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聰明反被聰明誤」的經典案例

新年又到了,該是「笑一笑十年少」的時刻了。

突然想到大約5或6年前看到在美國北卡州發生的令人捧腹的案件的故事。也許不少人都知道這個案子,但考慮到很多中國人即使在美國也不太關心美國的新聞,我把這個案例貼出來供大家一笑。

中國歷來有「聰明反被聰明誤」的告誡,但永遠都斷絕不了耍小聰明的人,最後很多人還是以吃虧而告終。其實,全世界這種人也是無處不見的。

北卡是美國菸草之鄉,跟煙有關的律師就很多,有很多律師也生意凋敝,就有人鋌而走險。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找點活干也很刺激,尤其是能把賺錢與出名連在一起,幹起來就格外津津樂道。

北卡有一位律師花重金買了一箱子非常昂貴的雪茄,他平時是捨不得花錢買這種高級雪茄的。他這次買了,是因為他算好了,這筆錢他可以撈回來。他先買好了「火災」保險。待他把這箱子高級雪茄抽完後,他就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他「火災損失費」,保險公司拒絕交付,他就狀告保險公司。北卡州當地法院的法官判決該保險公司敗訴,因為保險公司與該原告當時簽的保險合同上包括所有的「火災」,英文 fire 包括了抽煙的火苗。保險公司知道如果繼續上訴費時費力,就同意了法院的判決,給這個「一連串的小火災(=點煙)」造成的一萬五千美元的「損失」(有買雪茄的發票為證)。

待這個律師兌走了一萬五千美元的支票,保險公司的大律師把這個原告告上了法庭,法院認同了原告對被告24項「縱火罪」的指控,判這位故意點燃雪茄的律師(這個案子的被告)24個月監禁,外加二萬四千美元的罰款。這個賬目好算:每項罪名一個月監牢、一千美元罰款。

這些錢就歸了北卡州政府了,保險公司沒得到什麼,還損失一萬五千美元,算是兩敗俱傷。這個想白抽雪茄的大律師、「縱火犯」損失就大了,倒賠九千不算,還坐兩年監牢這兩年中不能掙錢。但他也有收穫:獲得該年份美國「最佳律師獎狀」第一名。 the 1st place winner in the Criminal Lawyers Award Contest. 他從此出了大名,名垂美國律師名人、經典案件的歷史。雖然這個經典案件有點搞笑,但法律是嚴肅的,監牢的鐵門是上鎖的,他老婆守寡兩年是痛苦的。他耍小聰明導致的這個結局對他本人長期來說值不值得,很難判斷,畢竟他揚了名,說不定也就有機會攬到大生意。

(美國人特喜歡拿律師開玩笑的,另外就是總統。這些人都是聰明人,說他們愚蠢,他們不會有被羞辱的感覺。倒是中國過去的相聲,總是拿殘疾人開涮,那是真正的羞辱。在美國,拿律師、總統這類強勢人開玩笑不會惹官司,但要是拿殘疾人開涮,起碼有道德上的顧慮。 )

祝大家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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