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因圍觀法院對訪民「執法」,我用相機反(返)拍了河北區法院的「光彩」行為而被法警拖進法院內毆打骨折。
我曾多次向110報警說明被打傷的情況,而所屬鴻順裡派出所不出警也不給立(備)案。理由是:公安管不了法院。而且對我所要做傷殘鑑定的請求至今不予理睬更不給文字的答覆。
12月9日我又來到鴻順裡派出所(回來後即被軟禁)要求立案,而警察陳欣對我的回答是:需要向當時在場的警察核實情況,待研究後在12.月13號再給我答覆。事實上,在8月4號事發時,河北區法院為了拘留我,法院已經將陳欣等人叫去並對我訓斥且讓我寫「悔過書」,而且當時我已經向他顯示了我的傷情。他是知情者,不知他還需向誰核實?然而,在12月13號這天也沒等來警察陳欣給我的「答覆」。
不得已,我再次撥打110來詢問陳欣對我「答覆」的情況,然而警察陳欣再次推說還得再等一星期(12月21號)給答覆。21號我再次來到鴻順裡派出所。警察陳欣給我的答覆是:經研究決定,對我所要求立案及開具證明做傷殘鑑定證明等予以拒絕。
我問他不給立案的理由是什麼?他回答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問他是哪一條法律規定?他讓我去網上查找或去問律師。我問他,能給我出具一個不給立案的文字答覆嗎?他說給不了,也從來沒給過不立案的文字東西。
看看公、檢、法三兄弟對我被毆打骨折的各自說法。法院:打完你了,弄死你老B也不會有人知道。 公安:公安管不了法院。 檢察院:沒證據法院打人。
法院的法警同黑社會有什麼兩樣,法治社會就是這樣的嗎?如果司法不是被扭曲了,哪會有千千萬萬個何勝凱、胡文海、楊佳的反抗,也不會有千千萬萬個為民主、法治、人權而被犯罪的「良心犯」了。以暴抗暴者的偶像楊佳大俠曾說過這樣的一句名言:你不給我說法,我就給你說法。再此我再加上一個字就是,給*你們*一個說法。對能提供河北區法院警號120584及相關法警的居住信息者給予重重謝。
張建中電話:1310224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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