日從大沽路100號市政大廈門前開始拉橫幅示威,其後去了人民路200號市政府外以及人民廣場,下一步是申請遊行(經租房主提供本臺發表/記者丁小)

上海經租房主、業主和繼承人討房團經過連續九個月,每週一次前往上海市房地局示威、請願、要求接訪,都不獲接待,本週提交集會遊行申請,參與人數 50-80人、遊行路線為上海市房管局(大沽路100號)-人民廣場市政府(人民大道 200號)-南京路步行街-外灘陳毅廣場。時間為2011年1月到3月,任何一個星期三上午都可以。

該團體維權代表吳女士週四接受本臺採訪時說:「 我們現在先把信寄給公安局局長張學兵, 具體辦手續還要到治安總隊填一張表。」

1958年中國政府規定,面積達180平方米以上私人房屋,需交政府房管部門統一管理安排租戶。

經租業權人以及他們的後代稱,姑且不論58年的政府命令是否合法,當年簽訂的協議也只是委託國家協助經營租賃而已,產權並沒有轉移,因而他們不斷上訪、投訴,要求政府歸還房產。多年追討無果,令各地原本以個體上訪為主的經租房維權者走到了一起,中華經租房主聯誼會籌委會,在去年「人權日」當天宣告正式成立。

此次上海討房團,在郵寄給上海市公安局長張學兵的遊行示威申請信中寫道:市委、市政府個訪、集訪無下文,不了了之。到人民法院起訴, 內部規定:不予受理,拒之門外。上海市經租房業主討房團,每週三在大沽路100號的抗議、示威、聲討行動己持續了9個月,仍無人理睬。我們除了申請集會、遊行,難道還有第二條路可走?

吳女士說:「估計批下來的可能性為零,這個大家都知道,但我們不會放棄的, 這個程序還是要走的,我們做什麼,一步步事先都跟他們打招呼的,都申請的。」

此前,上海市閔行區馬橋鎮的兩千失地村民也曾申請遊行示威,在公安局沒有任何回應的情況下,他們以選民身份聯署,要求罷免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張學兵的職務。

維權代表瀋佩蘭本週四收到了上海市人大的電話。

瀋佩蘭說:「剛才,上海市人大給我打了個電話,問你們為什麼要撤張學兵的職?我說,我們申請遊行,他沒有給我們任何答覆,這是不作為,拿了納稅人的錢,沒有為老百姓辦事,我們就有權撤他的職。他說,那你們為什麼要申請遊行?我說,一萬三千畝土地被政府倒賣,給村民的房產證又是假的,我們就是要申請遊行引起社會關注。然後他就說,好了,好了,我知道了,就把電話挂了。」

馬橋轄下七個半村1萬3千畝良田和宅基地,2003年10月份開始,被官商勾結非法徵用囤積,三千戶人家遭拆遷,土地補償款卻只有每畝一萬多元。儘管時任市委書記陳良宇下馬了,大批良田卻沒有歸還,荒蕪至今。

為此,該鎮村民們不斷上訪,08、09年和去年,都曾進行持續數天到幾週不等的上千人請願活動,除了在鎮政府,更曾在市政府舉行,多次發生警察暴力鎮壓、毆打甚至拘捕維權村民的情況。

而幾個月前,終於搬進安置房的村民發現,政府辦給他們的所謂「綠色房產證」不能如普通房產證一般進入市場交易,沒有升值能力及法律保障。集體上訪無門,申請遊行不果,但他們不屈不撓,要求兌現《憲法》保障的各項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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