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國十大人權事件(圖)
武漢黃陂區發生當地最大規模的強制拆遷
【看中國記者甄貞整理】在人權日到來之際,由網友反應熱門事件中,看中國選出2010年令人「窒息」的10件人權大案,作為歷史收藏。
大案一:武漢千人強拆
2010年11月16日,武漢黃陂區發生當地最大規模的拆遷事件,其間一名被拆遷村民駕車衝向大規模的拆遷隊伍中,造成至少9人受傷,媒體先以「武漢2000城管強拆,居民流離失所」作了報導,後又改成「違建拆遷」。
有村民在網上透露,駕車衝入拆遷隊伍中的村民已被毆打致死,但遭官方否認。武漢黃陂區週二發生大規模的強拆事件,政府出動至少2000名拆遷人員進入黃陂區後湖村,強行拆除了一百多戶近9萬平方米的建築。楚天都市網週三以「武漢出動2000名城管集中強拆,居民流離失所」為題作了報導,並附有大量照片。從照片所見,有村民搶出零星的一些家什,目光呆滯的離開;有村民站在已成廢墟的「家中」眼看著所有家電都被埋在廢墟之下,十分悲痛。
大案二: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
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一起因拆遷引發的自焚事件,拆遷戶鐘如奎家三人被燒成重傷。為阻止鐘家向外反映情況,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帶著副縣長劉文波等一眾官員在南昌昌北機場阻止鐘家家屬赴京上訪。18日凌晨1時左右,鐘如奎的「大伯」、79歲的傷者葉忠誠因傷勢嚴重經搶救無效死亡,其遺體被宜黃縣長蘇建國帶人搶走。
新華社刊出報導稱:宜黃縣委書記、縣長兩人被立案調查。免去邱建國中共宜黃縣委書記職務和蘇建國中共宜黃縣委副書記職務,提名免去其宜黃縣政府縣長的職務。有民眾在新京報發文稱:如果說對黨政官員的免職處理僅僅與拆遷事件「有直接關係」,那麼誰又來為拆遷自焚之後發生的醜聞負責?如果說「免職」包含了宜黃黨政主官在這起事件中的全部責任,那麼這樣的行政問責是不是顯得過於輕描淡寫了?
大案三:「結石寶寶之家」發起人趙連海案
中國大陸「結石寶寶之家」發起人趙連海,近日獲廣東省時代週報評選為100大人物之一。趙連海是1位結石兒童的父親,也是三聚氰胺毒奶受害者集體維權聯盟及網站「結石寶寶之家」的發起人。
2008年,趙連海建立網站「結石寶寶之家」,調查大陸奶製品污染事件資訊,號召因食用三聚氰胺毒奶粉而患結石的孩子家長聯合起來進行維權訴訟。去年11月13日,趙連海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遭刑事拘留;今年11月10日,趙連海被北京市大興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半。
時代週報指出,三聚氰胺毒奶事件處理得有頭無尾以及趙連海的遭遇,不但反映了大陸民間維權的風險和困境,也折射了大陸民間人士在艱苦卓絕中,對公平正義的執著信念,非鐐銬和囹圄能夠阻擋。
大案四:維權律師高智晟被中共判刑
高智晟曾代理各種敏感維權案件以及調查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真相,並向政府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遭到北京當局嚴密監控。在2006年12月22日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三年緩刑五年。其後他和家人受到長時間軟禁。
2009年一篇標題為《黑夜、黑頭套、黑幫綁架》的在網上曝光,揭露了當局在2007年,他被監禁期間,警方對他施行殘酷毆打、電擊陰部、香菸薰眼睛、生殖器插牙籤等酷刑,殘暴程度震驚國際社會。
今年1月份,把高智晟帶走的警察告訴高智晟的哥哥高智義,高智晟「迷了路,走丟了。」中國駐華盛頓大使館曾經在今年2月12日告知美國人權組織對話基金會主席康原,高智晟律師人在新疆烏魯木齊。而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的對外說辭也反反覆覆,一說高智晟在途中失蹤,後又說「在他應該在的地方」,最後又稱高智晟在走路的途中失蹤。
3月16日,中國外交部長楊潔篪被問到有關失蹤律師高智晟的去向時表示,高智晟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刑。隨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稱高智晟因為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李和平表示:「我們認為高律師是無罪的,他是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這本身是正常的公民行為,這不構成犯罪。拋開這個不談,他不構成犯罪,法院判他罪,這個判決是判三緩五,高律師應該有自由的,他應該在北京家中和朋友見面,生活是自由的,要不然不叫緩刑。」他認為,實際上高律師沒有這種自由,朋友也見不到,也沒有和家人聯繫,有強迫失蹤的情形,從法律上講,這本身已不正常了。
大案五:黑監獄「安元鼎」
北京安元鼎公司在京設立多處「黑監獄」,以關押、押送到京上訪者為主業,並與地方政府簽定協議、收取佣金的事件引起了廣泛關注。雖然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目前已被刑拘,但各界仍質疑:在所謂「依法治國」的今天,是誰給了「安元鼎們」「司法」的權力?
