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不適用死刑 為誰開生死之門? (圖)

【看中國記者林清雅綜合報導】本月2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規定,審判時已滿75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此案一出,輿論嘩然。

75歲以上的老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審議委員鄭功成認為,此規定不宜入法,75歲以上的老人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果以年齡作為免死依據,不符合法律公正原則,結果可能導致75歲以上老年人犯重罪增加的後果,一些私怨公仇可能會因這一75歲以上免死的規定而走向極端。

署名「秀才江湖」於其發表的文章《75歲以上不適用死刑,這是善法還是惡法》中說,「18歲以下犯了死罪不判死刑,可以解釋為年少無知、心智不成熟,應該給他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機會,這還多少可以理解,雖然現在的未成年依然以18歲作為標準已經無法與時俱進。可是75歲以上的老人難道也年少無知嗎?也心智不成熟嗎?」

很可能縱容75歲以上老人違法犯罪

他還說,「希望這條‘75歲以上不適用死刑’的法律別傳出去,以免重蹈覆轍。18歲以下不判死刑,很多18歲以下人士都知道,於是其中的壞蛋為所欲為、肆無忌憚、無所畏懼,宜興一高中生特意18歲生日前一天,姦殺女生、焚屍滅跡。如果75歲以上老人都知道這條法律,其中的壞蛋很可能抓住漏洞、以身試法。以前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現在是‘老人報仇,75歲不晚’。這樣下去,我們民眾的安全感將蕩然無存!」

更有網友「粟海」刊文,就此刑法修正案提出警語。他說,「對年滿75週歲以上的老人試用豁免死刑,應區別主觀故意和過失,要區別強弱,不能搞一刀切。」他並指出,「當前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現實是,農村留守老人強姦猥褻幼女的案件頻發。據7月22日《法制日報》報導,廣西武宣縣公安局統計,七成強姦犯是老年人。農村老年人法制意識淡薄,犯強姦罪高發已成幼女的一大潛在威脅。在這樣的語境下,如果法律規定75歲以上的老人可以豁免死刑,很可能縱容農村老人違法犯罪,甚至發生比實施強姦更嚴重的犯罪,比如殺害兒童,乃至既姦又殺。」

網民質疑:新刑法為誰開了生死之門?

也有網友質疑,新刑法似乎為「貪官」留了條後路。他們發帖做如下的評論。

「75 歲能夠犯下死罪的都會有哪些人?」濰坊網友田有金說:「一、極度違法犯罪的高級官員,在位時貪污腐敗、濫用職權、或是姦淫擄掠無惡不作,位高權重沒人敢查、沒人敢管,一旦下了臺、退了位,或是朋黨之爭扯了出來…… 其實很多高幹就是犯了事在秋後算賬時才發現已經年過七十。」

「我想官員活的絕對比百姓時間長而且生活優質可以活到七十五。百姓被你們這麼折磨到七十五的能有幾個人?這不等於為職務犯罪開脫罪責嗎?」

「貪官污吏們,在為自己留條後路的時候,問一下,人民是否答應這樣荒唐透頂的法條!」「這樣的法條,是免死金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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