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矩便不成方圓,有規矩就要遵守,否則違規是要付出代價的。
大概是六七年前的一次從國內返回的途中,我被加航的安檢人員抽查選中,順著多倫多機場的待檢通道走進一個安檢小屋。我自覺沒有什麼違禁的東西,也沒有什麼該申報而沒有申報的,只是擔心檢查會耽誤轉乘下一班飛機的時間。就在我大大咧咧無所謂地東張西望的時候,安檢人員翻出一大包東西問我:這是什麼?我一看是我的一個朋友托我給他帶的十來盒中藥。說實話,我還真不知道這是幹什麼用的,便看著中文說明書試著解釋給他聽。工作人員顯然對這些印著「天書」的小盒子裡到底裝的是什麼一無所知,也不會單聽我的一面之詞,便拿著一個「小盒子」走進裡屋。
過了大約十來分鐘他才走了出來,說是東西要留下化驗,並說化驗的結果出來要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
只有兩個多小時的轉機時間顯然已經不夠了,我心裏著急,但是也沒有辦法。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安檢人員的眼睛一亮,又發現了一個小小的塑料瓶子,我一看是朋友讓我帶的「安定」。我連忙解釋說朋友睡眠不好,這是幫助睡眠的藥品。其實,老婆的眩暈症犯了時也常常靠「安定」來安定,我也給老婆買了一瓶,只是老婆的那瓶正在安靜地睡在我的上衣口袋裡,朋友的那瓶本來也是安靜地睡在旅行箱裡,現在被安檢人員弄醒,並握在手裡,然後又拿到後面化驗去了。
發現了可疑物品,安檢人員更來勁了,所有物品不論「高矮胖瘦」一律撕開包裝裸體示人,就連給女兒買的帶有精美包裝的禮物也不例外。折騰了半天,終於,再沒有什麼可查的了,工作人員揮揮手對我說:把箱子裝上吧!我抬眼一看,箱子還是那只箱子,裡面的東西卻已是亂七八糟的了,費了好半天的功夫才把東西整理好,放好,這時「化驗」結果也出來了。中藥沒問題,「安定」在禁藥之列,好在我帶的不多,所以構不成犯罪,藥品扣下,活人放走。我還有點兒依依不舍,實際上是有點兒擔心,小心地問一句:還有什麼處罰嗎?(在加拿大違反什麼規定經常是當時沒事,事後卻收到罰單之類的處罰)回答是沒有,但是會在機場有個記錄。我當時並沒有在意,記錄就記錄吧,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其實不然。
從那以後,只要是從國內回來,我都是必查的對象,我不敢再告訴接機的朋友我是幾點的飛機,只是說我到了以後再打電話,因為我也不知道我是幾點的飛機,幾點到達。並且從那以後,我也到了談藥變色的地步,回國給朋友捎帶東西,份量輕但是佔地方的羽絨服,行!份量重不太佔地方的書,行!份量又重又佔地方的壓面機,一咬牙,行!但是藥品,不管是什麼類的,不管是什麼關係的朋友吩咐的,絕對不行!今年年初回去,一個很好的朋友叫我帶什麼「田七花粉」,說是什麼粉末狀的,我聽著就嚇了個半死,最後硬是沒給帶。
朋友理解也好,不理解也罷,我是真得被「折磨」怕了。
一次次回國,回來,一次次接受檢查、「審訊」簡直弄得我快要崩潰了,兩年前回來的那次,工作人員竟要去了我的護照,走到裡屋研究個半天,出來後還問我是不是以前出過什麼事?至於嗎?不就是幾片「安定」嗎?不小心吃多了就多睡會兒,大不了醒不過來了算個自殺,與他人與國家也夠不成什麼威脅。
加拿大就是這樣,一個記錄,可能就是在機場安檢的電腦系統裡,我的名字下面簡單的一個提示、提醒安檢人員注意之類的字樣,就夠我消受的了。其實,有時安檢人員也不知道從前我做過什麼,只是我的名字,名字下面的提示,引起了他們的注意,然而,他們這麼一注意,我可就遭了殃了,並且這一注意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後來,偶然在一篇文章中看到類似的情況,據說,被注意的人只要在若干年內不再違規,那個「記錄」也會取消。看個那篇文章後,我的心裏才又變得好受一些,並且暗自痛下決心,一定吸取教訓,好好改造,爭取重心做人。
今年年初從國內回來,我直接從美國轉機飛抵蒙特里爾,入關、安檢一切順利,我想我的「監視」期可能已經結束了,心中非常高興。待我等候行李時卻發現我的行李不見了,填單、報失,走出機場大廳。接機的朋友見我回了趟國,回來時竟然兩手空空,大呼瀟灑!
第二天,我的行李被送到了家裡,據說是因為在美國耽擱了,我趕上了飛機,行李沒趕上。如果我的行李還在,我還會被檢查嗎?這是我一直在思考著的問題。
以前的幾次被檢,有時是在我等候取行李時被人叫到檢查室的,有時是在我推著行李在長長的走廊行走中被「截住」,然後引進檢查室的。而蒙特利爾機場的情況似乎有所不同,取行李的地方離出口很近,並且已經出了機場保安區域之外,就是說,辦完了所有的手續,取了行李就可以走人了,再說行李「丟失」也是個意外,安檢人員未必知道,另外,我隨身還有登機箱,按說安檢人員該攔還可以攔。
這件事至今沒想明白,但是對我卻是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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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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