南方都市報消息:「任何一個有血性的中國人看完後都會覺得不可思議,都會反覆追問,這到底是不是在中國發生的事,那些電視、報紙、雜誌在不厭其煩地歌頌功德是怎麼回事。如果說我們的法律主要是用來對付平民,當法律無法壓制平民對不公遭遇的申述時,就用黑社會的手段讓平民徹底絕望。安元鼎是有組織的黑社會活動,嚴重挑釁人民群眾的尊嚴。」
該報導提到:「安元鼎的存在給了我們所信賴的法治社會一記最響亮的耳光,以及讓社會各階層的人看到了法制下某些人對人民令人髮指的迫害。進京‘告御狀’怕是中國農民的最後一個幻想了,如此公然的和地方政府勾結在一起,踐踏我們共和國的法律、人權。」
大案六:胡苗苗遭性摧殘不能直立行走
今年25歲的胡苗苗是幼兒園教師,個子高挑,皮膚白淨,因堅持對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今年6月15日上午,遭到張家口懷安縣警察抄家並強行抓走。當天警察闖入家中,劫走電腦及現金等財物,未經任何司法程序,警方於6月26日秘密把胡苗苗送到河北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勞教一年。
胡苗苗被關到河北女子勞教所後,被單獨關押在一樓(一大隊)的保管室裡迫害。當時幾天,很多的普教和法輪功習練人員都聽到胡苗苗因遭毒打而發出的撕心裂肺的慘叫聲。後來有人聽到普教大值班等人私下說胡苗苗「廢了」,「胡苗苗子宮出血啦」,「胡苗苗陰道出血到外面醫院看病去了」,才知道胡苗苗被毒打以及被人使用下流手段,用掃帚把和手指搗爛下體,流血不止。每當胡苗苗去廁所時,人們都能聽到她痛苦的呻吟和包夾的呵斥及責罵聲。
知情人透露,是大隊長王偉衛(警號:1356059)指使「普教」吳艷春、李玲玲、宗東榮等人虐待摧殘胡苗苗的。禁閉室不透一絲陽光,胡苗苗身上傷痕不斷,又長期不見太陽,被折磨得臉色蒼白、非常憔悴。胡苗苗懷疑骨頭被打壞,申請到所外醫院檢查確診,勞教所不批准。胡苗苗的家屬數次從張家口柴溝堡老家趕到石家莊鹿泉的勞教所要求見面,但都被王偉衛以各種理由拒絕。致使其家人至今對胡苗苗情況生死不明。
大案七:河南趙作海「殺人」事件
河南農民趙作海11年前的「殺人」冤案,因今年4月30日「被殺害者」趙振晌失蹤12年後突然「復活」回家,而被媒體披露出來,輿論一片嘩然。
商丘市柘城縣趙樓村的村民趙作海1998年曾與同村的趙振裳(又作趙振晌)發生爭執,後者隨後失蹤。第二年,附近一口機井內發現一具被砍去頭和四肢的男屍,警方認為死者是趙振裳,並以故意殺人罪逮捕了趙作海。1999年5月10日之後,趙作海在無法忍受各種刑罰折磨的情況下相繼作出了九次有罪供述。
大案八:廣東茂名青年看守所「蓋被死」
11月25日凌晨1時20分,被羈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的戚業強(男,22歲,茂名市金塘鎮人)被緊急送進茂名市人民醫院急診科,卻被醫生宣布犯罪嫌疑人在送院前已經死亡。
戚業強被送往醫院後,其哥哥戚水金及叔叔戚毅迅速趕到醫院,發現戚業強手腳冰涼,隨後被醫院宣布死亡。戚水金認為,戚業強身體一直非常健康,如果不發生意外,不會出現急病等情況,於是當場就對獄警表達了強烈質疑。通過目測戚業強的屍體,並未發現表面傷,但醫護人員的初步檢查認為戚業強的肺部有大量瘀血,估計是窒息死亡。
有網友在凱迪社區提出質疑:收治醫院作出死後推斷是猝死,而屍檢結果表明死者肺部有大量瘀血,符合窒息死亡特徵。按照看守所的答覆就是有可能是蓋被子悶死的,但正常人都能明白,這個只會發生在無力掙扎的嬰兒身上的事情怎麼會發生在一個健康的青壯年身上呢?
大案九:湖北恩施女青年蘇莉「自願死」
10月11日,湖北恩施女青年蘇莉從湖南衡陽市公安局大樓7樓跳下,不治身亡。12日,衡陽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蘇莉在跳樓過程中,表現出了很明顯的自願性和不可挽救性,純屬跳樓自殺事件。」現場網友及監控錄像均證實,從蘇莉跑到公安局到最終跳樓,整個過程持續了近20分鐘,但是在如此長的時間裏,家屬質疑警方未採取有效措施,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
蘇莉在7樓窗台上嚎啕痛哭做跳樓狀,前後20多分鐘,警方無一人採取任何施救措施。蹊蹺的是,從網友拍攝的27秒錄像中,我們可以聽到蘇莉臨死前跳下的一瞬間撕心裂肺的喊道:「爸爸,他們把我強姦了!」
大案十:河南省魯山縣王亞輝「喝開水」死
2010年2月18日,河南省魯山縣一名叫王亞輝的男青年被公共安全專家機關帶走,3天後其親屬被告知,王亞輝已在看守所內死亡,親屬查看屍體後發現,他身上有多處傷痕。對此當地警方解釋,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審時喝開水突然發病死亡的。
魯山縣公安局政治部姚主任介紹,王亞輝是在2月18日因涉嫌盜竊被警方帶走的。2月21日,警方在看守所提審王亞輝。姚主任稱:「當時他說口渴,民警給他倒了開水,開水比較熱,其中有一個民警可能是感冒了,喝了點感冒沖劑,感冒沖劑比較涼,就把感冒沖劑倒了點(給王亞輝喝)。喝完以後王亞輝就不一樣了,情緒身體都不一樣了,就趕緊往醫院送(然後就死亡了)。」
網友質疑:「喝開水能死人,這個可恥的謊言可想而知會引起天下人的哄堂大笑。警察刑訊逼供打死人,歷來判得很輕,特色特色,無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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