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醉駕入罪? 噢!處罰過重!(圖)

【看中國記者謝德潤綜合報導】中國車禍死亡率居全球首位,行車安全問題受到關切。21號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刑法修正草案時,對於「醉駕」是否一律入刑法的問題展開討論,審議委員們各持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醉駕即定罪,可給予更強力的懲處,以達遏阻作用;另一方面,也有委員擔心公職人員將因此面臨被開除公職的處分,此意見一出引起多數網友反感和熱議。

車禍死亡率全球之冠 醉駕酒駕事故成本過低所致

在中國,車禍死亡率已連續十餘年居於全球首位。《重慶商報》所載之官方資料顯示,1999年,中國每10,000輛車便有15.45人死於交通意外,相較於其他國家,美國僅2人,法國僅2.5人,而日本僅1.3人。事實上,中國汽車保有量和歐美發達國家相差甚大,但是事故發生率卻遠遠高於歐美國家。

據報導,其根本原因在於,醉駕酒駕事故成本過低(即懲處力度上,法律依舊過於寬容)。交通部官員也直接指出,違規行為和駕駛技術差劣是交通事故的核心問題,其中特別突出的一部分便是酒後駕車與醉酒駕車的行為失範。然而,針對「醉駕即入罪」一議題,有的審議委員是從公務人員的工作前途探討適當性,與改善國內車禍死亡問題無關。

委員觀點一:贊同公職人員應為表率

據《新京報》報導,郎勝委員認為,醉駕本身是可以避免的,身為國家公職人員更應做為模範遵守法律,而周光權委員也表示,國家公職人員應率先做為模範,如此對於社會才有公信力,對國家公職人員的高道義要求是沒有問題的。他分析,中國目前為社會轉型期,適當的運用刑罰手段對於部分嚴重的社會問題給予嚴厲壓制,是可以接受的。

委員觀點二:擔心公職人員因此遭開除

而李連甯委員稱認同醉駕入罪,卻又同時提出需慎重考慮是否在不分任何情節之下只要醉駕即入罪,並建議加上「情節嚴重」,以免將醉駕的打擊面擴大。有的委員則希望給予一定的過渡規定,否則醉駕即入罪的做法,國家公職人員在犯罪後一般都會面臨開除公職的處分,對於公職人員而言後果很嚴重。

網民諷「高級公務員」

人大常委會醉駕審議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並對於擔心醉駕將影響公職人員工作的說法,表示難以認同。有許多網民表示,醉駕本身就是知法犯法,而作為公務員就應該起到帶頭作用。網易網民憤怒的表示,「公務員真高級,撞死人只是被開除,就有人喊可惜?被撞的人就該死嗎?這是什麼邏輯?這樣的人到底代表誰?」也有人認為,所謂的「情節嚴重」、「過渡規定」實際上就是讓人有機會脫罪的灰色定義。更有網民諷刺的說:「建議加上一條:‘公務員醉駕無罪’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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