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坐冤獄命垂危 老父苦相救(組圖)

【看中國記者李若水報導】根據明慧網2010年12月19日報導,日前湖南農民雷沅俊接到貴州都勻監獄王科長等人的電話,要求他立即到都勻監獄,為他被非法判刑8年的兒子雷井雄擔保「監外醫療」事宜,但至都勻監獄時卻找不到王科長等人,而後得知對方要其前來的目的是要告知獄方對其子雷井雄的病況已無能為力,最後雷沅俊仍無法見到病危的兒子。

據報導指出,現年57歲的湖南農民雷沅俊於2010年12月初接到貴州都勻監獄王科長等人打來的電話,要求他立即到都勻監獄,為他被非法判刑8年的兒子雷井雄擔保「監外醫療」事宜;並告知,一切事情都與他聯繫,而且一定要去二個人。雷元俊和女兒二人湊足路費、心急火燎趕到都勻監獄後卻找不到要他們去的人,更無法聯繫上王科長。

都勻監獄的人告訴他們說,雷井雄在監獄裡已經昏迷了多次了,目前雷頭腦有一根血管破裂,引起頭腦紅腫,獄方因治療條件有限,對雷井雄的情況已無能為力,要他們前來就是要告訴他們這些情況。

當都勻監獄的人員詢問雷父對雷井雄的看法時,雷父說:「我的兒子我知道,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人。」聽聞此言, 都勻監獄的人即威脅他說:「你不清白,把你搞到教育科去,上上政治課清醒清醒。」而雷沅俊最終仍然沒見著他的兒子雷井雄。

雷井雄無故被判盜竊罪 雷父四處奔走吁釋放無果

2009年6月28日,雷井雄隨姑父準備從廣州乘飛機到杭州打工時,被機場安檢人員以雷井雄錢包上攜帶小刀片為由,兩名公安人員在登機處將他押上警車後。2010年雷井雄的家人收到貴州省都勻監獄的「通知」,說雷井雄因盜竊罪被判刑8年。

當雷井雄的父親雷沅俊從嘉禾政府人員口中得知,雷井雄被判8年的罪刑是盜竊罪。雷沅俊表示不相信他的兒子會犯盜竊罪。自兒子在廣州白雲機場被抓走至被判刑,他沒有看見「起訴書」,不知道公訴人是誰,不知道什麼時間、什麼地點開的庭,更不知道有無通知雷井雄請律師等。

此外,更讓雷沅俊覺得離譜的是,雷井雄在哪裡「偷盜」了,「偷盜」了什麼東西,偷了哪家的,什麼時間、地點?「偷盜」的東西價值與金額是多少?人證是誰?物證是什麼?一切都是空白。雷沅俊表示,本來就善良的兒子修煉法輪功後,更是與一切惡習不沾邊,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一年多來,雷沅俊一直堅持不懈地為兒子奔走呼救,他致信中央各部門,貴州、湖南政府、人大、政法委、公檢法司,貴州省習水縣政府各部門和都勻監獄,請求無條件釋放兒子雷井雄,但都石沉大海。

     
過去遭酷刑前的雷井雄          酷刑後的雷井雄

雷井雄多次被捕 屢遭酷刑

2000年,過去學煉法輪功的雷井雄在讀大學期間回嘉禾,被嘉禾「610」、公安綁架。在嘉禾縣看守所被迫害29天,最後公安局敲詐他家4000元,「610」敲詐3000元,警察個人敲詐3000多元。因為雷井雄家窮,最後由他姑父出了這一萬多元。

2001年,雷井雄從東莞長安坐車到武漢,然後,步行33天到北京上訪,嘉禾610和公安從北京將雷井雄抓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迫害6個月,後被接回嘉禾,又在看守所被關押6個月。

2002 年,雷井雄為生活到北京打工。嘉禾「610」以煉法輪功的人不准離開當地為由,到北京要抓雷井雄。由於雷井雄工作表現良好,雷井雄在北京打工的單位願意出錢保他,讓他留在北京工作。但嘉禾「610」人員說雷井雄的工作由當地安排。回到嘉禾,鄉政府安排雷井雄到學校教書,但五天後的清明節晚上,嘉禾 「610」、公安大量出動欲抓走雷井雄。

2003 年,廣東東莞「610」、公安張貼「通告」,懸賞萬元抓捕雷井雄,並且把他家不煉法輪功的父親、親家、二個姐夫抓進了公安局審訊。當時公安局的人曾對雷井雄的父親說:「你的兒子在這裡教了很多‘徒弟’,很多人得了精神病。」雷父說:「你們的故事編的太荒唐了,我的兒子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人,對我的兒子我是一萬個放心,一萬個支持。」

2004年8月18日,湖南長沙天心公安分局綁架了雷井雄,下午4點對他施加酷刑,到晚上被打得昏死,公安人員將他送到火葬場。在將要火化時,雷井雄輕微地動了一下,被在場的一個女警發現,她說:「他還沒有死,不能火化。」在場的幾個男警說:「人都這樣子了,已經到了火葬場,燒掉算了。」女警說:「人還未死,不能燒。將來追查責任,誰負責。」沒人作聲,後雷井雄被送到長沙市中心醫院。

在長沙市中心醫院期間,雷井雄繼續遭惡警毆打,牙齒全部被打松,下巴骨打碎,整個臉打得沒有多少肉了,只有骨頭,上面貼著破爛的皮。一個眼睛被打得突出來,一個耳朵被打聾。醫院不得不把喉管切開出氣、用注射器灌食。雷井雄的父親對醫生說:我的兒子是好人,他沒有犯罪,你們要把他治好。這樣醫院才用鐵夾子把雷井雄的臉固定了40多天。母親見他這樣只能傷心欲絕,號啕大哭。

而後雷井雄的臉嚴重變形,左眼睛突出,像腫的一樣,下巴與臉型向一邊傾斜,臉上傷痕纍纍,與之前五官端正的他判若兩人。

2009年6月28日,因雷井雄在到處找不到工作,一親戚想辦法給他安排一份工作。當他隨姑父準備從廣州乘飛機到杭州打工時,在機場被公安局人員劫持。據其姑父講,機場安檢人員以雷井雄錢包上攜帶小刀片為由,兩名公安人員在登機處將他押上警車。

2010 年雷井雄的家人收到貴州省都勻監獄的「通知」,說雷井雄因竊盜罪被判刑8年,於2010年1月14日被關押至貴州省都勻監獄。此後雷父開始持續援救雷井雄,並致信中央各部門,貴州、湖南政府、人大、政法委、公檢法司,貴州省習水縣政府各部門和都勻監獄,請求無條件釋放兒子雷井雄,但都毫無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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